《遼寧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工作方案》發布 2025年開展資源化治理的村比例不低于35%(全文)
時間:2021-11-05
來源:中國水網
近日,中國水網獲悉,為進一步提高遼寧省農村污水治理效率,加快農村環境質量改善,遼寧省生態環境廳制定了《遼寧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工作方案》,提出,2021年底,在5個國家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試點縣(市、區)的409個行政村以及全省290個美麗宜居創建村開展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科學總結治理經驗,完善治理模式。2022年至2025年,以美麗宜居村建設為核心,開展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到2025年,全省開展資源化治理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
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遼寧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文日期:2021年09月24日 文號:遼環函〔2021〕144號
各市生態環境局,沈撫示范區規劃建設和生態環境局:
為進一步提高我省農村污水治理效率,加快農村環境質量改善,我廳制定了《遼寧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遼寧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遼寧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委《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1〕13號)要求,進一步提高我省農村污水治理效率,加快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以農村生活污水分類就地處理、資源化利用為導向,探索符合遼寧特點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礎模式,在有序實現梯次治理的同時,保護淺層地下水資源,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助力鄉村生態振興。
二、基本原則
(一)實事求是,力求實效。結合遼寧實際,重點在地形復雜、居住分散、生活污水產生量少、沒有地表徑流、常住人口逐年減少等暫不具備工程治理條件的村莊實施資源化治理,以試點示范為引領,不斷完善治理措施,擴大治理范圍,力求以較小的投入,有效防控生活污水產生環境污染。
(二)監測先行,科學治理。以村莊淺層地下水監測數據作為判斷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標和安排治理措施的主要依據,結合村莊發展實際,在充分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科學升級治理措施,實現梯次治理。
(三)群眾路線,凝聚合力。充分動員和發動農民群眾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引導和規范農戶實施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糞污資源化利用,加快形成農村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助力鄉村生態振興。
(四)移風易俗,依法治理。鼓勵農戶節約用水、源頭減量、應用盡用。結合改廁工作,逐步摒棄農村窨井排污方式,規范生活雜排水收集回用,防止污水污染含水層。
三、總體目標
2021年底,在5個國家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試點縣(市、區)的409個行政村以及全省290個美麗宜居創建村開展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科學總結治理經驗,完善治理模式。
2022年至2025年,以美麗宜居村建設為核心,開展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到2025年,全省開展資源化治理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
四、重點任務
(一)制定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工作計劃。2022年6月底前,組織所在地下轄的縣(市、區)制定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工作計劃,結合實際,確定實施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村莊名單、實施時限和保障措施。原則上,承擔《遼寧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計劃》重點任務的縣(市、區),應對重點任務村以外的行政村同步開展資源化治理,做到生活污水治理全覆蓋。
(二)建立農村淺層地下水水質變化監測體系。在開展農村污水資源化治理的行政村,利用農戶自備井等現有設施進行淺層地下水監測。監測指標包含氨氮、耗氧量、總大腸菌群、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和亞硝酸鹽等農村生活污水特征污染物,建立水質變化情況和治理臺賬,記錄特征污染物年際變化,同步建立監測檔案。
(三)精準落實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工作要求。通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微信平臺發布信息、張貼海報、印發宣傳資料等方式,精準宣傳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工作要求,講深講透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的重要意義和參與治理方式。參照《遼寧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技術指南(試行)》(見附件),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臺賬,強化農村生活雜排水收集處理,規范進行廁所糞污清掏和資源化利用。
(四)科學安排治理升級措施。在村莊淺層地下水有關監測指標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93)》Ⅲ類標準或滿足Ⅳ類標準,且年均值同比無惡化趨勢時,可認定資源化治理有效。在有關監測指標不滿足Ⅳ類標準或滿足Ⅳ類標準,但年均值同比存在惡化趨勢時,可認定治理未達到效果,需針對性安排治理升級措施,包括實施改廁、封閉窨井和未防滲糞坑、建設邊溝和氧化塘污水處理系統,建設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系統或實施截污納管工程等。縣(市、區)政府應統一實施有關治理升級措施,并將其納入有關改廁、污水治理規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廳每年發布實施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的行政村名單。地市生態環境部門要督促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切實加大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工作力度,足額撥付工作經費,確保按時完成治理任務。鼓勵由社會第三方打包承擔治理任務。
(二)科學評價治理效果。實施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的村莊應按照治理指南要求,嚴格評價至少兩年的地下水水質監測數據,判斷是否需要進行升級治理。需要升級治理的村莊應根據實際情況和農戶意見制定升級工作計劃,納入次年改廁工作任務統籌推進,確保按期完成。每年對所在地下轄的縣(市、區)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成效評估,動態更新治理臺賬,并將有關情況報送省廳。
