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發布
時間:2022-01-11
來源:中國水網
近日,日照市人民政府印發《日照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提出,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空氣質量全面穩定達標,水環境質量穩步提升,水生態功能初步得到恢復,劣Ⅴ類水體和城市(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農村黑臭水體基本消除,海洋生態環境持續達標,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詳情如下:
日照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第一章 開啟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征程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是我市三十而立再出發,振翅騰飛、高質量發展的蝶變五年。統籌謀劃“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是我市著眼實施“產業強市”戰略基礎上,更好實現發展惠民,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的重大舉措,也是實現在新舊動能轉換中率先突破、走在全省前列的綠色發展底色支撐。
第一節 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明顯進展
“十三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全市上下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實施“生態立市”戰略,夯實各級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凝心聚力、攻堅克難,污染防治攻堅戰既定目標全面完成,生態保護修復扎實有效,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明顯,生態環境保護各項任務圓滿收官。
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動高質量發展更加有力。深入推進“四減四增”行動,從源頭上大幅減少污染物排放量。積極推進傳統產業優化升級,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快培育新興產業,全市三次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實現由“二三一”向“三二一”轉變,“四新”經濟增加值占比達28.5%。增加清潔能源使用,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合計107.7萬千瓦。大力推進清潔取暖,實現城市(縣城)集中供暖全覆蓋,節能壓煤工作成效明顯。積極推進貨運鐵路建設工程,減少公路運輸量,日照港鐵路、管道、管帶機的集疏港運輸比例達67%,公路運輸比例下降至33%。實施耕地質量保護和化肥減量增效項目,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穩定在90%以上,商品有機肥使用量增加到13.41萬噸,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86%。
扎實推進污染防治攻堅,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制定實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及環保督察整改四大攻堅,污染防治取得階段性勝利,9項約束性指標任務全面完成。2020年市區環境空氣PM2.5、PM10、SO2、NO2四項污染物平均濃度下降至35μg/m3、62μg/m3、8μg/m3、31μg/m3,在全省分別列第4位、第4位、第3位和第7位,空氣質量優良率達80.6%,較2015年明顯提高;4個省控以上重點河流斷面均值全部達標,劣Ⅴ類水體全部消除;近岸海域水質優良面積比例達到100%;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穩定;輻射環境質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穩步開展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建設持續加強。開展浮來山地質遺跡自然保護區內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啟動環青龍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完成全市露天礦山綜合整治“一礦一策”,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60%,“三區兩線”可視范圍內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80%;加快建設城市綠道綠廊,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2.8%,開展國土綠化工程建設,森林覆蓋率達23.5%;有序開展生態文明創建,東港區獲得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榮譽稱號,五蓮縣被命名為第一批省級“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堅持改革創新,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不斷完善。積極構建生態環保大格局,調整加強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實現了生態環保工作全市最高層次領導決策。大力推進全市生態環境機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綜合執法隊伍改革,機構人員編制實現歷史性突破。建立以“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出臺了《日照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和《日照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地方立法走在全省前列。全面推行污染源“N+1”隨機抽查,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第二節 生態環境保護面臨形勢
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了顯著成果,但依然存在產業結構層次不高、發展不平衡不充分,資源、環境等要素制約不斷加劇,社會治理水平有待提高等問題,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日照”目標剛剛起步,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存在諸多不確定性,面臨諸多挑戰。
結構性壓力依然突出。產業強市發展定位短期內不變,用能偏重產業結構不會根本改變。“十四五”期間將新承接鋼產能約2000萬噸,形成鋼產能規模約4000萬噸,同時將大力發展鋼鐵及配套產業,特色產業發展的同時能源消耗仍將呈增長趨勢。區域性交通樞紐定位、打造現代化港口城市和臨港產業基地,交通運輸量將持續增長。臨港產業規模快速擴張,港口吞吐量不斷增加,地方公路運輸占比仍較高,重型載貨車保有量不斷上升。
資源環境承載力不足。工業發展格局與水資源承載力匹配度不夠,耗水量大、水資源利用程度低。無客水來源,主要依賴降水補給,現狀用水依賴地表水,而再生水、海水利用率較低,同時沿海地區陸續布局制漿造紙、鋼鐵等高耗水產業,用水效率距離國際先進水平仍有一定差距。縣域空氣質量改善水平亟待提升,距離大氣環境質量“十四五”期間全面穩定達標目標仍有差距。
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尚未形成。初步形成“黨委政府領導、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環保格局,但在推動各方面責任落實上還有一定差距。各級專班力量參差不齊,統籌協調力度不夠。環境約束、排污許可、環境執法等手段運用不足,推動高質量發展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生態環保產業基礎薄弱,對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的監管力度不夠。工業園區基礎設施不完善,環境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基層環保隊伍薄弱,人員配備及業務能力亟待增強。智慧監管手段不足,科學、精準、依法治污的支撐保障能力亟待提高。
第三節 開啟生態環境保護新征程砥礪前行
錨定2035年基本建成現代化海濱城市遠景目標;以綠色發展為導向,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以持續提升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系統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海治理與保護;以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手段,加快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按照“提氣、降碳、強生態,增水、固土、防風險”的思路,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全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為美麗日照建設開好局、起好步。
第二章 深入實施生態立市 建設現代化濱海城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根本遵循,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圍繞美麗中國建設的總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統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持生態立市,全面落實綠色發展,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堅持協同管控、系統治理,堅持改革創新、多元共治,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為美麗山東建設作出表率。
第二節 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綠色發展。堅持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著力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改善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堅持生態立市、創新興市、產業強市、開放活市,系統謀劃生態環境保護的戰略路徑,推動形成綠色發展生產生活方式。
協同管控、系統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行“跨行業+多污染物+多介質+全過程”的協同管控,按照生態系統的整體性、系統性及其內在規律,整體施策、多策并舉,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統治理。在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提升的同時,加強生態系統修復提質。
改革創新、多元共治。堅持改革創新、先行先試,從源頭轉變環境治理理念和方式,以生態文明“四梁八柱”制度體系為基礎,提高制度供給的精細化、法治化與社會化能力,構建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科技支撐、智慧監管。加強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科技攻關,為精致城市、智慧決策、精準治污提供支撐。加快信息化監管平臺建設,推進環境大數據綜合應用,形成全市環保領域智慧監管新局面。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到2025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生態系統穩定性得到顯著增強,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環境安全與人體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初步建立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水平明顯提升。讓日照的山更綠、水更清、地更美,“生態日照”的金字招牌越擦越亮。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兩山”實踐基地。主要目標如下:
——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得到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農業投入與用地結構更加合理,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推進,能源資源配置更加高效、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態環境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空氣質量全面穩定達標,水環境質量穩步提升,水生態功能初步得到恢復,劣Ⅴ類水體和城市(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農村黑臭水體基本消除,海洋生態環境持續達標,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穩步提升。生態安全格局更加穩定,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持續增強。
——環境安全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鞏固提升,固體廢物與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持續加強,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
——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短板加快補齊,生態環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形成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環境治理體系。
日照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指標
注:①[ ]內為五年累計值。②帶∗的指標“十四五”統計口徑較“十三五”有調整。③具體目標最終以省分解任務為準。
第三章 堅持戰略引領 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疫情后經濟“綠色復蘇”和高質量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
第一節 統籌推進區域綠色發展
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構建以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為核心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建立更新調整和跟蹤評估長效機制,推動“三線一單”數據信息化和共建共享,加強“三線一單”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應用。依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將“三線一單”作為區域資源開發、布局優化、結構調整、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和審批的重要依據,統籌安排城市建設、產業發展、生態涵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優化國土空間開發布局和強度,規范國土空間開發行為,減少人類活動對自然生態空間的占用,推動形成合理有序的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格局。
