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指南 |
The guidelines of documentation for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design |
( HJ 2050-2015 2016-03-01實施) |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范環境工程設計文件編制內容和深度,確保環境工程設計質量,制定本指南。本指南規定了環境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和工程預算文件的編制要求。本指南為指導性文件。本指南為首次發布。 |
環保部發布《環境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指南HJ 2050-2015》(2016-03-01實施)
HJ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本指南規定了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處置)、物理污染防治,以及污染水體、場地及土壤修復等環境污染綜合防治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和工程預算文件內容和編制要求。
本指南適用于環境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工程預算文件的編制,也可作為環境工程立項、審批、核準、評審、監督、管理以及投資決策的參考依據。
實行核準、備案制管理的環境工程,其項目申請報告可參照本指南關于可行性研究報告文件的相關規定編制,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工程預算文件內容和編制要求應執行本指南。
建設項目“三同時”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可參照執行本指南。
改擴建環境工程可參照執行本指南。
英文名稱:The guidelines of documentation for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design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發布日期:2015-11-24
實施日期:2016-03-01
提出電位: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
起草單位: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北京東方同華科技有限公司、中鋼集團天澄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環境保護工程研究設計院
頁數:44頁
本指南規定了環境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和工程預算文件的編制要求。
本指南為指導性文件。
本指南為首次發布。
本指南經環境保護部2015年11月24日批準。
本指南自2016年3月1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