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綜合管廊風口: 高強鋼筋、施工設備等行業將獲益
本報記者 周瀟梟 北京報道
8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意見》)。
《意見》指出,地下綜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設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給水、排水、熱力、燃氣等市政管線的公共隧道。我國正處在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地下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有利于解決反復開挖路面、架空線網密集、管線事故頻發等問題,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城鎮化發展質量,又能拉動社會資本投入、打造經濟發展新動力。
《意見》稱,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為國家重點支持的民生項目,鼓勵社會資本建設運營管理地下綜合管廊,鼓勵相關企業跨地區開展業務。在具體材料和技術應用上,建議采用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強鋼筋,這將有效帶動工業構建、施工設備制造產業發展。為吸引社會資本進入,綜合管廊將實行有償使用,入廊管線單位要支付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不能彌補成本的,地方財政予以必要補貼。
加大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資金投入
地下管廊建設被放在一個更重要的位置:比如,在交通流量較大、地下管線密集的城市道路、軌道交通、地下綜合體等地段,城市高強度開發區、重要公共空間、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與鐵路或河流的交叉處,以及道路寬度難以單獨敷設多種管線的路段,要優先建設地下綜合管廊。
比如,《意見》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資金投入;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年度預算和建設計劃中優先安排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并納入地方政府采購范圍。
融資方面,地下綜合管廊建設作為國家重點支持的民生工程,《意見》鼓勵充分發揮開發性金融作用;也鼓勵銀行業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為地下綜合管廊項目提供中長期信貸支持,積極開展特許經營權、收費權和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將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列入專項金融債支持范圍予以長期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和項目收益票據,專項用于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項目。
《意見》稱,中央財政要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積極引導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通過現有渠道統籌安排資金予以支持。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資金投入。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資金的統籌,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年度預算和建設計劃中優先安排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并納入地方政府采購范圍。有條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可對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給予貸款貼息。
吸引社會資本進入
為吸引社會資本進入,綜合管廊將實行有償使用。入廊管線單位應向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交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具體收費標準依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其中,入廊費主要根據地下綜合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建設成本,以及各入廊管線單獨敷設和更新改造成本確定;日常維護費主要根據地下綜合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維修、更新等維護成本,以及管線占用地下綜合管廊空間比例、對附屬設施使用強度等因素合理確定。 《意見》鼓勵由企業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地下綜合管廊。創新投融資模式,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貼、貸款貼息等形式,鼓勵社會資本組建項目公司參與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運營管理。優先鼓勵入廊管線單位共同組建或與社會資本合作組建股份制公司,或在城市人民政府指導下組成地下綜合管廊業主委員會,公開招標選擇建設和運營管理單位。積極培育大型專業化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運營管理企業,支持企業跨地區開展業務,提供系統、規范的服務。
《意見》提出,公益性文化企業的有線電視網入廊,有關收費標準可適當給予優惠。由發展改革委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指導意見,引導規范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地下綜合管廊收費標準,形成合理的收費機制。在地下綜合管廊運營初期不能通過收費彌補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視情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