積極探索膠東經濟圈綠色一體化發展機制。共筑生態安全屏障,構建以九仙山、五蓮山、浮來山山系為主體的半島綠色生態屏障,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加強區域內環境治理資源的合作共享,在臭氧和PM2.5協同治理、海水淡化利用、海水生態養殖、農業和養殖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方面強化優勢互補,培育優勢環保產業。推動膠東經濟圈生態環境共保聯治,建立健全大氣、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按照《膠東經濟圈一體化發展規劃》要求,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統一規劃、統一標準。以臭氧和顆粒物(PM10、PM2.5)大氣污染物聯防聯控、跨區域河流環境共治等跨區域生態系統統一監管為重點,落實聯席會議和跨區域聯合執法等制度,推進信息共享。逐步完善行政邊界地區環境污染糾紛處置,提高信息銜接水平。積極配合開展重大案件聯合執法、聯合掛牌督辦、聯合現場督導。
第二節 全面推動產業綠色發展
促進現有產業綠色升級。加強產業和企業科學布局謀劃,實施“四上四壓”,堅持“上新壓舊”“上大壓小”“上高壓低”“上整壓散”。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確有必要建設的,須嚴格落實產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個減量替代”要求,新(改、擴)建項目要減量替代,已建項目要減量運行。加強企業綠色化升級改造,打造綠色制造體系。采用先進適用節能低碳環保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促進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構建綠色產業鏈供應鏈,推進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不斷優化工業產品結構。支持重點行業改造升級,鼓勵企業瞄準國際國內同行業標桿,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水平。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增加產能項目。持續實施“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強化節能環保標準約束,嚴格行業規范、準入管理和節能審查。優化產業布局,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提升產業層次和核心競爭力。
推進重點產業集群綠色發展。大力推進先進鋼鐵制造和汽車整車及零部件基地綠色發展。堅持以構建生態圈、創新鏈為牽引,做強做優特色產業集群。全力開展鋼鐵產業綠色發展攻堅行動,實施上大壓小、上新壓舊,推進日鋼產能生產線優化。科學規劃建設鋼鐵配套產業園,抓好上海通用重工等“吃鋼嚼鐵”項目,爭創國家先進鋼鐵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示范區。推動中興汽車、長城汽車等汽車制造基地健康發展,助推汽車產業向綠色低碳生產邁進。
加快新興綠色產業發展。圍繞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以培育藍色、高端、新興產業和發展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為主攻方向,推進“海洋+”“互聯網+”“標準化+”在制造業各領域的深度融合與創新應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揮“互聯網+”先導作用,打造互聯網工業領軍企業。積極培育壯大生態產業,打通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通道,引導產業生態化轉型,培育生態產業化發展壯大。
建設綠色低碳示范產業園區。提高園區綠色規劃建設水平,統一規劃建設各類園區電力、熱氣供應等設施,推進園區能量梯級利用。整合規劃熱電聯產、余熱利用、污水、垃圾處理和海水淡化等公用工程,實施生產生活配套、廢物處理等設施資源共享,實現污水、海水、廢熱等資源綜合利用。增加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使用比例,優化園區能源利用結構,探索利用風能、太陽能、地熱、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實現能源消費結構多樣化和低碳化。引導園區產業發展向綠色低碳化轉型。以綠色低碳發展、循環經濟和生態工業理論為指導,明確園區產業定位和發展方向,確立低碳產業價值鏈,實行各園區產業互補、跨區協同和錯位發展。在產業規劃、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科技改造等方面采取措施,提高準入門檻,科學規劃低碳產業項目,引導園區發展向綠色低碳化轉型。鼓勵工業園區爭創生態工業園。
發展壯大環保產業。做大做強環保裝備制造業,培育一批技術先進、管理科學的環保裝備制造龍頭企業,實現特色優勢環保裝備制造領域高端化發展,支持莒縣打造節能環保產業集群。做新做優環境服務業,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環保管家、環境醫院、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等模式,提升環境治理市場化、專業化水平。做精做專資源綜合利用業,加強秸稈、鋼渣、鋸泥等綜合利用,規范廢舊物資回收利用,構建協同高效的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新格局。依法實施生態環保產業統計調查報表制度,編制全市生態環保產業發展年度報告。推進產業規范有序發展,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作用,引導企業遵紀守法、誠信經營。
開展綠色低碳小鎮建設試點。探索符合日照區域特點的綠色低碳小鎮建設發展模式。選擇一批鎮(街道)開展綠色低碳小鎮建設試點,吸納社會力量參與,從土地集約利用入手,統一規劃建設。在小城鎮內實施雨水收集與儲存、水資源循環利用與地下水補充工程,實現人工系統與自然生態的互惠共生。推廣應用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沼氣等生物質能。結合城鎮化需求,因地制宜建設農村節能住宅,開發經濟適用的農村建筑節能技術。充分利用城鎮及周邊綠化達到生態間隔、吸附污染物、為建筑和行人遮陽等節能減排效果。
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加強項目建設和產品設計階段清潔生產。鼓勵企業在產品和包裝物設計時充分考慮其在生命周期中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影響,優先選擇無毒、無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嚴格執行產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額、污染物排放等標準。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實施能量系統優化、節能技術改造等重點工程。開展重點行業和重點產品資源效率對標提升行動,實施能效、水效“領跑者”制度。
第三節 構建綠色交通運輸體系
完善綠色公共交通體系。建設以公共交通為主導的城市綠色交通體系。推進綠色交通發展,加快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建立以地面公交為主體,出租車為補充的城市公共客運交通體系,確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導地位。優化城市公交線網,建設完善交通換乘樞紐與公交專用道,加強城市與郊區的公交系統銜接和覆蓋。打造城市綠道體系,鼓勵非機動車交通發展。
構建高效集約綠色流通體系。大力發展鐵水聯運,建設一批集裝箱海鐵聯運示范項目,進一步提高海鐵聯運比例,打造日照綠色港口。發展鐵路現代物流,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城市現有鐵路、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積極構建“外集內配、綠色聯運”的公鐵聯運城市配送新體系。支持開展集裝箱運輸、商品車滾裝運輸、全程冷鏈運輸、電商快遞班列等多式聯運試點示范創建。推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建設。發展綠色倉儲,鼓勵和支持在物流園區、大型倉儲設施應用綠色建筑材料、節能技術與裝備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節能管理模式。加強快遞包裝綠色治理,推進大型電商和寄遞企業包裝物回收循環利用共享。根據國家快遞綠色包裝標準體系建立情況,加快推進包裝綠色化、減量化、可循環。
第四節 大力發展綠色農業
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產品和技術。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全面實施秸稈綜合利用和農膜、農藥包裝物回收行動,加強可降解農膜研發推廣。推進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示范縣和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建設。加強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發展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發展節水農業和旱作農業。實施“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推廣、養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廣、水產養殖用藥減量、配合飼料替代幼雜魚、水產種業質量提升”五大水產綠色健康養殖行動。
推進農業農村節能改造。鼓勵引導農機具報廢更新,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和標準化漁船,發展節能型設施農業。推動城鎮燃氣管網向農村延伸,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質能、太陽能、空氣熱能等解決農房采暖、炊事、生活用熱水等用能需求,提升農村能源利用的清潔化水平。鼓勵農村居民使用高效節能電器。
第五節 倡導綠色生活方式
建設綠色節約型政府。推進政府機關節能減碳,加強政府機關能耗監測體系和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開展節約型機關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完善考核評價細則,加強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考核。完善政府機關節能法規制度體系,制定能源資源消費定額標準,開展政府機關辦公建筑節能改造。提倡公務活動綠色出行,大力倡導“135”綠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范圍內出行盡可能選擇步行,3公里范圍內出行盡可能選擇騎車,5公里范圍內出行優先選擇公交)。健全公務用車油耗、運行費用單車核算和年度績效評價制度,嚴格執行車輛節能降耗規定,有效控制車輛能耗。引領新能源汽車消費和應用,依托新能源汽車自助分時租賃等模式,推進公務出行綠色低碳化。實施政府綠色采購,落實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政策,嚴格執行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提高政府采購和工程招標中使用節能產品比重。鼓勵應用再生產品和綠色產品。2025年底前,政府采購綠色產品比例達30%,黨政機關率先打造節約型機關。
引導鼓勵綠色低碳產品生產和消費。鼓勵企業產品參加綠色產品標志認證,倡導消費者購買能效標識產品、節能節水認證產品、環保標志產品。鼓勵使用符合環保紡織標準和綠色服裝標準的紡織品和服裝。研究出臺相應管理辦法,逐步限制一次性物品使用,簡化快遞物品包裝并加強回收再利用。鼓勵民眾搭乘公共交通,或選擇步行、自行車等低碳出行方式。提倡減少夏冬兩季空調使用,控制建筑室內溫度。
營造寧靜和諧的生活環境。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強化聲環境功能區管理,開展聲環境功能區評估與調整。在制定國土空間規劃及交通運輸等相關規劃時,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和區域開發改造所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合理劃定防噪聲距離,并明確規劃設計要求。加強建筑物隔聲性能要求,完善新建住宅隔聲性能相關標準規范,實施新建住宅隔聲性能驗收和公示制度。嚴格夜間施工審批并向社會公開,鼓勵采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強化夜間施工管理。嚴厲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加強對文化娛樂、商業經營中社會生活噪聲熱點問題日常監管和集中整治。研究制定公共場所文明公約、社區噪聲控制規約,鼓勵創建寧靜社區等寧靜休息空間。持續開展“守護寧靜”綠色護考活動。
廣泛開展綠色低碳宣傳活動。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渠道宣傳普及綠色低碳理念與相關知識,采用專題講座、研討、經驗交流、成果展示等形式推介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低碳日、生物多樣性日等,開展社會化宣傳;開展“135”綠色出行、“小手拉大手”等群眾性活動,形成全社會理解、支持、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局面。開展節能宣傳周活動,大力推廣垃圾分類等環保措施,廣泛發放節能宣傳資料,營造綠色低碳發展的濃厚氛圍。開展綠色社區、綠色家庭、綠色學校創建活動,圍繞創建目標精心組織各類內容豐富、形式新穎的活動,引導廣大市民自覺踐行綠色文明、健康簡約的生活方式。
第四章 持續調優結構 推進高質量發展
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對經濟發展的優化調整和倒逼作用,實施新一輪“四減四增”行動,持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農業投入與用地結構。
第一節 創新突破調優產業結構
創新優化傳統產業。大力實施產業強市戰略,堅決改造提升傳統動能,以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為主攻方向,優化提升先進鋼鐵制造、汽車整車及零部件、綜合能源、全域旅游、現代物流等優勢產業。發揮山鋼日照公司、日鋼兩大龍頭企業集聚引領作用,加快推進實施日鋼產能承接等重大項目,大幅提升裝備先進水平,支持開展氫冶金示范。構建鋼鐵產業生態圈,深入開展國家先進鋼鐵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推進鋼鐵配套產業園向現代制造產業園轉型。支持中興、長城、五征等龍頭車企擴能強鏈,推動威亞發動機、坦迪斯變速箱等燃油汽車核心零部件企業產品換代升級,大幅提升就地就近配套水平。加快打造中國北方能源樞紐,進一步提升能源集聚、運輸、儲備、交易、生產(轉化)五大能力,爭取創建國家區域煤炭儲備和交易中心。發展高端綠色化工產業,穩步推進地煉企業優化調整,實施化工園區優化提升工程,推動嵐山化工產業園向高端精細化工園區轉型升級、莒縣海右化工產業園打造綠色生物能源產業基地。實施全域化精品化特色化工程、“旅游+”行動,增加高品質產品供給,構建全域全時全景全產業旅游發展格局,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城市、國家旅游休閑城市、國家旅游標準化城市。堅持以港口物流為核心,暢通“海空鐵公管”物流通道,做強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打造海港、空港、鐵路港、公路港“四港一體”物流平臺,完善物流基礎設施、信息服務、聯運配送網絡,構建“通道+樞紐+網絡”現代物流體系,形成陸海聯動、內外互通的國際化物流網,打造區域性國際航運物流中心和北方最大的大宗散貨集散中心。加大工業技改力度,促進傳統產業向價值鏈高端發展。實施傳統產業智能化改造升級計劃,建設智能車間、智能工廠,為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賦予新動能。
