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布2024年第1號省總河長令!
時間:2024-03-29 09:24
來源:廳河湖長處
作者:深圳市水務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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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總河長令
2024年第1號
關于打造綠美碧帶建設幸福河湖的令
全省各級河長湖長,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提升我省河湖治理管理水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決定在全省打造綠美碧帶、建設幸福河湖。
一、充分認識打造綠美碧帶、建設幸福河湖的重要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作出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在廣東考察時指出“要抓好韓江流域綜合治理,讓韓江秀水長清”。打造綠美碧帶、建設幸福河湖,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美麗中國的現實需要,是人民共享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各方面發展成果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眾幸福感的重要來源,也是統籌水安全、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系統治理,推動水文化、水經濟蓬勃發展的重要路徑。各級河長湖長、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持續推動河湖突出問題整治、萬里碧道建設、美麗河湖建設的基礎上,堅持水產城共治,統籌實施水域治理、岸線整治、道路建設等重點工作,因地制宜植綠造林,拓展生活、生產、生態空間,升級打造集安瀾健康水帶、綠美景觀林帶、綠色交通帶、文化休閑帶、濱水經濟帶于一體的綠美碧帶,推動綠色水經濟發展,建設江河安瀾、秀水長清、生態宜居、和諧富足的幸福河湖,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廣東高質量發展。
二、明確總體目標和年度任務
圍繞“安瀾、生態、宜居、智慧、文化、發展”的總體目標,以流域為單元,突出河流整體性、系統性,堅持水岸聯動,強化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原則上優先選取流經城鎮等人口相對密集區域、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或水面面積0.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全流域或整個湖泊統籌建設幸福河湖。做好碧帶規劃,留足空間,劃出紅線,在治水同時,提升濱水綠化美化水平,注重成鏈成片整體性打造,推動水網、林網、路網融合,因地制宜打造綠美碧帶。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全域開展幸福河湖建設。2024年,完成汕頭市蓮陽河幸福河湖建設任務,做好碧帶頂層設計,認定一批綠美碧帶示范點,開展一批幸福河湖建設。到2025年,建設100條(個)以上幸福河湖,不少于5個縣(市、區)開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設。到2030年,力爭建設500條(個)幸福河湖,各地級以上市不少于1個縣(市、區)開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設。
三、統籌推進八項重點工作
實施河湖系統治理,分類實施、因地制宜打造綠美碧帶、建設幸福河湖,綜合提升完善河湖行洪蓄洪、資源供給、生態保護、文化承載、經濟支撐等功能,助推流域區域高質量發展。
(一)全面強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依法劃定河湖管理范圍,加快編制河道水域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嚴格河湖水域岸線、灘涂空間管控。充分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在已劃定河湖管理范圍邊界的基礎上,探索向陸域延伸適當寬度,劃定碧帶建設管理紅線,探索分類實施水岸建筑退縮管控,留足河湖生態空間。
(二)系統提升河湖治理水平。完善流域防洪排澇工程體系,加強堤防水閘達標加固建設,強化水利工程運行調度。優化水資源配置格局,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加強流域水量科學調度,強化河湖生態流量管理。加強水源涵養與水土保持,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全面開展河湖健康評價。加強河湖富營養化和水華防控。
(三)持續推進專項整治行動。縱深推進河湖庫“清四亂”“清漂”常態化。深入開展黑臭水體、生活污水、農村面源污染、入河排污口等綜合整治。持續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利用冬春時節分年度開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
(四)科學開展水岸綠化美化。在保障河道行洪和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規劃綠化區域,規范開展植綠造林,全面推進沿河沿湖綠色生態廊道建設。開展生態堤防建設。優化水綠交融格局,與沿河城鎮村莊、道路、林地、山體林相改造等統籌實施,打造多層次立體綠化效果。依托水資源配置工程,因地制宜建設綠美水鄉。
(五)大力傳承弘揚先進水文化。系統梳理水文化遺產、水系變遷和治水脈絡,做好保護傳承與挖掘創新工作。推進水利風景區、河湖長制公園等涉水宣傳場所和便民親水載體建設。
(六)統籌打造休閑高品質水岸。結合碧帶構建濱水交通路網。加強碧帶與碧道、綠道、古驛道、森林步道等多道融合。加強水陸游徑特色設計,打通斷點,串聯碧道公園等多元場地,打造多層次多功能景觀游憩系統,還岸于民。
(七)積極發展綠色水經濟。合理利用河湖資源稟賦優勢,因地制宜構建水經濟產業鏈,推動水上運動、水文旅文創、濱水休閑康養、優質水開發利用、綠色能源、綠色水金融等水經濟新業態蓬勃發展。
(八)全面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推進數字孿生流域、數字孿生水網建設,加強衛星遙感、視頻監控、測雨雷達等技術應用,提高河湖管護智慧化水平,提升河長湖長履職效能。
四、強化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打造綠美碧帶、建設幸福河湖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構建“省統籌、市協調、縣實施”工作機制,并納入河湖長制工作要點、考核和述職范圍。
(二)形成部門合力。各級河長辦充分發揮好組織、協調、分辦、督辦作用。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應急管理、林業等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強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加快出臺河湖長制條例,提高建管法治化水平。
(三)強化用地保障。做好與“三區三線”的有機銜接,將相關項目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需要新增建設用地的,各市、縣(市、區)政府應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中予以保障,并按規定辦理用地手續。對河道管理范圍內的永久基本農田,符合國家調整要求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四)加大資金保障。各級政府要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按規定統籌各類涉水資金、涉農資金,拓展融資渠道,積極引導和推動社會資金投入。積極爭取更多幸福河湖建設項目納入中央水利發展資金支持名單。
(五)廣泛宣傳引導。定期公告幸福河湖名錄。積極開展以綠美碧帶、幸福河湖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和群眾性文體活動,加大對護河志愿隊伍的扶持力度,引導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打造綠美碧帶、建設幸福河湖。
廣東省第一總河長:黃坤明
廣東省總河長:王偉中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