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會今天召開主任會議,討論通過《省人大常委會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稿)》,并將該稿上報省委批準。記者從會上獲悉,2015年省人大擬安排審議一批重點法規,涉及6個領域,將有效地發揮地方立法對于改革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在加強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立法方面,擬制定《海南省生態補償條例》。(12月31日南海網)
在經濟高速發展的進程中,日益增多的環境問題,對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造成了巨大的影響。在這種背景下,海南擬立法保護生態,制定生態補償條例,無疑是及時和必要的,這不僅是海南充分利用先行先試優勢的體現,更是對正在建設的國際旅游島的一種守護,生態補償條例若能出臺,對海南生態環境能夠起到一定的保護。
多年來,由于生態補償缺乏立法保障,難以滿足現實經濟狀況的實際需求。海南一些地方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存在過度開發的問題,導致海洋、陸地、水域等方方面面環境受到破壞,而企業往往得不到應有的追究,嚴重破壞著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的基礎。環境問題是關乎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問題,細致地考量生態補償的立法問題,出臺相關的法律制度,是一個必須完成的課題。
我們期待生態補償條例的出臺,卻也期望立法能夠更精細,千萬不要重走污水處理收費那樣的老路。近年來,隨著制度漏洞不斷凸顯,污水處理收費越來越成為排污的幫兇,相關方面收費卻沒有用到治理上,要么被挪用,要么被據為己有,總之無法做到專款專用,企業因為繳了費用,更是肆意排放,導致污染更加嚴重,部分江河河段飲用水甚至存在安全危機。
毫無疑問,海南要想出臺生態補償條例,就需要認真考慮其可執行性,封堵各種漏洞,讓生態補償收費真正成為保護生態環境的利器。而這,一方面要加強監管,尤其是要透明公開,確保專款專用,保證其正常運轉,讓好事辦好,另一方面要建立嚴格的問責機制,不僅對拒繳者,還應對擅自挪用或侵吞費用者加大處罰力度。這其中,最重要的,無疑是發揮全民監督的力量。(謂之)
作者: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