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暴雨,就能形成內澇,引發“城市看海”新現象;反復開挖,僅為管線維修、遷移,引起人們對于“馬路拉鏈”的抱怨;相互交叉,電力、電信等各自布線,形成“空中蜘蛛網”亂象。這些因城市地下管廊建設嚴重滯后所引起的問題,已經受到了國務院的高度關注。李克強總理曾表示要加快城市地下管廊建設,通過建設形成“地上”、“地下”兩個空間,“地下”空間用于集中鋪設供水、排水、電力、通信、熱力、廣電、燃氣等市政管線的公共隧道,而其間距僅幾米,“地上”空間車水馬龍、人群集聚。如何加強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安全已經成為一個亟待研究的新課題。
一、理清盲點,全面“透視”城市地下綜合管廊
我國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嚴重滯后,尤其是其布局在地下,通常情況下是看不見、摸不著、聞不到的隱蔽工程,可能產生不少安全的盲點,甚至形成一帶安全盲區,成為事故的易發帶。要做好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安全監管工作,必須掌握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三性”。
一是隱蔽性。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距離最近的住宅區僅僅500米,遠遠不能滿足安全距離。距離越近,危險越大,而地下綜合管廊離地面一般只有幾米,“地上”人間“地下”管廊,近在咫尺。如果發生爆炸事故,其后果不堪設想。我們要深刻吸取教訓,并舉一反三。
二是復雜性。地下綜合管廊管線多,集成鋪設了供水、排水、電力、通信、熱力、廣電、燃氣等市政管線。如作為全國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的金華市,目前在建的金義都市新區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是國內首個綜合管廊兼顧人防需要的項目,標準斷面寬6.15米,高4米,規劃總長12公里,分左右兩個并行通道。在這個空間中要承載市政各種管線,管廊內的照明、通風、防澇、檢修、消防、監控等也比地面作業要復雜得多。
三是連鎖性。電氣火災、燃氣泄漏爆炸……正是由于地下綜合管廊的復雜性,造成了危險源的不確定性和多樣性。若發生安全事故極有可能引發“連鎖反應”,牽一“線”而動全身,這無疑增加了搶險救災、事故處置的難度,事故等級提升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二、梳理難點,不斷提升地下綜合管廊監管能力
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這一新模式,可以逐步消除“馬路拉鏈”、“空中蜘蛛網”等問題,對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具有重要歷史意義。但同時給我們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運營管理和安全監管帶來了新難點。
一是監管空白。地下商場、交通山體隧道、海底隧道……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施工并不難,但運營管理,特別是安全監管缺乏經驗。安全事故如何預防、如何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如何應急救援等這一系列問題都擺到了安全監管面前。
二是綜合監管。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線用途不一,監管要求一專多能。引入地下綜合管廊后,各種管線相伴共存。無論是維護、檢修,還是事故防范都不能各敲各的鑼,都必須顧及“他人”,通盤考慮,避免城門失火,殃及池魚。這對監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監管者要知己知彼,不僅對本行要專,而且對他行也需懂一點。
要圍繞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安全的難點,對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測和安全評價,積極研究和探索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安全監管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制定多套應急預案,提供強有力的安全技術支撐,形成綜合監管的體制機制,不斷提高監管能力。
三、抓住特點,確保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安全
做好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安全監管,對于保證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給水、排水、熱力、燃氣等地下設施的正常運行,保障城市正常工作和生活,確保人民群眾的財產和生命安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安全監管工作要抓特點保全廊。
一要重視“全局”。從管理學的角度分析,社會管理對象一般有縱向劃分和橫向劃分兩種方式。劃分的結果形成了傳統體制上的條條塊塊。條塊結合的管理體制,雖有交叉,但條塊邊界基本清晰。而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融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給水、排水、熱力、燃氣等為一體,這就要求相關部門有很強的“全局”意識。一是樹立“大局”觀。切忌各行其是,把原來的“空中蜘蛛網”轉變成地下“管廊蜘蛛網”。“蜘蛛網”不僅是美觀問題,更有嚴重的安全隱患。二是實行“大部”制。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運行管理,特別是安全監管,因相關部門多,且“捆綁”在一起,無法套用傳統的監管模式,任何一個相關部門都承擔不起“主體責任”。從我國目前的政府管理體制看,可探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為主管部門的“大部”制模式。三是形成“合力”監管。在“大部”制的管理模式下,各相關部門作為專家成員單位參與監管,形成合力。這樣,既能落實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安全的“主體責任”,又能防止出現相關部門平時爭當地下綜合管廊“主體”,一旦發生事故又推卸“責任”的現象。
二要突出“全通”。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特殊性決定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給水、排水、熱力、燃氣等管線必須自我通暢并相安無事。如果出現故障不通,都必須在不影響整個地下管廊安全,不涉及其他管線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疏通”,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后方可作業。值得注意的是還要“通人”。“通人”需具備兩個條件:一是保證在地下綜合管廊出入暢通;二是保證在地下綜合管廊里空氣流通。管廊如不能保證人員和必要的維修設備、救援設備的順利通行,安全就成了紙上談兵。
三要掌握“全息”。“全息”,就是反映物體在空間存在時的整個情況的全部信息。城市地下綜合管廊中的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給水、排水、熱力、燃氣等管線的所有信息,都是安全監管必須掌握的信息。要打破管線信息行業封閉的狀況,實行管廊中各種管線信息資源共享。運用互聯網+、大數據分析,對綜合管廊進行“全息”實時監控。要把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列入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一有異常信息,就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如果事故隱患一時無法排除,就要及時組織可能危及到的地面人員撤離,確保人員安全。
四要確保“全安”。在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內,把眾多管線“捆”在一起,要確保“全安”,就必須明確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安全監管職責,防止出現誰(有關部門)都管或誰(有關部門)都不管的現象,各有各的號,各吹各的調。各有關主管部門,既要各負其責,做好自己管線的安全,又要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共同維護好地下綜合管廊的安全。
(作者單位:浙江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