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出臺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指導意見
三亞污泥無害化處置要走在全省前列
做好污泥處理處置工作,是確保污水處理效果、防治環境二次污染的重要舉措,是改善城鎮人居環境、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必然要求。記者9月13日從省有關部門獲悉,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我省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指出,到2017年,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海口、三亞、儋州地級市達到90%,其他市縣城區達到50%,重點鎮達到30%。
《意見》要求,加快推進海口生物資源利用示范中心建設進度,確保在2016年底前投入使用。各市縣已投入使用的污水處理廠,市縣發展改革、水務部門,要開展轄區內污水處理廠污泥量、泥質特征、污泥綜合利用條件等調查,明確污泥處理處置方案、資金籌措方法和工程進度安排,應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相關前期設計工作,爭取在2016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今后,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新建、改建和擴建時,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與污水處理廠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投入運行。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工作要按照“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總體要求,堅持“安全環保、節能省地、循環利用、經濟合理”的原則,立足海南污泥泥質、產量及分布等特點,研究制定適合海南污泥處理處置技術路線。要綜合考慮經濟可行、技術適用、工藝先進、形式多樣的污泥處置方式。各市縣可在滿足上述要求的情況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污泥處理處置方式,對于受工業污染較少的污水處理廠污泥,因回收利用價值較高,且海南擁有發展熱帶高效農業的天然優勢,可考慮采用污泥土地利用的“綠色循環”技術路線,以實現污泥處理處置的無害化和資源化;對于省內有工業污染的污水處理廠污泥,可考慮填埋等污泥處理處置技術,也可以作為應急臨時過渡措施利用當地現有垃圾焚燒廠等設施,通過必要的技術改造,協同處理處置污水處理廠污泥,確保污泥處理處置無害化。
(三亞日報 黃世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