(三)加強宣傳推廣。要進一步采取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大力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工作宣傳,引導村民提高環保意識,從源頭減少生活污水的產生,動員廣大農民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形成全社會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圍。
附件:遼寧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技術指南(試行)
附件
遼寧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技術指南
(試行)
1 適用范圍
本指南規定了遼寧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臺賬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效果評價等技術要求。
本指南適用于居住分散、人口密度相對較低、小型單村供水或衛生設施與排水系統不完善(未完成改廁和未建設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等村莊。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51347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技術標準
GB/T 38837農村三格式戶廁運行維護規范
GB/T 38836農村三格式戶廁建設技術規范
GB 7959 糞便無害化衛生要求
GB 19379 農村戶廁衛生規范
GB 5084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GB/T 14848地下水質量標準
HJ/T164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DB21/3176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
農村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指南(農辦社〔2020〕 7號)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農村生活污水
農村居民生活產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廁所污水和生活雜排水。
3.2廁所污水
人排泄及沖洗糞便產生的高濃度生活污水,也簡稱黑水。
3.3生活雜排水
農村居民家庭廚房、洗衣、清潔和洗浴產生的污水,也簡稱灰水。
3.4生活污水資源化
生活污水資源化是對污染程度低的灰水直接或處理后回用,以及對黑水進行無害化處理,使其能夠重新利用的過程。
3.5戶廁
供家庭成員大小便使用的場所,由廁屋、便器、貯糞池等組成。戶廁分為附建式與獨立式戶廁,建在住宅內為附建式戶廁,建在住宅等生活用房外為獨立式戶廁。
3.6無害化衛生廁所
按規范要求使用時,具備有效降低糞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傳染性設施的衛生廁所。包括三格化糞池廁所、雙坑交替式廁所和水沖式廁所等。
3.7窨井
用于連接農戶室內生活雜排水下水管道而設置的污水收集井。
3.8糞污無害化處理與利用
減少、去除或殺滅糞污中的病原體、能控制蚊蠅滋生、防止惡臭擴散,并使其處理產物達到土地處理與農業資源化利用的處理技術。
4 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
4.1戶廁糞污處理利用主要方式參照農村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指南(農辦社〔2020〕7號)。
4.2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應達到GB 7959的無害化衛生要求。
4.3生活雜排水回用及處理
4.3.1鼓勵農戶節約用水、源頭減量、應用盡用。洗菜、洗米水等可澆灌庭院菜園、花園或果園回用。
4.3.2洗衣、盥洗污水可用于庭院抑塵或硬質鋪裝地面清潔。
4.3.3廚房污水、洗滌污水等不宜排入戶廁貯糞池。
4.3.4窨井宜做防滲措施,將生活雜排水有效收集,經預處理、小型人工濕地等生態化處理,尾水回用于庭院綠化、景觀及農田灌溉等。
4.3.5處理后排放出水水質應滿足DB21/3176的相關要求。根據出水回用用途,處理后水質應滿足GB 5084、GB/T18921等相關要求。
5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臺帳
5.1行政村應建立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臺賬,有條件地區可建設臺賬管理信息系統。
5.2建制村臺賬包括村莊、黑水及灰水基本信息、地下水監測、地表水巡查等記錄內容。
5.3村委會應入戶逐個填報完成農戶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臺賬,臺賬包括廁所和窨井類型、清掏方式、清掏量及去向等內容。
5.4行政村應做到記錄填報內容完整、數據真實,管理檔案形成紙質文檔備查。縣(區、市)生態環境分局采集電子檔案留存。
5.5行政村內宜設立生活污水資源化宣傳展板,向農戶發放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告知書等宣傳材料。
6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效果評價
6.1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效果評價包括農村黑臭水體情況以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等。
6.2行政村集聚區及向外延伸1000米范圍內無農村黑臭水體。
6.3地下水環境評價
6.3.1以地下水監測自然衰減為技術手段,且獲得地下水水質監測數據僅用于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效果評價。在行政村區域內布設地下水監測點,監測點選擇以可覆蓋行政村四至范圍的農戶為主,農戶自備井半徑30米內不宜有養殖場戶。
6.3.2選用3~5個農戶庭院內經常使用的民用自備井或生產井為監測井。個別地區無法滿足自備井數量的行政村,至少選用1個民用自備井為監測井。
6.3.3監測井應設銘牌,銘牌包含井編號、農戶姓名、經緯度、井深、地下水水位等相關基礎信息。現有地下水井的篩選要求及維護可參考HJ 164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6.3.4以潛水監測為主,地下水監測井深度宜不超過60米。采樣頻次為每年8月和12月各監測1次。
6.3.5監測項目選擇與黑灰水污染特征相關的地下水水質指標6項,其中:一般化學指標為氨氮、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及耗氧量;微生物指標為總大腸菌群;毒理學指標為硝酸鹽及亞硝酸鹽。
6.3.6 結合6項地下水污染物濃度變化趨勢進行分析,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93)》Ⅲ類標準或滿足Ⅳ類標準,且年均值同比無惡化趨勢時,認為資源化治理有效。在有關監測指標不滿足Ⅳ類標準或滿足Ⅳ類標準,但年均值同比存在惡化趨勢時,認為治理未達到效果。
6.4未達到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效果評價要求,判定為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未有效治理的村莊,需采取實施改廁、封閉窨井和未防滲糞坑、建設邊溝和氧化塘污水處理系統,建設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系統或實施截污納管工程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