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24年“所有村全面開展環境整治,扎實推進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農村改廁”,今年省政府要辦好15件民生實事之一,就是“完成50個農村黑臭水體治理任務”。

  近年來,我省積極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明顯成效。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新增完成720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22.6%,超過國家下達我省2023年度目標,對改善全省農村人居環境、提升農村居民生活品質起到積極作用。

  但從省人大常委會連續兩年對山西省汾河保護條例執法檢查情況來看,我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仍然偏低,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資金投入不到位、工作進展不平衡、治理模式不科學、管護機制不健全等問題,成為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最突出的短板,應該引起各級政府足夠重視。省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特別是發改、財政、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住建等部門要協同發力,共同把這項重大惠民工程抓緊抓實,不斷提升農村居民獲得感幸福感。

  首先,要加大政府治理資金投入,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全省農村特別是汾河流域、沿黃市縣農村,應設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資金,并積極拓寬融資渠道,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領導,組織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整體謀劃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做到與供水、改廁、垃圾處理和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等有效銜接,做好規劃實施、項目落地、資金使用、運行維護等工作。

  其次,要因地制宜選擇治理方式。污水治理重在收集,要加強技術指導,立足農村實際,以污水減量化、分類就地處理、循環利用為導向,綜合考慮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區位地理條件、常住人口規模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建設模式和處理工藝,綜合確定污水治理方式,推廣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的污水處理技術,減少建設和運行維護壓力。

  為保障設施建設運維質量,應該以采取集中式或相對集中式模式治理農村生活污水的村莊為重點,采用政府主管、第三方監理、群眾代表監督等方式,不斷完善運維管護監督機制,定期開展水質監測,保障設施正常運行和出水穩定達標。(省人大代表 湯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