積極發展高端產業。大力培育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智能機器人、醫養健康、節能環保、通用航空等產業,提高新興產業在全市經濟總量中的比重。加快高端裝備產業化進程,引進培育核心裝備和關鍵零部件企業,推動高端制造業和服務業深度融合。圍繞基礎性材料、關鍵戰略性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領域,著力突破一批新材料品種、關鍵工藝技術與專用裝備。加速新能源汽車產業化進程,以混合動力、純電動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為突破口,推廣應用氫能與燃料電池技術,完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加大招引培育力度,推動一批高性能智能機器人、輕量型機械臂制造企業專注技術創新,加快向高效率、低成本、模塊化方向發展。以生物醫藥、醫療器械、醫養康養為主體,強化頭部企業招引,支持重大科創成果落地轉化,打造生命健康產業創新示范區。培育發展“通航+”新業態,推動“通航+”城市經濟集聚區、通用航空小鎮建設。
第二節 壓煤減碳提高清潔能源占比
堅持清潔低碳導向。樹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理念,把清潔低碳作為能源發展的主導方向,推動能源綠色生產和消費,優化能源生產布局和消費結構,加快提高清潔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大幅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壓減煤炭消費總量。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制度,嚴控新增耗煤項目,持續推進煤炭消費壓減,推動煤炭消費總量逐年下降,完成省下達煤炭消費壓減任務目標。原則上不得增加燃煤機組裝機規模。推進燃煤鍋爐和工業爐窯綜合整治,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15公里供熱半徑內的熱電機組及配套燃煤鍋爐有步驟、分階段關停整合。持續推進燃煤鍋爐淘汰,2021年全市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嚴格執行煤炭減量替代辦法。新建生物質鍋爐不得摻燒煤炭、重油、渣油等化石燃料。
清潔高效利用煤炭。推廣使用優質煤、潔凈型煤,推進煤改氣、煤改電,鼓勵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能源替代燃煤。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原則,重點削減小型燃煤鍋爐、民用散煤與農業用煤消費量。對以煤、石焦油、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鍋爐和工業爐窯,加快使用清潔低碳能源以及工廠余熱、電力熱力等進行替代。擴大集中供熱范圍,加強集中供熱熱源和配套管網建設。持續推進清潔取暖,因地制宜推行氣代煤、電代煤、熱代煤等清潔采暖方式。2025年底前,完成農村清潔取暖省定任務,養殖業及農副產品加工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替代。推動太陽能、生物質能、工業余能發展和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潔低碳電力供應。推動嵐山區、莒縣試點整縣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2025年底前,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省定目標值。
第三節 增能提效優化交通運輸結構
大力調整運輸結構。持續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壓縮大宗物料公路運輸量,推動大宗貨物集疏港運輸向鐵路和水路轉移,基本形成大宗貨物和集裝箱長距離運輸以鐵路和水路運輸為主的格局。加快推進坪嵐鐵路擴能改造、嵐山疏港鐵路建設和山鋼鐵路專用線建設,支持鋼鐵、電力、焦化、水泥等大宗貨物年運輸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以及大型物流園區新(改、擴)建鐵路專用線。完成日照——京博原油及成品油管道建設。2025年底前,主要港口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鐵路、水路、封閉式皮帶廊道運輸方式比例達70%以上。
淘汰升級運輸工具。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和國一及以下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鼓勵將老舊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替換為清潔能源車輛,持續推進清潔柴油車(機)行動。加速淘汰高排放、老舊柴油貨車,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重點區域基本淘汰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貨車占比達到30%以上。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舊運輸船舶。鼓勵有條件的縣(區)提前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加快車用LNG加氣站、充電樁布局,在交通樞紐、批發市場、快遞營運中心、物流園區等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推進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使用,除應急救援車輛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車輛新能源占比100%,新增和更新出租車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占比80%,籌建車用廢電池回收利用體系。2025年底前,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占比達20%左右。開展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物流園區等重點場所非道路移動機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應用。
第四節 大力調整農業投入與用地結構
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深入實施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全面實施節水、減肥、控藥一體推進、綜合治理工程。完善化肥農業使用量調查統計制度。加強農業投入品規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體系,嚴格執行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標準。在糧食主產區、果菜茶優勢產區等重點區域宣傳推廣科學施肥技術。大力推廣緩控釋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推廣水肥一體化、機械深耕、種肥同播等施肥技術。到2025年,水肥一體化技術應用面積達27萬畝。推廣生態治理、健康栽培、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綠色防控技術,大力推進果茶菜全程綠色防控示范縣建設,積極指導和服務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開展統防統治工作,提升統防統治能力。示范推廣生物防控、物理防控等綠色防控新技術新藥械,提高科學用藥水平。在農業病蟲害發生平穩、農作物種植面積不變的情況下,化肥、化學農藥使用量達到預期目標。
大力推廣應用有機肥。加快發展種養有機結合的循環農業,推廣畜禽糞污全量收集還田利用等技術模式。引導農民積造施用有機肥,鼓勵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戶采用“截污建池、收運還田”等模式實現糞污還田。提升有機肥規模化生產能力,在用地、貸款、稅收等方面給予優惠,支持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有機肥企業。著力構建“收集—轉化—應用”三級網絡體系,提高農業農村生產生活有機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在果茶菜和主要農作物集中種植區域推廣應用商品有機肥。
第五章 加快碳達峰進程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落實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協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治理,降低碳排放強度,顯著增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第一節 開展碳排放達峰行動
制定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有序推進碳排放清單編制,開展碳排放峰值測算及達峰路徑研究。分解落實省達峰目標任務,制定達峰行動方案。加強碳達峰目標過程評估和考核監督,實現碳排放總量與強度雙控。在鋼鐵、建材、電力等行業領域實施減污降碳行動,推動鋼鐵行業制定二氧化碳達峰行動方案、實施碳減排示范工程。探索開展低碳社區試點、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設。
第二節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推進能源領域二氧化碳減排。持續推進煤炭消費總量壓減,嚴格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費比重。持續擴大清潔能源供給,推進日照LNG接收站等天然氣項目和農光互補、漁光互補電站項目建設。優化能源消費結構,持續開展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降耗,推進以煤碳、石油焦和重油為燃料的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加快鋼鐵企業余熱整合利用于城市集中供暖。
加強工業過程二氧化碳控制。升級鋼鐵、建材、化工領域工藝技術,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推廣水泥生產原料替代技術,鼓勵利用轉爐渣等非碳酸鹽工業固體廢物作為原輔料生產水泥。推動鋼鐵、石化、煤電等行業開展全流程二氧化碳減排示范工程。
推進交通領域二氧化碳控制。大力發展低碳交通,加快發展鐵路、水運等低碳運輸方式,推動航空、航海、公路運輸低碳發展,發展低碳物流,制定營運車輛和船舶的低碳比例,到2025年,全市營運車輛、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較2020年分別下降4%和3.5%以上。推廣節能和新能源車輛,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大交通行業節能低碳技術開發與推廣。
推進建筑領域二氧化碳控制。構建綠色低碳建筑體系,全面推行綠色建筑,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綠色建材。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開展星級建筑綠色標識評價工作,做到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綠色運營。2025年底前,城市規劃區內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達40%以上,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90%。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綠色節能改造,將節能改造與舊城功能優化提升有機結合。加大對超低能耗建筑等技術的開發和推廣。2025年底前,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綜合能耗分別比2020年下降5%和6%。
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開展油氣系統甲烷控制工作。實施全氟化碳等含氟溫室氣體和氧化亞氮排放控制,推廣六氟化硫替代技術。加強標準化規模種植養殖,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控制農田和畜禽養殖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積極參與碳排放交易。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在發電行業碳市場穩定運行基礎上,積極推進鋼鐵、水泥等行業進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揮市場機制降碳作用。
第三節 主動適應氣候變化
積極開展適應氣候變化行動。落實國家、省適應氣候變化戰略,推動適應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消除貧困、基礎設施建設等有機結合。開展應對氣候變化風險管理,提升城鄉建設、農業生產、基礎設施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污染防治統籌融合、協同增效,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控制。
提升城鄉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加強主要糧食作物區農業氣象災害應對防范體系建設,提高農業生產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針對強降水、高溫、干旱、臺風、冰凍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加強對城市生命線系統、交通運輸及海岸帶重要設施的安全保障。加強防災型海港和漁港建設。
提升極端氣候事件應急響應。加強對臺風、風暴潮、局地強對流等災害性、轉折性重大天氣氣候事件的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多部門聯防聯動的常態化管理體系,完善應急救災響應機制。
第四節 強化應對氣候變化管理
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融入生態環境管理體系。開展溫室氣體統計核算工作,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加強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管理,做好目標分解和定期評估工作。按照上級部署,將應對氣候變化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通過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推動區域、行業和企業落實煤炭消費削減替代、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推動低碳產品政府采購、企業碳排放信息披露。
