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味精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
The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monosodium glutamate industry |
( GB 19431-2004 2004-04-01實施)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加強對味精工業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制訂本標準。本標準主要有以下特點:1.適用于味精工業企業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噪聲污染控制和固體廢物處理處置的管理;2.以味精工業清潔生產工藝及治理技術為依托,確定味精工業企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值;3.現有排放源分時間段規定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值;4.本標準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不分級。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W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味精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部分。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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