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環保廳下發的《關于開展地下水環境保護執法行動的緊急通知》,南昌市近日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地下水環境保護專項檢查執法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著重對轄區內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危險廢物堆存場、垃圾填埋場、礦山開采區、石油化工生產及銷售區、工業園區以及上述區域涉及的工業企業開展執法檢查,重點檢查其技術規范和環境影響評價要求、廢水及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同時,專項行動對南昌市現有兩個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1個垃圾填埋場、6個危廢堆存場和8個工業園區進行了排查。檢查未發現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廢水的違法行為。
下一步,南昌市將繼續按照要求,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范,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對有可能發生地下水環境保護隱患的區域涉及的工業企業加強監管,督促其建立健全相關臺賬,認真落實好防治地下水環境隱患措施,確保地下水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