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今年1-10月份,菏澤市三條主要出境河流水質COD(化學需氧量)濃度排在全省第8位,氨氮濃度位居全省第3位,達到地表水三類標準要求。
今年1-10月份,菏澤市大氣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濃度分別居全省第3位和第5位,比去年同期改善幅度分別位居全省第6位和第2位。但是PM10、PM2.5濃度仍居高不下,藍天白云天數較少,原因除了菏澤市為黃河沖積平原、地質多為沙質土壤、極易引發揚塵等客觀因素外,城市管理比較粗放、建筑工地、拆遷工地、渣土運輸管理不夠規范、粉塵產生企業整治標準不高,也是非常重要的影響因素。
市環保部門負責人表示,今后菏澤市將繼續落實好 “河長”負責制,下大氣力徹底解決污水直排問題。繼續開展工業廢氣和燃煤鍋爐的整治,消除煤煙污染和工業揚塵污染,城市建成區熱力管網覆蓋區域內嚴禁審批新建燃煤鍋爐,已經建成的加快取締、限期淘汰;對全市38家異味產生企業限期整改。
菏澤出境河流水質達地表水三類標準
時間:2013-12-16 來源:中國菏澤網作者: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