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是推進生態文明、構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載體。強化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是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的具體行動,是保護生物多樣性、筑牢生態安全屏障、確保各類自然生態系統安全穩定、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有效舉措。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條定義的“自然保護區”為“對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跡等保護對象所在的陸地、陸地水體或者海域,依法劃出一定面積予以特殊保護和管理的區域”。 [1]
2018年5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山西太寬河、吉林頭道松花江上游、吉林甑峰嶺、黑龍江細鱗河、貴州大沙河等5處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已經國務院審定。 [2] 截至2021年年末,中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474個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