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要求,長三角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建設這樣推進 時間:2025-07-24 07:08:01 來源:中國環境報 作者:趙積強 近日召開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強調要著力建設綠色低碳的美麗城市。當前,長三角區域綠色低碳城市建設已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仍面臨政策協同不足、技術支撐分散、要素保障不強等問題。長三角區域還需要全面提升城市空氣治理、水源地保護、新污染物防控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協同效能,系統推動減污降碳擴綠協同增效,打造具有全國示范意義的綠色低碳美麗城市群,為生態文明建設和區域協調發展注入新動能。 健全制度協同體系 長三角區域需要健全縱橫貫通的制度協同體系,形成區域聯動、多元共建共享的新格局。 完善縱向協同的政策法規體系。為解決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政策體系存在的上下聯動不暢、層級責任模糊等問題,應加快構建“國家—省級—市縣”三級協同的政策法規體系,統一綠色城市建設的標準規范和治理導向。 具體而言,省級政府依據國家對區域生態環境治理工作重點、技術標準等方面的有關要求,制定分行業、分領域的實施細則,組織跨市聯合治理平臺,以協調資源與責任;市縣級政府則通過制定本地操作規程和監督辦法,強化日常監管與執法落地。同時,建立跨層級政策評估與反饋機制,確保政策傳導與執行切實落地。通過政策目標、執行路徑和監督機制的縱向統一,增強綠色低碳制度的系統性與一致性,全面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的規范性和執行力。 健全橫向協同的協作共治機制。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治理天然具有“跨域共生、污染共擔”屬性,當前已初步建立聯防聯控機制,但仍需在深度協同與效能提升方面持續發力。應推動三省一市在現有基礎上優化機制運行規則,強化數據互通與決策協同,深化大氣污染溯源治理、飲用水水源流域聯保聯治、新污染物風險聯評聯控等專項協作。探索設立常設性區域生態環境事務協調機構,統籌重大項目審查、生態補償協商與治理成本分擔。同步推進區域立法聯動與執法標準統一,創新生態信用評價與柔性執法機制,提升協同治理的法治保障力。通過深化“責任共擔、信息共用、執法共治”的制度,推動跨區域治理高效協同,持續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的一體化水平。 構建多元協同的社會參與格局。應充分發揮公眾、企業、社會組織在長三角生態廊道生物多樣性保護、區域生態環境協同監督等方面的作用。 健全公眾參與機制,依托長三角生態環境大數據共享平臺,推動建立基于區域協同的生態環境問題 “發現—反饋—處置”響應機制;鼓勵公眾通過跨區域舉報聯動機制、長三角社區綠色共治聯盟等形式,參與區域城市空氣質量聯防聯控、跨界水體污染共治、新污染物跨區域排查等監督工作。 完善企業環保守信激勵機制,支持長三角綠色企業聯盟成員參與城市綠色基礎設施跨區域投資與綠色金融工具協同創新,帶動產業鏈低碳轉型。 推動長三角公益組織聯盟深度參與綠色社區跨城結對創建、長三角濕地保護聯合科普等行動。通過構建 “政府主導、公眾參與、社會協同”的區域立體聯動格局,強化城市間的協同合力,增強綠色低碳城市建設的社會動員力和可持續性。 提升技術協同創新能力 長三角區域作為科技創新資源密集區域,應依托在數字化領域的技術優勢,提升跨區域技術創新與轉化能力。 共建數字技術驅動的精細治理模式。面對城市空氣治理、水源保護和新污染物防控等多維復雜場景,傳統技術手段已難以支撐精細化治理。