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飛灰是垃圾焚燒的副產物,污泥是污水處理的副產物。當前,飛灰與污泥面臨同樣的處境。徐海云在其新浪博客中撰文表示,二者目前的處理方式都有所欠缺,有些人為了迎合政治需要,高唱資源化利用,存在對于現狀及真實危害性了解不清等問題。E20環境平臺高級合伙人、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表示,一方面,體現了環境問題的最終解決方案并非末端治理而是系統治理;其次,政策指哪兒市場一窩蜂擠到哪兒的現象嚴重,頂層結構設計較為缺乏。
飛灰是垃圾焚燒的副產物,污泥是污水處理的副產物。當前,飛灰與污泥面臨同樣的處境。有些人為了培育市場,不得不夸大其嚴重性,比如,污泥不處理等于污水沒有處理,飛灰含有重金屬與二惡英,即使填埋處理也隱患重重;有些人為了迎合政治需要,高唱資源化利用。
由于污泥產生量缺乏系統的統計,污泥處理狀況更缺乏嚴格統計。例如,根據《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2011年版),2010年全國660多座城市干污泥產生量為1032.3萬噸(折合80%含水率的濕污泥為4160萬噸)已經明顯高于2013年的統計數值。由于沒有全國現狀的污泥處理狀況統計資料,污泥處理的規劃目標甚至國務院文件規定的污泥處理率目標都是無法完成的。《“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到2015年,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的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80%,其他設市城市達到70%,縣城及重點鎮達到30%。《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于2015年4月16日正式發布。“水十條”明確提出推進污泥處理處置,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于2020年底前達到90%以上。現狀都不清楚,卻能夠制定出清楚的目標。不知道起點,卻能夠說出在規定時間跑到終點,這顯然是盲目規劃。
飛灰既然是危險廢物,可是政府部門既不清楚產生量,也不清楚其處理流向,當然也沒有什么監管。有NGO聲稱“121座垃圾焚燒廠拒公開飛灰去向”,這些NGO應該問一問政府部門,全國有幾個城市政府部門對飛灰按照危險廢物來監管。
有人說,飛灰與污泥處置設施應與污水廠焚燒廠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行,這看起來有道理,實際上行不通,那么多污水廠難道因污泥沒有妥善處理,可以關閉污水廠嗎,同樣那么多焚燒廠飛灰沒有按照危險廢物處理,能夠停止焚燒廠運行嗎,顯然都不行。
問題出在哪里?問題出在要么夸大污染特性,要么忽略其污染特性。例如,飛灰中重金屬的濃度比許多尾礦的重金屬濃度低多了,顯然當前作為一般廢物填埋處理是適宜的。美國生活垃圾焚燒廠的飛灰就是按照一般廢物要求進行填埋處理。 污泥作為固體廢物的一部分,應納入固體廢物處理規劃,有利于污泥處理與其他固體廢物處理的統籌與協調。
現階段,無論是我國經濟發展水平還是環境保護水平現實要求,污泥與飛灰處理的主要方式只能是填埋處理,而且是以一般廢物進行填埋處理。
徐海云:行業并不了解飛灰與污泥 盲目規劃現象嚴重
時間:2016-01-06
來源:徐海云博客
徐海云
專家單位: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
專家職位: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專家職稱:總工
擅長領域:
個人簡歷:
1981年9月~1989年7月,清華大學機械工程系學習,并取得工程碩士學位。
工作經歷
1989年9月~1990年12月,地礦部北京地質儀器廠工作,技術員。
1991年1月~至今, 中國 城市建設研究院。
其它經歷
1、2000年9月~2001年6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德語培訓;
2、2001年10月~2002年9月,在德國接受CDG組織“工業垃圾與城市垃圾管理” 培訓;
3、2005年3月起任城市建設研究院總工;
4、2000年加入中國民主促進會,2003年擔任民進中央科技醫衛委員會委員。
參加的科研項目
1、1991年,參加海口市白水塘垃圾綜合處理場-60噸/日滾筒式高溫堆肥工程項目,這一項目成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并填補國內空白;
2、1995年,在國內較早參加高密度聚乙烯(HDPE)人工襯層防滲系統設計;
3、1997年,首次提出采用“粉噴幕墻”的防滲方案,并在工程中應用;
4、參加并完成多項垃圾處理工程設計和城市城市環衛規劃、城市垃圾處理政策、標準研究制定工作。
目前,在書刊上發表有關城市垃圾處理文章15篇。
獲獎情況
1、“海口市環衛專業規劃”獲1996年被院優秀規劃設計一等獎;
2、1997年,“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工藝及填埋氣體輸導與回收利用技術”獲建設部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
3、2003年,“21世紀議程項目—中國城市垃圾管理體系、技術標準和能力建設”獲建設部“華夏建設科技” 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