實施溫室氣體和污染物協同控制。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污染防治統籌融合、協同增效,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減少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加強污水、垃圾等集中處置設施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
第六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實施精準、科學、依法治污,縱深推進藍天、碧水、凈土三大領域治污攻堅,加快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在夯實階段性成果基礎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第一節 加強協調控制改善大氣環境
協同推進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治理。開展全市PM2.5和臭氧污染形成機理研究和來源解析,識別本地重點排放源和區域傳輸規律,協同開展本地化精準防控和區域聯防聯控。加強NOx、VOCs等PM2.5和臭氧污染重要前體物的協同治理,實施分區分類分時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著力推進工業企業集聚區、港口碼頭等重點區域,鋼鐵、電力、焦化、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的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到2025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實現全面穩定達標,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穩步提升,重污染天氣基本消除。
持續推進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治理。定期開展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情況核查,實施動態化差別化管理,督導山鋼日照公司、日照鋼鐵公司鞏固提升超低排放改造成果,新增鋼鐵裝置同步實現超低排放。在持續推進鋼鐵企業工業爐窯、燃煤發電機組的顆粒物、氮氧化物超低排放基礎上,加強氨排放控制和監管。強化鋼鐵企業無組織排放整治提升,實施工藝過程除塵改造和堆場物料密閉等工程。推進焦化企業超低排放改造。
加強其它涉氣重點行業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加快推進建材、石化、有色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水泥行業實施全流程、全過程深度治理,加大石材加工行業綜合整治力度,加強玻璃、陶瓷、磚瓦等行業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有序推進燃煤、燃油、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加強燃煤機組、鍋爐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監管,確保按照超低排放要求穩定運行。嚴格控制火電、水泥、玻璃等行業脫硝氨逃逸。推進重點涉氣排放企業煙氣旁路逐步取消,因安全生產無法取消的,應在非緊急情況下保持關閉并安裝在線監管系統及備用處置設施。
深化重點行業VOCs全過程治理。嚴格執行VOCs行業和產品標準,實施VOCs排放總量控制。推進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建立完善VOCs全過程控制體系,積極推廣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低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加強含VOCs物料在儲存、裝卸、轉移和輸送、生產和使用、處置等環節密閉化管控,督導全市VOCs廢氣治理設施全面升級改造,實行VOCs排放濃度與去除效率雙重管控。定期開展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VOCs物質儲罐排查,持續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從嚴管理煙氣旁路設置。加大涉VOCs排放園區和產業集群綜合整治力度,推廣資源共享、集中治理。推進VOCs重點排放企業廠界、重點工業集聚區周邊建設VOCs監督性監測點位,推動化工園區建設監測預警監控體系,建立實時監督、及時溯源整改的高效監管機制。加強餐飲油煙、汽車維修、建筑裝修、干洗等生活消費領域的VOCs治理,提高水性建筑涂料源頭替代比例。
加強陸域移動源及油品管控。嚴格執行國家新生產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配合開展機動車、發動機、非道路移動機械新生產、銷售及注冊登記環節監督檢查。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燃油工程機械,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推廣使用。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定位管控,嚴格落實市區高排放工程機械禁止使用區域管控要求,推進工程機械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實時排放監控裝置。完善聯合監管機制,加強在用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達標監管,基本消除冒黑煙現象。嚴格執行汽柴油質量標準,強化油品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全鏈條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取締黑加油站點,嚴厲打擊制售劣質和不合格油品等違法行為。2025年底前,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3000噸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鼓勵生產企業采用更嚴格的汽油蒸氣壓控制要求,倡導錯時卸油加油。
強化港口船舶綜合防治。繼續加強到港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推進港區作業機械、車輛、拖輪等優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加快推進現有泊位油氣回收改造,新建碼頭必須同步配套油氣回收設施,采取全封閉、液下裝載等方式,優先使用具有油氣回收接口的車船,完善火車裝車線油氣回收設施。強化港口碼頭裝卸、堆存、運輸全過程揚塵污染防治,推進干散貨裝卸工藝優化,實施防風抑塵墻建設、焦炭堆場密閉改造等工程。持續推進岸電設施建設,推動到港船舶優先使用岸電,提升船舶岸電應用水平。嚴格執行船舶發動機第二階段排放標準和油船油氣回收標準,嚴禁新建不達標船舶進入運輸市場。加強對船舶發動機排放標準監督檢查,強化船舶發動機升級或尾氣處理。依法嚴格管控貨運船舶和漁業作業船只冒黑煙問題,落實淘汰更新要求。嚴格執行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要求,加強靠港船舶燃油監督檢查。
推進揚塵污染精細化管控。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將場地揚塵治理與施工企業資質評價、信用評價等掛鉤。建筑工地嚴格落實“6個百分之百”,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主管部門聯網。道路、水務等線性工程進行分段施工,拆遷、市政施工工地全面落實防塵措施。全面排查轄區內裸露土地,建立健全臺賬管理機制,嚴格落實硬化、綠化、苫蓋等治理措施。實施礦山全過程揚塵污染防治,在基建、開采環節實施嚴格實施有效的抑塵措施。落實城市道路分級管理作業標準,提升道路保潔精細化水平,推進低塵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加大道路沖洗力度。強化渣土車輛監督管理,優化運輸時間、路線,合理劃定渣土車運輸禁行區域,對運輸車輛實施智慧化管控,確保渣土實現硬覆蓋與全密閉運輸。
疏堵結合加強秸稈禁燒工作。采取人工巡查、衛星遙感、高清視頻監控等手段監測監控焚燒秸稈情況,確保第一時間發現并定位秸稈焚燒火點。積極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按照“因地制宜、農用優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導、科技支撐、市場運作”的原則,大力支持指導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推進農村秸稈肥料化、燃料化、飼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多種形式的資源化利用。積極培育秸稈收儲運服務主體,依托企業和農業生產服務組織,健全完善收儲運設施設備。探索創設秸稈綜合利用扶持激勵政策,引導、鼓勵和支持農民及社會力量開發利用秸稈資源,進一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水平。
加強大氣氨排放控制。探索建立大氣氨規范化排放清單,摸清重點排放源。嚴格執行重點行業大氣氨排放標準,加強監測與控制。開展畜禽養殖業大氣氨排放調查,加強源頭防控,優化肥料、飼料結構,推進養殖業、種植業大氣氨排放控制,探索開展大型規模化養殖場大氣氨排放總量控制。
加強其它涉氣污染物治理。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履約管理,實施含氫氯氟烴(HCFCs)淘汰和替代,研究開發替代技術與替代產品。繼續推動三氟甲烷(HFC-23)的銷毀和轉化。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對惡臭投訴較多的重點企業和園區安裝電子鼻。加大其它涉氣污染物的治理力度,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基于現有煙氣污染物控制裝備,推進工業煙氣中三氧化硫、汞、鉛、砷、鎘等多種非常規污染物強效脫除技術的研發應用。加強生物質鍋爐燃料品質及排放管控,禁止摻燒垃圾、工業固廢,對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到鍋爐排放標準和重點區域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生物質鍋爐進行整改或淘汰。
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加強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準確率。完善PM2.5和臭氧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響應機制,探索輕、中度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應對機制。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研究制定其他行業本地差異化管控措施并嚴格落實。定期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應急減排清單,夯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做到涉氣企業全覆蓋。組織企業制修訂“一廠一策”減排清單,強化督導檢查,確保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探索建立與青島、臨沂、濰坊等周邊城市的大氣污染防治區域協調機制,推動大氣環境監管信息實時共享,實施聯合檢查、聯動執法,共同改善大區域環境空氣質量。
第二節 強化“三水”統籌提升水生態環境
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嚴格落實城鎮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保護措施。穩步提升水庫型水源地周邊主要山體的水源涵養功能,減緩面源污染影響。定期監測飲用水水源水質,建立完善部門間監測數據共享機制。2025年底前,縣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100%。深入推進各級水源地規范化建設。2021年底前,完成現有農村水源地保護區或保護范圍劃定;2025年底前,完成鄉鎮級和“千噸萬人”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勘界立標。
實施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和分類整治。加強排污口規范化建設和管理,基本形成權責清晰、整治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湖排污口整治任務。
提高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加大主城區和縣(區)城市建成區污水管網建設力度。對城鎮生活污水應收盡收,采取截污納管措施,避免污水直排。深入推進整縣(市、區)制城市和縣城建成區雨污合流管網清零工作。無條件接入公共管網的企事業單位,必須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對出水進行有效處理,確保設施穩定運行和達標排放。以城中村為重點,推進截污納管,提高初期雨水污染治理。結合中長期城區人口發展規模,新建一批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高部分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排入環境敏感水體或出水不能穩定達標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要配套建設人工濕地等深度凈化設施,整體提高生活污水處理能力。深化莒縣、五蓮縣城區黑臭水體治理。通過水系連通,提高水體流動性。實施河道清淤,整治入河排污口和納管達標排放。2025年底前,基本實現城市建成區污水“零直排”,城市新區建設均應實行雨污分流。有序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推進日照市第一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等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建設。
開展城鎮面源污染治理。加強對城市建成區雨水管網的巡查和維護,嚴禁沿街商鋪將生活垃圾、廚余垃圾傾倒雨水管道,定期組織雨水管道垃圾清理。結合現有城市發展規劃,因地制宜建設初期雨水調蓄和處理設施,接納城市初期雨水,強化人工濕地系統的增氧曝氣功能,加大對初期雨水污染的處理。
強化涉水工業污染治理。實施差別化流域環境準入政策,強化生態環境準入管理和水環境質量底線約束機制的應用。加強農副食品加工、化工等行業綜合治理,實施清潔化改造。推進化工工業園區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加大對現有工業園區的整治力度,全面推進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加大對周邊村鎮生活污水收納的輻射。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實施化工企業廢水“一企一管、明管輸送、實時監測”。
開展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系統保護水生態功能。實施重點河流水系綜合整治工程,提升流域水環境承載能力。開展日照水庫、墻夼水庫環庫林帶建設,以及傅疃河、鶴河、袁公河、潯河等河流林帶建設。結合日照市自然保護地系統整合優化,健全差異化的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小區管理制度體系,增強濕地功能。禁止未經法定許可在河流兩岸、干線公路兩側規劃控制范圍內進行采石、取土、采砂等活動。采取生態增殖放流措施,逐步恢復主要水體水生生物多樣性。對人工濕地系統進行常態化維護保養,及時清理濕地內積存垃圾,補充必要的植物,持續發揮濕地對氮磷污染物的高效凈化作用。建設日照水庫流域生態保護與產業發展(EOD)項目。
保障主要河流生態流量。落實沭河日照段生態流量調度控制有關要求,開展沭河水源涵養工程建設,保障河道水生態流量。將濕地生態系統用水納入水資源利用規劃,合理分配用水,必要時實施生態補水措施,保障濕地生態用水需求。推進崮河、兩城河等流域“治、用、保”體系建設,實施生態補水和水資源調蓄,保障必要的生態流量。探索建立膠東水資源利用協調機制,保護兩城河下游生態用水。
