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紀委、市監察局調查,媒體反映的“江心洲污水處理廠違規處置污泥”屬實。18日,市政府對市城管局副局長靳楠、市環保局副局長方貴平、市住建委副主任何金雪等3名相關責任人作出告誡的問責決定。
媒體報道“江心洲污水處理廠污泥傾倒茶場旁”
聞令而動,涉案企業被立案調查
據悉,2012年4月至2013年2月,南京昶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昶華公司)采取將江心洲污水處理廠(以下簡稱江心洲水廠)污泥送至江寧區吉山鐵礦的礦坑進行填埋的方式進行違規處理,共計33583.44噸。2013年3月因經常下雨,導致通往吉山鐵礦的道路無法行車,3月19日、20日夜間,昶華公司兩次將約120噸的污泥傾倒在江寧區風坡茶場附近荒山上,引發群眾投訴和媒體報道。
3月23日,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楊衛澤要求市紀委、監察局、環保局嚴肅查處。當天下午,根據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龍翔部署安排,市紀委、監察局等部門迅速展開調查,嚴格責任追究。
3月24日下午,昶華公司將已經傾倒的污泥拖運回江心洲水廠堆放,并妥善處理。25日下午,江寧區環保局赴現場檢查發現,污泥已基本清除。日前,該局對昶華公司傾倒污泥事件已作出立案處理。
3大部門4個業務處“各有責任”
7名相關責任人分別被依紀問責
經查,南京市排水管理處作為江心洲水廠的管理部門,在明知吉山鐵礦不得填埋污泥的情況下,仍然同意昶華公司在此進行不規范處置,并要求江心洲水廠向環保部門報送不實的污泥處置數據;南京市市政設施綜合養護管理處作為實際承擔城鎮污水集中處理日常管理職責的部門,未認真履行管理職責,雖然知道昶華公司將污泥倒在吉山鐵礦進行不規范處置,但仍然進行考核、認定其處置污泥的數據;市環保局固體廢物監督管理處作為市環保局具體承擔污泥處置管理的業務處,在執行《南京市水環境保護條例》和環保部、省環保廳的相關規定和工作要求中,沒有認真履行監管職責,“污泥轉運聯單”和“污泥處置數據月報告”等管理制度形同虛設,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并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市住建委環境建設處作為承擔污泥處置行業管理的業務處,未進行實質性監管,監督不力。對上述問題,市城管局、環保局、住建委分管領導負有領導責任。根據《南京市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辦法(試行)》,市政府對市城管局副局長靳楠、市環保局副局長方貴平、市住建委副主任何金雪等3名同志作出告誡的問責決定。
同時,對市城管局、環保局、住建委相關業務處履行職責中的問題,依據相關法規,分別給予市排水管理處原處長陳明東、市市政設施綜合養護管理處副處長張力,市環保局固體廢物監督管理處副處長陳鵬,市住建委環境建設處處長竺興宏政紀處分。
“推諉扯皮”系監管缺失的“重要原因”
專家呼吁理順體制嚴防監管“真空”
“市住建、環保、城管等部門在污泥處置方面推諉扯皮,是造成江心洲污水處理廠污泥違規處置監管缺失的重要原因。”市紀委相關負責人如是總結。
污水廠產生的污泥到底歸誰管,相關職能部門各執一詞。
市政府在2010年就明確市住建委“承擔全市城市供節水、燃氣和生活污水處理行業的監督管理責任”。“由于歷史的原因,雖然‘三定方案’這么講,但實際上市城管局綜管處對污水處理行業進行日常管理。”市住建委有關人員告訴記者。
對于這一“事實”,市城管局有關人員也是一臉“委屈”:“污水處理方面是我們局里在管理,污泥作為污水處理的副產品,從我個人看,應該更多的是環保部門負責監管。”
“負責對全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市環保局固廢處,也認為環保部門對生活污泥處置不具有任何監管職能,稱“生活污泥不歸我們管,我們只管工業污泥”。
根據幾個職能部門處室不同版本的“理解”,對“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污泥處置”,似乎誰都可以管,但誰也可以不管。“這一局面的出現,造成了監管上漏洞。”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說。
“歸根到底還是職能部門責任意識的缺失。”對于這一管理“亂象”,市委黨校教授管懷倫如是解釋:一些部門在機構設置時說這個也歸我管,那個也歸我管,唯恐“大權旁落”;一旦出了問題,又拿出這法規那條例,為自己“推卸責任”尋找“尚方寶劍”,只怕“責任粘身”。
管懷倫呼吁,進一步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作,丁是丁,卯是卯,不給“推諉扯皮”者留“空子”;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廠從建設到運行全過程的監管體系,防止出現管理“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