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草案)》一審 擬立法健全城市內澇防治體系
《河南省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首次提請審議,《條例(草案)》有哪些重點值得關注?
記者注意到,為有效治理城市內澇,《條例(草案)》對雨水源頭減排、防倒灌裝置、除澇泵站等內澇防治設施或者措施,以及容易積水的城市隧道、地下空間等場所的人員疏散和逃生通道等,作出明確規劃要求。同時,規定易發生城市內澇的地區應當按照安全、系統、高效、生態的原則編制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此外,《條例(草案)》還規定建立排水設施地理信息系統,劃定中高風險區域,繪制風險圖,在易澇點等重點部位設置積水深度監測與預警信息顯示設施,監測預警信息與有關部門共享。
為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效能,《條例(草案)》規定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確保污水設施正常運行,污水處理安全高效,污水水質排放達標,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其配套污水管網一體化、專業化運行管理。要求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鼓勵工業生產、生態景觀、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水源熱泵以及建筑施工等領域優先使用符合標準的再生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污泥作為污水處理伴生物,含有大量有害物質,需要進行無害化處理。對此,《條例(草案)》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污水處理廠應當同步確定污泥處理處置方案,并對產生的污泥以及處理處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鼓勵在實現污泥穩定化、無害化的前提下,推進污泥資源化利用,在土地改良、園林綠化、建筑材料、新能源利用等方面優先使用符合標準的污泥衍生產品,促進相關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