健全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體系。建立健全節約用水機制、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落實各行政區域內的用水總量與強度控制指標、制定年度用水計劃,對區域內的年度用水實行總量控制。強化水資源在區域發展、產業布局等方面的剛性約束。加強水資源統一配置與調度,在水資源超載地區暫停新增用水許可。健全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嚴格開展節水評價,加強用水統計監督,提高農業、工業及城鎮等用水計量率。嚴格實行用水管理,建立市重點用水單位名錄。落實“十四五”時期“三條紅線”控制指標有關要求,持續降低萬元GDP水耗。2022年底前,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528以上,2025年底前,鋼鐵企業水資源消耗強度降低10%以上,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8%以上,其它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提高到92.5%以上。
提高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率。加強礦坑水、微咸水和雨水利用,推動非常規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持續擴大海水利用規模,推進實施《山東省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產業發展三年推廣計劃(2020—2022)》,借鑒先進城市海水淡化利用經驗,提高海水直接利用水平,研究進一步提高沿海鋼鐵、制漿造紙產業海水淡化利用的技術路徑。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鼓勵區域內生態景觀、工業生產,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和建筑工地等優先使用再生水。以嵐山區、莒縣和五蓮縣為重點,完善市政再生水利用配套設施并建立價格機制,推進區域污水資源化循環利用。2025年底前,市區和縣城再生水利用率達50%,力爭全市市政再生水利用率達31%。
加強重點領域節水改造工作。嚴格高耗水行業節水管理,加快企業節水技術改造,淘汰落后工藝和設備,推進企業和園區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實現循環梯級利用。加快城鎮供水管網檢漏和更新改造,嚴格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大力推廣管用實用的節水技術和設備,完善節水器具推廣機制。開展縣域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企業、校園等各類節水載體建設,在用水產品、用水企業、灌區和公共機構中積極培育水效領跑者。
探索節水機制和節水技術創新。建立節水獎勵制度,研究探索建立水資源資產收益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節水管理配套扶持政策。推廣合同節水管理服務模式,積極探索節約水量水權交易滿足合理用水需求。鼓勵金融和社會資本進入節水領域,落實節水補助資金,用于節水載體補助、節水示范工程建設等。落實國家節水“三免三減半”等稅收優惠政策。加快節水新技術和新設備研發,構建節水裝備及產品的多元化供給體系,加大節水領域自主技術和裝備的推廣使用。
第三節 大力推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強化土壤和地下水源頭防控。加強空間布局管控,各級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空間規劃和建設項目布局論證,加強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管控要求與空間用途管控的銜接。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周邊新建、改建或擴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明確對土壤以及地下水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和相應的預防措施;需要建設土壤污染防治設施的,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并做好有關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推進全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責任,加強土壤污染防治與排污許可制度的銜接。按照國家和山東省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動態更新重點監管單位名錄。
加強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管。建立健全土壤和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的工作銜接機制、長效管理機制和協作共享機制。結合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和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成果,完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重點監管單位在排污許可證中應全部載明土壤污染防治義務。加強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管,定期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和地下水重點污染源周邊土壤、地下水開展監測,督促企業定期開展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落實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2025年底前,完成一輪排查整改。
嚴控涉重金屬行業污染物排放。持續推進重點區域重金屬減排,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施“等量替代”或“減量替代”,嚴格控制重金屬新增污染物總量。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完善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依法依規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通過結構調整、升級改造、深度治理等手段,推動實施一批重金屬減排工程項目。加大有色金屬行業企業生產工藝提升改造,加快推進電鍍企業入園。
鞏固提升農用地安全利用水平。加大對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到2025年確保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加強對農業投入品質量監督,引導使用環境友好型產品,從嚴查處向農用地施用不符合環境質量要求的肥料等農業投入品。持續推進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建立對安全利用類耕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評價機制。根據土地利用變更和土壤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動態調整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加強糧食收儲和流通環節監管,杜絕重金屬超標糧食進入口糧市場。
推進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制度。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污染地塊為重點,強化用地準入管理和部門聯動監管。以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遺留地塊為重點,加強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積極探索污染地塊“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推廣綠色修復理念,加強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過程二次污染防控。健全實施風險管控、修復活動地塊的過程監管和后期管理機制。
加強地下水環境質量管控。推進地下水環境分區管理,持續開展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工作,針對不達標(地質背景因素除外)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制定并實施地下水質量達標方案(或改善方案)。
開展地下水生態環境狀況調查與評估。對化學品生產企業、工業集聚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礦山開采區、尾礦庫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邊區域,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及環境風險評估。2023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類工業集聚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2025年底前,完成一批垃圾填埋場、礦山開采區、尾礦庫等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控。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重點污染源申領排污許可證時,應載明地下水污染防滲和水質監測相關義務,采取防滲漏等措施,建設地下水水質監測井并開展監測。完善和規范重點污染源地下水監測網絡,加強監測井建設質量控制和運行維護,建立監測數據報送制度。推進重點污染源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工作。加強集中式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管理,建立污水管網滲漏排查機制,減少管網滲漏。規范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防范對地下水的污染風險。化工類工業集聚區編制“一區一策”地下水污染整治方案并組織實施。加強對省定化工園區等重點行業企業密集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控,及時掌握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
第四節 實施陸海統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
健全陸海統籌的銜接管理機制。堅持保護優先,全面完成入海排口溯源監測整治。全面開展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2023年底前,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全面消除省控以上入海河流劣V類水體。深入推進入海河流斷面水質改善、沿岸直排海污染源整治,推進重點海域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加強海洋伏季休漁監管執法。2021年底前,完成入海排污口分類命名編碼、標志牌樹立等任務;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設置合理、責任清晰、管理規范的長效監管機制。
加強海水養殖污染防控。根據養殖灘涂規劃,優化水產養殖空間布局,鼓勵水產養殖空間向深海拓展。嚴格海水養殖容量管控,督促依法依規開展海水養殖環境影響評價。推進海水養殖模式向標準化、集約化、智能化和生態化轉變。支持海洋生態牧場、漁業綜合體建設,推進全國海洋冷水魚類綠色養殖示范項目建設。推行海水養殖尾水集中生態化處理,嚴格管控海水養殖尾水排放。強化近海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加快推進重點海灣海水養殖污染綜合治理。嚴格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推動海水養殖環保設施建設與清潔生產。分批分類開展漁港碼頭環境綜合整治,實行漁船漁港負面清單管理。2025年底前,納入名錄管理的漁港污水和垃圾收集處置率達100%。三級以下漁港及漁船臨時停泊點全部納入常態化環境監管。開展船舶修造(拆解)企業摸底排查,清理整頓無手續、無資質、無治污設施的“三無”企業,加強船舶修造(拆解)企業污染物接收處理設施設備配建。
加強海域污染防治。完善入海污染防控、海洋污染治理、海洋生態恢復、風險防范應急聯動等聯防共治機制。完善海洋環境執法監管機制,加強與海洋與漁業監督監察部門、海警部門的協調溝通,強化執法檢查,嚴厲打擊海洋環境違法行為。加強圍填海、港口岸線開發等海岸(洋)工程建設項目常態化監管。加強入海河流、沿海城鎮、海水養殖密集區、港口、濱海旅游區等重點區域的塑料垃圾防控、收集和處置。持續開展凈灘行動,推動海洋微塑料治理。
開展港口和船舶污染治理。推進港口碼頭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落實船舶污水、垃圾等接收、轉運、處置聯合監管機制。強化海上危險化學品運輸環境風險防范,嚴厲打擊化學品非法海上運輸及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非法排放行為。強化港口、船舶修造廠完成船舶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的接收設施建設,做好船、港、城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和銜接。
系統推進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強化日照市國土空間規劃中海洋功能區劃、海洋生態保護,推進岸線資源有序開發和保護。嚴格功能分區管理,進一步保護和恢復特定區域的生態系統及其功能,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區常態化監管。結合日照市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時序,分期開展海域、海灣和海岸帶綜合整治修復。加大宣傳和教育力度,利用多種途徑向公眾宣傳海草床等生態系統的重要價值,開展海藻林養護培育,增強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定期開展海岸線保護情況巡查和專項執法檢查,嚴格控制無人島礁開發利用,嚴厲打擊非法采挖海砂等違法行為。
提高海洋生態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推進海洋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和應急能力建設。開展海洋環境風險源調查、監測、評估,摸清涉海環境風險源基礎信息,明確重點監管對象和高風險區域分布,2022年底前,形成海洋環境風險源管控責任清單,制定分區分類的海洋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推動落實高風險企業環境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和地方政府的監管責任。以沿海石化、危化品碼頭、海上船舶為重點,定期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對存在風險隱患企業,停產整頓、限期整改。加強海洋環境應急船舶與應急物資保障、生態環境監測等基礎能力建設,初步建成與海洋污染風險水平相適應的污染應急能力。加強海洋赤潮、滸苔等海洋生態災害應急監測與預警系統建設,實施跨區域海洋災害聯防聯控。嚴格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逐步完善獎優罰劣的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
第五節 引領推動固體廢物領域創新發展
