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江縣育才路至烈士陵園污水處理建設工程施工已由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湘發改環資[2011]1335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單位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平江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指揮部,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省國鼎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平江縣育才路至烈士陵園污水處理建設工程施工
2.2 建設地點:平江縣城關鎮
2.3 規 模:平江縣育才路至烈士陵園污水處理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起點為育才路已建污水管道,終點至烈士陵園,全長約792m等。本次招標投資額約116.9萬元。
2.4 工期要求:60天;
2.5 質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79號令)規定;
2.7 招標范圍:育才路至烈士陵園污水處理建設工程施工,詳見工程量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需具備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技術負責人為具有市政工程或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具體要求為: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質量員1人,均無在建工程。所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是本公司職工且巳按規定交納了社保資金,社保資金至少繳納近6個月(從2013年12月向前推6個月);
3.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號文件中規定的“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20000元,由投標人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的方式轉入平江縣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一天的16時00分。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請從2014年5月29日~2014年6月3日17時止(北京時間,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照常上班,上午:9:00—12:00; 下午:02:30—17:00)。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擬任本項目負責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單位介紹信原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擬任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證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原件、技術負責人的職稱證原件、施工項目部其它關鍵崗位人員(按湘建建[2010]109號文規定)的崗位資格證原件及以上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在本單位交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原件、入湘登記證(省外企業提供)原件等(以上資料備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份),到平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購買招標文件。
6.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書面方式。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4年6月24日15時30分,地點為平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江縣政務中心一樓)。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 投標人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湖南省外投標人還必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法定代表人確因出國、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必須提供相關證明,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和平江縣政府網上發布。
9.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平江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電話: 0730-6284469。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平江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指揮部
地 址:平江縣城關鎮
郵 編: 414500
聯系人:王先生
電 話:13055081276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省國鼎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陽市金鶚中路中環大樓六樓
聯 系 人:盧先生
電 話:15173067766
傳 真:0730-6261398
郵 箱:3483778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