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施工及驗收
9.1 一般規(guī)定
9.2 基礎工程
9.3 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
9.4 預制拼裝鋼筋混凝土結構
9.5 預應力工程
9.6 砌體結構
9.7 附屬工程
9.8 管線
9.1 一般規(guī)定
9.1.1 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施工安全。
9.1.2 施工項目質量控制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施工標準的規(guī)定,并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檢驗制度,滿足質量控制要求。
9.1.3 施工前應熟悉和審查施工圖紙,并應掌握設計意圖與要求。應實行自審、會審(交底)和簽證制度;對施工圖有疑問或發(fā)現差錯時,應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當需變更設計時,應按相應程序報審,并應經相關單位簽證認定后實施。
9.1.4 施工前應根據工程需要進行下列調查:
1 現場地形、地貌、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其他設施和障礙物情況;
2 工程用地、交通運輸、施工便道及其他環(huán)境條件;
3 施工給水、雨水、污水、動力及其他條件;
4 工程材料、施工機械、主要設備和特種物資情況;
5 地表水水文資料,在寒冷地區(qū)施工時尚應掌握地表水的凍結資料和土層冰凍資料;
6 與施工有關的其他情況和資料。
9.1.5 綜合管廊防水工程的施工及驗收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208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1.6 綜合管廊工程應經過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條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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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規(guī)定
9.1.4 綜合管廊一般建設在城市的中心地區(qū),同時涉及的線長面廣,施工組織和管理的難度大。為了保證施工的順利,應當對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構筑物等進行詳盡的調查,并了解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的供給情況。
9.2 基礎工程
9.2 基礎工程
9.2.1 綜合管廊工程基坑(槽)開挖前,應根據圍護結構的類型、工程水文地質條件、施工工藝和地面荷載等因素制定施工方案。
9.2.2 土石方爆破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由專業(yè)單位進行施工。
9.2.3 基坑回填應在綜合管廊結構及防水工程驗收合格后進行。回填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9.2.4 綜合管廊兩側回填應對稱、分層、均勻。管廊頂板上部1000mm范圍內回填材料應采用人工分層夯實,大型碾壓機不得直接在管廊頂板上部施工。
9.2.5 綜合管廊回填土壓實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表9.2.5的規(guī)定。
表9.2.5 綜合管廊回填土壓實度

9.2.6 綜合管廊基礎施工及質量驗收除符合本節(jié)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202的有關規(guī)定。
條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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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基礎工程
9.2.3 綜合管廊基坑的回填應盡快進行,以免長期暴露導致地下水和地表水侵入基坑。根據地下工程的驗收要求,應當首先通過結構和防水工程驗收合格后,方能夠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3 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
9.3 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
9.3.1 綜合管廊模板施工前,應根據結構形式、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供應條件進行模板及支架設計。模板及支撐的強度、剛度及穩(wěn)定性應滿足受力要求。
9.3.2 混凝土的澆筑應在模板和支架檢驗合格后進行。入模時應防止離析。連續(xù)澆筑時,每層澆筑高度應滿足振搗密實的要求。預留孔、預埋管、預埋件及止水帶等周邊混凝土澆筑時,應輔助人工插搗。
9.3.3 混凝土底板和頂板,應連續(xù)澆筑不得留置施工縫。設計有變形縫時,應按變形縫分倉澆筑。
9.3.4 混凝土施工質量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204的有關規(guī)定。
條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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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
9.3.1 綜合管廊工程施工的模板工程量較大,因而施工時應確定合理的模板工程方案,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施工效率。
9.3.3 綜合管廊為地下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施工縫是防水的薄弱部位,本條強調施工縫施工的重點事項。
9.4 預制拼裝鋼筋混凝土結構
9.4 預制拼裝鋼筋混凝土結構
9.4.1 預制拼裝鋼筋混凝土構件的模板,應采用精加工的鋼模板。
9.4.2 構件堆放的場地應平整夯實,并應具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9.4.3 構件的標識應朝向外側。
9.4.4 構件運輸及吊裝時,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不應低于設計強度的75%。
9.4.5 預制構件安裝前,應復驗合格。當構件上有裂縫且寬度超過0.2mm時,應進行鑒定。
9.4.6 預制構件和現澆結構之間、預制構件之間的連接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9.4.7 預制構件制作單位應具備相應的生產工藝設施,并應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必要的試驗檢測手段。
9.4.8 預制構件安裝前應對其外觀、裂縫等情況進行檢驗,并應按設計要求及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204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結構性能檢驗。
9.4.9 預制構件采用螺栓連接時,螺栓的材質、規(guī)格、擰緊力矩應符合設計要求及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GB 50017和《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205的有關規(guī)定。
條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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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預制拼裝鋼筋混凝土結構
9.4.1 預制裝配式綜合管廊采用工廠化制作的預制構件,采用精加工的鋼模板可以確保構件的混凝土質量、尺寸精度。
9.4.3 構件的標識朝外主要便于施工人員對構件的辨識。
9.4.5 有裂縫的構件應進行技術鑒定,判定其是否屬于嚴重質量缺陷,經過有關處理后能否合理使用。