應建設多源異構生態環境數據采集體系,融合遙感、物聯網、傳感網絡等手段,實現污染源、生態系統和城市運行狀態的數字映射與動態更新。在此基礎上,推動區域間生態環境數據共享、算法模型互認與平臺對接,構建覆蓋長三角區域的聯動式數字孿生治理網絡。通過數字孿生技術模擬減污降碳路徑、預測生態風險、評估治理成效,為政策優化與快速響應提供技術支撐。推動數字平臺與城市治理系統深度集成,建立跨城市、跨層級的“全域感知、實時響應、智能決策”生態環境治理新模式。 搭建低碳技術聯合攻關平臺。長三角城市應以區域協同為抓手,推動低碳核心技術聯合攻關。聯合高校、科研院所與頭部企業,聚焦重點行業減污降碳、工業廢氣治理、綠色建筑能效提升、新污染物識別與控制等關鍵領域,構建跨區域“政產學研用”創新聯盟。建立常態化協同研發與成果評估機制,推動科研資源共用、試驗平臺共享和數據互通。通過協同攻關機制整合資源、縮短轉化鏈條,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綠色低碳技術解決方案。 構建綠色技術跨區域轉化體系。構建以“試點先行—區域推廣”為核心路徑的跨域轉化體系。推動建立綠色技術應用需求與供給對接平臺,發布區域城市技術轉化清單與重點支持目錄;支持綠色技術企業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水體治理等實際場景中開展跨區域應用試點。鼓勵上海、南京、杭州等技術輸出型城市將先進綠色技術向蘇北、皖北等地區推廣應用,推動技術由核心城市向周邊地市輻射。建立技術轉化激勵機制,對跨區域轉化綠色技術給予資金扶持和碳減排收益分配支持。推動地方政府在用地、審批、融資等環節協同優化,提升綠色技術跨域轉化效率。通過技術擴散和政策協同,共建一體化綠色技術生態圈,支撐區域綠色低碳城市群協同發展。 完善要素保障協同機制 長三角區域需要完善資金、資源和人才等關鍵要素的一體化配置機制,為建設綠色低碳美麗城市提供保障。 構建綠色發展資金跨域統籌保障體系。綠色低碳城市建設對資金依賴程度高,地方財政獨立投入難以滿足系統化治理需求,應通過區域聯動方式優化資金統籌。應建立長三角綠色專項基金池,整合各級政府資金、綠色債券、碳金融等多元渠道,實現跨區域綠色項目共建共投。推動構建以績效為導向的資金分配機制,將大氣污染治理、水源地保護、新污染物處置等納入優先支持清單。鼓勵區域合作開發綠色REITs等金融工具,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治理與綠色基礎設施建設。通過資金聯籌、投向聯審、效能聯評,構建可持續的綠色投入保障體系。 建立關鍵生態環境資源要素協同配置機制。應打破資源要素配置的行政區劃壁壘,建立涵蓋能源、土地、碳排放權、生態保護紅線等關鍵資源要素的協同配置機制。制定區域統一的資源配置指導目錄與動態調控機制,實現生態環境資源高效流動與精準投放。統籌安排生物多樣性高敏感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生態功能區空間利用,推動低效土地再開發、生態用地跨市統籌配置。探索水資源生態調度和生態補償機制,保障生態系統穩定性與城市用水安全。通過要素共享、指標統籌和空間互補,優化綠色城市空間格局與生態環境支撐能力。 完善綠色發展人才共育共享保障體系。高素質綠色發展人才是綠色城市建設的核心支撐。當前區域內人才流動仍受制于評價體系不一、交流機制不暢等因素,亟須建立統一的綠色人才培養、流動與使用機制。應制定區域綠色人才能力框架標準,推動環境工程、氣候學、生態修復學等專業教育協同發展;建設跨區域綠色實訓基地與崗位實習平臺,提升實戰能力;推動區域間互認職稱、互通待遇,支持重點工程人才流動共享。同時,強化基層生態環境治理隊伍建設,提升在地人才在新污染物治理、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方面的能力。通過制度共建、平臺共育與待遇共保,打造區域互認、資源共享的高質量綠色發展人才隊伍。 作者單位:浙江農林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