推進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開展產廢行業綠色設計,在生產過程充分考慮后續綜合利用環節,切實從源頭削減大宗固體廢物。推進全市新能源利用,改善能源結構,源頭削減本地傳統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以工業污泥、尾礦、粉煤灰等為重點,積極拓寬大宗工業固體廢物利用渠道,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構建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制,推進固體廢物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利用,重點抓好冶金渣、化工渣、石材鋸泥等固體廢物循環利用。加快冶金渣綜合處理技術開發進程,擴大鋼渣微粉作水泥和混凝土摻合料在建設工程等領域的利用。開展非正規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整治。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保持打擊洋垃圾走私高壓態勢不放松。
加快推進全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置。探索“無廢城市”建設,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和獎勵機制,構建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系統。到2022年,東港區實現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區縣至少各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體系,開展問題排查,對垃圾應收盡收、應運盡運。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等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廚余垃圾單獨實施分類,加快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推進各縣(區)建筑裝修垃圾消納場、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加強白色污染治理。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防治。積極推廣替代產品,增加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綠色產品供給。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產、銷售和使用。持續減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等使用。持續開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門聯合專項行動,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和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等違法行為。常態化開展河湖水域、岸線、灘地等重點區域塑料垃圾清理。推進農膜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
加強海洋垃圾綜合治理。著力提升海洋廢棄物管理水平,建立漁港環境常態化監管機制,加快配備漁港固體垃圾收集裝置,近岸設立含油污水、固體廢棄物規范暫存回收點。加快推進養殖生產副產物資源化利用、漁網漁具等廢棄物集中收儲處置,實施廢棄漁網漁具正規堆放、限期清理。明確海灘垃圾的監管主體責任,2022年全面啟動海上環衛工作,構建起完整的打撈、收集、運輸、處理體系。到2023年沿海各區具有一支專業成熟的海上環衛隊伍,構建“以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面發動、群眾共治為主,專業保潔為輔”的社會共治大格局,實現岸灘、河流入海口和近海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科學化、規范化、常態化。以城鎮生活區、濱海旅游休閑娛樂區、海水浴場等區域為重點,實施“凈灘凈海”工程,加強岸灘、海面漂浮垃圾清理。2025年底前,親海區域內岸灘垃圾、海漂垃圾等得到有效治理。
提升建筑垃圾及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規范化管理水平。加快推進規模化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加強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分類處理、科學回收、綜合利用等全過程管理,形成與城市發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處理體系。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堆存、轉移過程監管,積極探索污泥處置的新出路。新建污水處理廠必須有明確的污泥處置途徑,限制未經脫水處理達標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場填埋,在實現污泥穩定化、無害化處置前提下穩步推進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90%以上。
第六節 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改善人居環境
加快補齊農村污染治理基礎設施短板。以農村環境整治為重點,進一步整合涉農資金,完善上級資金利用全過程管理制度,分批次有序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深入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廁所革命等工作。到2025年,完成省下達的新增行政村整治任務。推進鄉村地區垃圾分類和源頭減量工作,引導易腐垃圾就地資源化利用,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處理設施。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改善需求與鄉村生態振興、全域旅游、美麗村居建設等工作的銜接,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和美麗庭院示范創建活動。在全面查清農村黑臭水體的分布、污染狀況和成因的基礎上,分類施策,到2023年基本消除農村黑臭水體;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55%以上,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收運體系。
發展集約化、標準化、綠色化和規模化畜禽養殖。引導畜禽養殖向承載潛力大的區域特別是糧食主產區和果菜茶優勢區域適當轉移。堅持以肥料化和能源化為主要利用方向,重點建立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綠色畜牧業發展模式,根據養殖類型、養殖規模和周邊土地消納能力等,分類推進畜禽糞污處理和利用。以縣(區)為單位,整體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在養殖密集區域集中建設畜禽糞便收集處理利用中心,實現糞污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區域利用。建立畜牧業綠色發展評價體系,推廣綠色發展配套技術。力爭2022年底前,全市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87%以上,2025年底前,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管理。
推進生態循環農業建設。在鞏固現有成果基礎上繼續加強全市秸稈資源化利用,協同推進區域畜禽糞污、廚余垃圾、果蔬垃圾、農村廁所糞渣等農業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拓寬秸稈綜合利用渠道。建立“村收集、鄉(鎮)、區(市)處理”的一體化廢舊農膜回收處理體系,加大廢舊農膜的回收力度。依法推廣使用國家標準地膜,加大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示范推廣。到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統籌推進廢舊農膜回收工作,健全完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和長效機制。以漁業規模養殖為突破口,推進貝殼、網衣、浮球等養殖生產副產物及廢棄物集中收置和資源化利用,積極拓寬漁業加工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途徑。穩步削減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施用強度。積極推廣科學施肥技術,開展秸稈還田和糞肥還田,引導農民科學使用農家肥和商品有機肥,做到以地定產、以產定肥,控制化肥施用。開展農作物重大病蟲監測調查,提升病蟲監測預警能力,落實病蟲情報發布制度。加快綠色防控技術推廣,因地制宜集成推廣適合不同作物的技術模式,鼓勵在“三品一標”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示范區,推廣以健身栽培為基礎,以生物防治、生態控制、物理防治、理化誘控為主,輔以化學防治等綜合技術的綠色防控措施,帶動周邊區域綠色防控技術應用。推廣應用生物農藥、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逐步淘汰高毒農藥。
第七章 加強生態監管 全面實施生態保護與修復
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強化陸海統籌,推進重點區域和重要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全面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第一節 守住自然生態安全底線
加快推進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依據第三次國土調查結果,統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銜接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交通、水利、河湖岸線保護利用等相關規劃,完成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工作。加快推動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內永久基本農田、合法礦業權、鎮村、人工商品林等有序退出,實現應保盡保。
強化自然保護地體系整合優化。科學劃定自然保護地類型范圍和分區,加快整合歸并優化各類自然保護地,對自然保護區和自然公園實行差別化管控。嚴格管控自然保護地范圍內非生態活動,穩妥推進核心保護區內居民、耕地、礦權有序退出。2025年底前,初步建成以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具有日照地域特色的自然保護地體系,陸域自然保護地占陸域國土面積4%以上,海域自然保護地占海域國土面積11%以上。
加強生態保護執法監管。將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的監管工作納入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加強與自然資源、水利、林業、農業等相關執法隊伍的協同執法,及時發現、查處和督辦具體生態破壞問題。深入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問題臺賬,嚴格落實整改銷號制度。開展常態化監控,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問題。做好對國家和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兩級監管體系的銜接,配合開展生態破壞問題的調查、發現、移交和查處等工作。
第二節 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實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推進五蓮山、九仙山、臥龍山、日照水庫、青峰嶺水庫等重點生態區域保護修復。持續推進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強化濕地保護和修復,以河湖流域以及近海濕地等修復為著力點,推動濕地面積穩中有增。抓好山東沭河國家濕地自然公園試點建設。2025年底前,濕地保護率達75%以上。開展國土綠化質量提升行動,大力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著力保存量、擴增量、提質量、增效益。到2025年,補植造林2.22萬畝、封山育林18萬畝,創建森林鄉鎮、村居150個。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督促礦山企業依法依規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制定實施露天礦山生態修復計劃。2025年底前,大、中、小型綠色礦山建設率達90%、80%、70%,責任主體滅失露天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率達80%。加強海岸帶分類分段精細化管控,推進海岸帶整體保護、系統修復和綜合治理。強化島群保護利用,實施“藍色海灣”整治行動。
推進城市生態系統修復。突出依山傍海城市特色和“藍天碧海陽光金沙灘”生態底色,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工程,加強綠色生態網絡建設,合理布局藍綠空間,保護好城市山體自然風貌,修復河湖水系和濕地等水體,促進陽光海岸品質提升,建立海岸帶建筑退縮線制度,控制海岸帶范圍內和山體周邊建筑高度、密度、體量和后退距離。持續深入推進城市增綠和綠化品質提升,科學規劃布局城市綠環綠廊綠楔綠道,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要求,加強城市公園綠地、城郊綠地、綠化隔離地及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周邊、城市不同功能區之間綠色生態屏障等建設,完善城市綠地體系。2025年底前,城市建成區綠地率穩定在37%以上。
推進美麗河湖建設。根據《關于加強美麗示范河湖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要求,有序推進全市美麗河湖建設。加強河湖長制工作制度的建設,加強責任落實。重點推進河岸空間的管控,加強水面垃圾的清理,提升水量和水質,優化濱水空間景觀,開展綠化工程建設。力爭2023年底完成全市鎮級以上幸福美麗河湖建設任務。
推進美麗海灣建設。以張北灣區、石臼灣為重點,深入推進美麗海灣創建。優化海岸帶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布局,嚴格控制生產岸線,最大程度增加自然岸線和生活岸線。開展砂質岸灘和親水岸線恢復與修復,拓展親水岸灘岸線。實施海水浴場、濱海旅游度假區等親海岸段入海污染源排查整治,完善海岸配套公共設施建設。強化岸灘和海洋漂浮垃圾常態化監管,打造“無廢”海灘。加強海水浴場水質監測,及時向公眾發布提醒信息。2025年底前,全市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達99.4%,自然岸線保有率達到省分解任務目標。
第三節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開展陸域生物多樣性調查與保護。貫徹落實國家和山東省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要求,有序開展五蓮山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積極配合上級部門開展陸生野生動物資源調查和監測,查清野生動物資源底數。實施重點保護和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棲息地、原生境的保護修復工程建設,解決好生態空間破碎化問題,連通重要物種遷徙擴散生態廊道。加強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監管,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生物安全宣傳教育。