9.4.7 綜合管廊預制構件的質量涉及工程質量和結構安全,制作單位應滿足國家及地方有關部門對硬件設施、人員配置、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檢測手段等方面的規(guī)定和要求。預制構件制作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生產、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如預制構件制作詳圖無法滿足制作要求,應進行深化設計和施工驗算,完善預制構件制作詳圖和施工裝配詳圖,避免在構件加工和施工過程中,出現錯、漏、碰、缺等問題。對應預留的孔洞及預埋部件,應在構件加工前進行認真核對,以免現場剔鑿,造成損失。構件制作單位應制定生產方案,生產方案應包括生產工藝、模具方案、生產計劃、技術質量控制措施、成品保護、堆放及運輸方案等內容。
9.5 預應力工程
9.5 預應力工程
9.5.1 預應力筋張拉或放張時,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不應低于設計的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標準值的75%。
9.5.2 預應力筋張拉錨固后,實際建立的預應力值與工程設計規(guī)定檢驗值的相對允許偏差應為±5%。
9.5.3 后張法有粘結預應力筋張拉后應盡早進行孔道灌漿,孔道內水泥漿應飽滿、密實。
9.5.4 錨具的封閉保護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204的有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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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預應力工程
9.5.1 過早地對混凝土施加預應力,會引起較大的回縮和徐變預應力損失,同時可能因局部承壓過大而引起混凝土損傷。本條規(guī)定的預應力張拉及放張時混凝土強度,是根據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 50010的規(guī)定確定的。若設計對此有明確要求,則應按設計要求執(zhí)行。
9.5.2 預應力筋張拉錨固后,實際建立的預應力值與量測時間有關。相隔時間越長,預應力損失值越大,故檢測值應由設計通過計算確定。預應力筋張拉后實際建立的預應力值對結構受力性能影響很大,必須予以保證。
9.5.3 預應力筋張拉后處于高應力狀態(tài),對腐蝕非常敏感,所以應盡早進行孔道灌漿。灌漿是對預應力筋的永久保護措施,故要求水泥漿飽滿、密實,完全裹住預應力筋。
9.5.4 封閉保護應遵照設計要求執(zhí)行,并在施工技術方案中作出具體規(guī)定。后張預應力筋的錨具多配置在結構的端面,所以常處于易受外力沖擊和雨水浸入的狀態(tài);此外,預應力筋張拉錨固后,錨具及預應力筋處于高應力狀態(tài),為確保暴露于結構外的錨具能夠永久性地正常工作,不致受外力沖擊和雨水浸入而造成破損或腐蝕,應采取防止錨具銹蝕和遭受機械損傷的有效措施。
9.6 砌體結構
9.6 砌體結構
9.6.1 砌體結構所用的材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石材強度等級不應低于MU40,并應質地堅實,無風化削層和裂紋。
2 砌筑砂漿應采用水泥砂漿,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且不應低于M10。
9.6.2 砌體結構中的預埋管、預留洞口結構應采取加強措施,并應采取防滲措施。
9.6.3 砌體結構的砌筑施工除符合本節(jié)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203的相關規(guī)定和設計要求。
條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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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砌體結構
9.6.1 綜合管廊采用砌體結構形式較少,但在有些地區(qū)仍有采用砌體的傳統和條件,本條參考現行國家標準《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203的規(guī)定。
9.7 附屬工程
9.7 附屬工程
9.7.1 綜合管廊預埋過路排管的管口應無毛刺和尖銳棱角。排管彎制后不應有裂縫和顯著的凹癟現象,彎扁程度不宜大于排管外徑的10%。
9.7.2 電纜排管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金屬電纜排管不得直接對焊,應采用套管焊接的方式。連接時管口應對準,連接應牢固,密封應良好。套接的短套管或帶螺紋的管接頭的長度,不應小于排管外徑的2.2倍。
2 硬質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時,插入深度宜為排管內徑的1.1倍~1.8倍。插接面上應涂膠合劑粘牢密封。
3 水泥管宜采用管箍或套接方式連接,管孔應對準,接縫應嚴密,管箍應設置防水墊密封。
9.7.3 支架及橋架宜優(yōu)先選用耐腐蝕的復合材料。
9.7.4 電纜支架的加工、安裝及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68的有關規(guī)定。
9.7.5 儀表工程的安裝及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093的有關規(guī)定。
9.7.6 電氣設備、照明、接地施工安裝及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68、《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303、《建筑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GB 50617和《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69的有關規(guī)定。
9.7.7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66的有關規(guī)定。
9.7.8 通風系統施工及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風機、壓縮機、泵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275和《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243的有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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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附屬工程
9.7.1 綜合管廊預埋過路排管主要為了滿足今后電纜的穿越敷設,管口出現毛刺或尖銳棱角會對電纜表皮造成破壞,因而應重點檢查。
9.8 管線
9.8.1 管線施工及驗收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6章的有關規(guī)定。
9.8.2 電力電纜施工及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68和《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69的有關規(guī)定。
9.8.3 通信管線施工及驗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guī)范》GB 50312、《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guī)范》YD 5121和《光纜進線室驗收規(guī)定》YD/T 5152的有關規(guī)定。
9.8.4 給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268的有關規(guī)定。
9.8.5 熱力管道施工及驗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243和《城鎮(zhèn)供熱管網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CJJ 28的有關規(guī)定。
9.8.6 天然氣管道施工及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zhèn)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CJJ 33的有關規(guī)定,焊縫的射線探傷驗收應符合現行行業(yè)標準《承壓設備無損檢測 第2部分:射線檢測》JB/T 4730.2的有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