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迭代升級,不搞“一窩蜂”——
分階段對農村生活污水應治盡治
日前,生態環境部與相關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吨笇б庖姟诽岢,突出重點,分階段對農村生活污水應管盡管、應治盡治、應用盡用,逐步迭代升級,不搞“一窩蜂”。
近年來,我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積極進展,積累了不少好的經驗做法。同時,也存在治理機制不完善、治理重點不突出、治理成效評判標準不科學、治理模式不精準、治理成效不穩固、保障措施不健全等突出問題。
記者了解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起步之初,不少地方采取以鄉鎮甚至以行政村為單位進行分散治理。實踐表明,此類治理機制在短期內有一定成效,但長期來看,存在不少弊端,如建設質量、長效機制難以保障。越來越多的地方開始探索由政府主導的統一建設、統一運維模式。
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總結正反兩方面經驗,《指導意見》提出鼓勵建立縣(市、區)政府主導、法人主體建設運維、部門監管、村民參與的污水治理機制。其中,鼓勵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推動以專業化經營主體為主,具體負責城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并逐步將不同時期、不同主體建設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收集系統納入統一運維范圍;要求堅持“問需于農”“問計于農”“問效于農”,充分聽取農民群眾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愿和需求。
就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評判標準,《指導意見》提出要確保治理后實現“三基本”,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橫流,公共空間基本沒有生活污水亂倒亂排現象;基本聞不到臭味,公共空間或房前屋后基本沒有黑臭水體、臭水溝、臭水坑等;基本聽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為多數村民群眾認可。
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術選擇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將優先采取資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常住人口較少、居住分散,以及具備適宜環境消納能力(包括水環境容量、土地消納能力)的村莊,特別是位于非環境敏感區,或者干旱缺水的村莊,可充分借助農村自然地理條件等,在按照《農村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指南》等相關規范標準對糞污無害化處理的基礎上,與農村庭院經濟和農業綠色發展相結合,就近就地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
此外,距離城鎮較近且具備條件的村莊,可采取納入城鎮污水管網/廠的治理模式。人口集中或相對集中的村莊,可因地制宜采取相對集中或者集中式處理模式。處理技術或技術組合的選擇,要統籌考慮污水水質水量及其變化特點,以及區域水環境改善需求。其中,對不臨近重要水體的村莊且污染物濃度較低的生活污水,可采用人工濕地、土壤滲濾等生態處理技術,并加強隔油、沉淀等預處理,定期對生態處理系統進行養護;污水水質水量波動較大的村莊,宜采取抗沖擊負荷能力較強的處理工藝(如生物膜法),并加強水質水量調節;靠近重要水體的村莊,宜采取污染物去除率更高的處理工藝(如活性污泥法)。處理設施設計規模要與農村常住人口及其污水實際產生量相匹配。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生態環境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中關于將農業農村污染防治確認為地方財政事權,由地方承擔支出責任,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給予支持的規定,《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建立以地方為主、中央補助、社會參與的資金籌措機制。
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指導意見》提出鼓勵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與城鎮污水處理、城鄉供水等項目整體打包,采取城鄉統籌,“肥瘦搭配、以豐補歉”方式謀劃項目;支持在適宜的地區探索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創新;鼓勵縣級人民政府將設施運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積極探索“多個一點”做法,即地方補一點、企業擔一點、上級獎勵一點、社會捐贈一點、項目綜合平衡一點,推動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2024年2月6日《經濟日報》記者 曹紅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