加強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開展前三島周邊和傅疃河口周邊海域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的海洋生物資源和多樣性調研,以國家和省級種質資源保護區為重點,加大對金烏賊、中國對蝦、大竹蟶、西施舌、日本冠鞭蟹等水產資源保護力度。強化潮間帶生態保護,改善珊瑚菜生存環境。嚴格控制近海捕撈強度,實行伏季休漁制度,定期開展漁業資源調查評估。加強漁業空間管控,優化海洋捕撈作業結構,推進海域禁捕限捕。加強海洋牧場建設,促進日照海域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恢復,加大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三場一通道”保護力度。開展漁業資源的增殖放流,科學選擇增殖放流種類,補充和恢復生物資源群體,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依靠水生生物實現水體生態的良性循環。
推進生物遺傳資源保護與管理。開展生物遺傳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相關傳統知識調查、登記和數據庫建設。落實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管理制度。加強國家生物遺傳資源遷地和離體保存工作,強化野生生物種質資源收集、保存,健全種質資源保存體系,開展重要生物遺傳資源保護成效評估。建設日照瑯琊雞、五蓮黑豬等一批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場。
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加強生物安全風險管控,開展自然生態系統外來入侵物種調查、監測和預警,加強對自然保護地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工作的監督,及時更新外來入侵物種名錄。加強互花米草等外來入侵物種管控。加強對自然保護地、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等重點區域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工作的監督,提升對重點區域的生物安全監測能力和監管力度。推進生物安全法實施。
第四節 開展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監測評估
開展生態狀況監測評估。完善生態監測網格建設,定期開展地方級自然保護地人類活動遙感監測評估和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評估,推進陸域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地方級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人類活動遙感監測評估每年開展一次。定期發布生態質量監測評價報告。
加強評估成果綜合應用。開展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成效評估,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以及海域海島生態修復等工作成效的評估。組織開展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實施成效自評估,工程實施主體在實施修復全過程中,開展生態質量、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監測。將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區域生態功能提升效果,作為優化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專項資金配置的重要依據。強化監測評估成果綜合應用,將生態質量監測評價和生態狀況調查評估結果作為生態保護補償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第八章 強化風險防控 嚴守生態環境底線
牢固樹立環境風險防控底線思維,完善環境風險常態化管理體系,強化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輻射等重點領域環境風險管控,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環境應急體系,保障生態環境與健康。
第一節 完善環境風險防控機制
加強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從嚴從細組織實施涉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尾礦庫、重金屬企業和化工園區等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及時更新重點環境風險源、敏感目標、環境應急能力及環境應急預案等基礎數據庫。督促企業落實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制度,實行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類分級管理,嚴格重大環境風險企業監管。
加強環境風險預警與應急。建立市、縣(區)、企業三級預案體系,及時修訂各級政府、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抓好重點企業預案編制備案工作。強化化工園區預警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化工園區、化工重點監控點建成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嚴格落實環境安全應急管理機構、人員、裝備與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加強環境安全應急物資儲備,建設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提高突發環境事件的物資保障能力。建立環境應急專家庫和專業化救援隊伍,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環境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件的處置能力。
加強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堅持預防為主方針,深入推進五蓮縣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國家試點建設,引領示范開展區域生態環境與健康調查評估,推進健康日照建設,持續開展公民環境與健康素養提升活動。按照上級要求,配合開展生態環境健康風險識別與排查,建立生態環境健康風險源企業基礎數據庫。探索建立環境與健康風險管控機制,開展生物安全、室內環境健康等領域環境與健康科學研究。推動環境健康風險評估融入生態環境管理,引導生態環境管理向事前風險預防轉變。
第二節 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環境管理
提升危險廢物收集與利用處置能力。健全危險廢物收集體系,支持危險廢物專業收集轉運和利用處置單位建設區域性收集網點和貯存設施,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擴大“城市礦產”開發利用規模,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與產品銷售量相匹配的廢舊產品回收體系,鼓勵電器電子產品、汽車產品、鉛酸蓄電池等再生利用。強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實現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實際需求基本匹配,布局趨于合理。推進企業、園區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能力和水平提升,鼓勵石化、化工、有色等大型企業根據需要自行配套建設高標準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鼓勵化工園區等配套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貯存、預處理和處置設施,支持現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企業擴建或技術改造。鼓勵精餾殘渣、廢酸、廢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難處置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和利用處置技術研發、應用、示范和推廣。
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環境管理。強化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加快完善危險廢物智慧管理系統,依法公開危險廢物相關信息,搭建信息交流平臺。持續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建立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對清單進行動態更新,充分利用“互聯網+監管”系統,加強事中事后環境監管,歸集共享各類相關數據,及時發現和防范苗頭性風險。對產廢企業開展拉網式、起底式調查,全面摸清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和利用處置以及環境管理現狀,健全長效監管機制,依法將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納入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投保范圍。加大對產廢企業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和環保設施運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危險廢物監管和風險防范能力與應急處置技術支持能力建設。
提升醫療廢物處置與應急能力。對現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進行擴能提質改造,確保處置設施滿足處置需求。統籌城鄉醫療廢物處置,2022年6月底前,實現各縣(區)都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實現醫療廢物應收盡收、全面覆蓋。鼓勵發展移動式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為偏遠基層提供就地處置服務。加強醫療廢物分類管理,做好源頭分類,促進規范處置。統籌新建、在建和現有危險廢物焚燒設施、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的水泥窯、生活垃圾焚燒設施以及其它協同處置設施等資源,建立醫療廢物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完善處置物資儲備體系,提升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保障能力。持續推進完善醫療廢物處置聯防聯控機制,確保醫療廢物全鏈條閉環安全處置。
第三節 推進重金屬及尾礦污染綜合整治
深化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控。圍繞涉重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實施分類分級管控,建立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放清單。以電鍍、鉛蓄電池等行業為重點,通過淘汰落后產能、工藝提升改造、實行特別排放限值、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等行業治理措施,有效削減重金屬排放量。加強涉重企業集中區和重金屬污染敏感區域重金屬自動監測設施建設。加強涉重企業環境監管,提升企業內部重金屬污染預防、預警和應急能力。
開展尾礦污染治理。嚴格新(改、擴)建尾礦庫環境準入,推進尾礦庫分級分類環境管理,以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集中區域為重點,建立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機制,加強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和礦區無序堆存歷史遺留廢物排查整治,確保風險管控并整改到位。穩妥推進尾礦資源綜合利用,鼓勵企業通過尾礦綜合利用減少尾礦堆存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向水庫、河流等水體排放尾礦的行為。
第四節 增強核與輻射安全管理
加強核與輻射安全風險防范。健全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機制,落實各級政府、功能區管委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輻射安全培訓,深入開展輻射安全隱患排查,杜絕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等事件發生。做好對閑置和存在安全隱患的廢舊放射源的監督檢查和收貯工作,確保廢舊放射源100%安全及時收貯。加強移動探傷放射源作業場所管理,確保放射源處于安全受控狀態。按照上級部署修訂輻射應急預案和配套執行程序,完善市、縣、單位應急預案體系。完善核與輻射應急物資儲備,提升輻射應急監測儀器裝備水平,加強應急隊伍能力建設。
第五節 重視新污染物治理
加強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嚴格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開展重點行業重點化學物質調查。加快建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體系,加強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將新污染物治理內容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綜合執法檢查,對企事業單位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抽查,督促企事業完善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全面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淘汰和限制措施,強化綠色替代品和替代技術的推廣應用。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準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含量限值。
第九章 深化改革創新 建設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綜合運用法治、行政、市場、科技等多種手段,全面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第一節 健全環境治理責任體系
壓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決扛起保護生態環境的政治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統籌做好監管執法、市場規范、資金安排、宣傳教育等工作。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落實相關部門責任。印發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進一步厘清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領導機制,進一步深化落實河長制、湖長制、灣長制和林長制。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強化部門協作聯動。健全生態環境部門與相關部門聯系會商、聯動執法、聯合響應機制。實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偵辦、起訴和審判力度。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篩查、重大案件追蹤辦理和修復效果評估。落實環境公益訴訟制度,推動行政處罰、刑事司法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有效銜接。
第二節 完善地方性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框架體系
完善法規標準體系。加強地方立法,依據國家及省級環境保護新要求,結合日照實際,探索制修訂嚴于國家及省級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地方性行政法規、標準、條例,倒逼環保治理水平進一步提升。開展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體系研究,探索制定地方特色重點行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引導行業企業建設、生產、管理等過程綠色化。
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強化固定污染源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組織開展基于排污許可證的監管、監測、監督“三監”聯動試點,加快推進環評與排污許可銜接融合,推動總量控制、生態環境統計、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執法等生態環境管理制度銜接,實現重點行業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監管執法全閉環管理。持續做好排污許可證換證或登記延續動態更新,鞏固提高排污許可證及執行報告填報質量。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主要依據的生態環境日常執法監督體系,加強排污許可證后管理,開展排污許可專項執法檢查,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
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圍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實施排污總量控制,落實國家改革完善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要求,推進依托排污許可證實施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配、監管和考核。落實國家建立非固定污染源減排管理體系的要求,實施非固定污染源全過程調度管理,強化統計、監管、考核。統籌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一批重點區域流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減排工程。健全污染減排激勵約束機制。
健全環境治理信用制度。建立環保政務失信記錄,健全政務失信信息共享交換機制,依托“信用中國(山東)”網站等依法依規逐步公開,強化環保政務信用信息使用。嚴格執行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嚴格落實黑名單制度,將企業在環境影響評價、社會化環境檢測、危險廢物處置、環境治理及設施運營、清潔生產審核、污染場地風險調查評估等領域的違法違規信息記入企業信用記錄,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社會公開。落實國家強制性環境治理信息披露辦法,督促上市公司、發債企業等市場主體全面、及時、準確地披露環境信息。
第三節 加強現代化環境治理能力建設
提升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完善“天空地一體化”環境智慧監管平臺,實現環境質量、固定污染源、移動源在線監控全覆蓋,線上線下配套聯動,切實提升環境監控、綜合執法等隊伍裝備和技術保障水平。實現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全覆蓋。充分發揮網格化監管體系作用,打通環境監管“最后一公里”,切實解決群眾周邊環境問題。以“N+1”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為重點,全面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建立執法事項目錄,統籌做好鄉鎮綜合執法改革。建立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優先將治污水平高、環境管理規范的企業納入正面清單。推行非現場監管方式,積極利用無人機、無人船、走航車以及衛星遙感等科技手段,科學建立大數據采集分析、違法風險監測預警等工作程序,明確啟動現場檢查的銜接機制。探索第三方輔助執法機制,鼓勵有資質、能力強、信用好的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參與執法監測工作。探索開展工業園區第三方治理和環境治理托管服務試點。
推進綠色科技創新成果應用。依托重點骨干環保企業和優勢科研院所,加強生態環境領域技術研發和人才培養等基礎能力建設。加快推進生態環保智庫、生態環境治理技術應用示范項目等建設,全面提升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能力。建立健全技術轉移轉化市場交易體系,支持鼓勵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保護與修復、城鄉綠色基礎設施、生態農業等重點領域技術研發重大項目和示范工程,持續開展各類污染防治先進技術遴選、加強推廣應用和技術指導。
第四節 健全環境治理市場體系
規范開放環境治理市場。規范市場秩序,減少惡意競爭,加快形成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支持環境治理整體解決方案、環保管家、環境顧問、區域一體化服務模式,園區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鎮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試點。
建立環境權益交易市場。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探索建立可持續的市場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深入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探索建設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交易市場,完善確權、登記、抵押、流轉等配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節能低碳產品和有機產品認證、能效標識管理等制度,積極探索合同環境管理模式。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強化碳排放交易制度與其它環境權益類市場機制的統籌協調。加快水權交易試點,培育和規范水權交易市場。
深化生態環境價格改革。建立健全能夠充分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生態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環境價格機制。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健全垃圾處理收費機制。再生水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再生水供應企業和用戶按照優質優價原則協商確定。對于提供公共生態環境服務功能的河湖濕地生態補水、景觀環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勵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完善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港口岸電、清潔取暖、污水處理等相關價格政策。
健全綠色金融體系。推進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統計體系、評價體系、征信體系建設和信息披露制度落實。支持引導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碳中和金融債,推動綠色企業通過發行綠色企業債券、碳中和債券以及上市融資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強化企業和金融機構的環境與氣候相關信息披露要求,開展綠色績效評估。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環境與氣候風險分析及壓力測試。支持發展綠色信貸。依法在環境高風險領域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鼓勵發展重大環保裝備融資租賃。
第五節 強化社會監督全民參與
加強教育與信息公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生態文明建設內容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培訓課程,納入全市國民教育體系。加大環保普法宣傳力度,廣泛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充分發揮工青婦群團組織作用,多措并舉調動群眾積極性,實現人人關心環保、人人參與環保、人人監督環保的大環保、大協同。繼續推進環境政務新媒體矩陣建設,完善例行新聞發布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加大環保信息公開力度。繼續推動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社會開放。
落實企業生態環境責任。加強企業環境治理責任制度建設,推動企業從源頭防治污染,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生產工藝技術,減少污染物排放,履行污染治理主體責任。拓展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覆蓋范圍。排污企業實行自我申報、自我治理、自我管理、自我監測、自我公開、自我承諾,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相關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鼓勵企業通過設立企業開放日、環境教育體驗場所、環保課堂等多種方式向公眾開放,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公益活動。
鼓勵公眾監督與參與。大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先進典型,鼓勵新聞媒體設立“曝光臺”或專欄,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和跟蹤。暢通“12369”環保熱線、網絡舉報平臺、微信等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平臺,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完善輿情閉環處置機制。完善舉報獎勵制度,明確獲獎條件,簡化獎勵流程,豐富獎勵形式,落實獎勵經費保障,鼓勵公眾對生態環境問題進行監督。健全環境決策公眾參與機制,保障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
第十章 加強規劃實施保障
第一節 加強黨的領導
在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生態環境委員會的安排部署下,統籌推進日照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將黨的領導貫徹到本規劃編制、實施和評估考核全過程,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生態環境保護重大事項部署要求。將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措施和重大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推進各年度生態環境保護任務和重點工程的實施。
第二節 強化責任落實
建立規劃強制性內容、約束性指標臺賬清單,每年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目標、指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全市各級政府,以及相關部門、相關單位。強化年度計劃與中長期規劃的銜接,將規劃目標任務納入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年度實施要求。堅持一張藍圖干到底,不隨意擱置既定規劃另起爐灶,確需按照新形勢新要求調整修訂目標任務的要按程序進行。大氣、水、海洋、土壤、工業固體廢物等生態環境各要素專項規劃要做好與本規劃的銜接,細化落實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要求。
第三節 嚴格評估考核
將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貫徹落實情況作為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內容。將污染減排、環境質量等規劃約束性指標進展情況納入市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組織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強化監測評估結果應用。按照全省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監測評估有關規定,規范評估方法、步驟、數據認定等重要環節,區分規劃強制性內容和引導性內容進行分類評估。針對餐飲油煙治理、噪聲污染治理等量大面廣、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目標任務,探索委托第三方開展獨立評估。進一步完善規劃實施的公眾參與和民主監督機制,及時公開規劃實施相關信息,接受全社會監督。各級政府及相關單位應自覺接受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四節 加大資金投入
落實市縣生態環境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要求,提高基層生態環境保護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建立常態化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保障各級財力與事權匹配。積極拓寬資金籌措渠道,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和價格多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積極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準公益性和公益性環保項目。
第五節 強化宣傳引導
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開展深化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政策、法規制度、環境保護進展成效等內容的宣傳和交流。加大對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創建過程中的典型示范宣傳,擴大輻射效應。挖掘先進經驗做法,做好典型報道。積極參與綠色中國年度人物、中國生態文明獎評選,樹立先進典型。依法公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