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個億!財政部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
近日,財政部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用于支持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工作。補助資金總計1089350萬元!
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吉財建指〔2023〕922號)
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吉財建指〔2023〕922號
有關市(縣)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建〔2023〕333號),現將2024年中央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46400萬元提前下達給你們,用于支持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入功能分類科目:“1100311 節能環保”,支出功能分類科目:“2110302 水體”,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51301 上下級政府間轉移性支出”。
二、請你局收到本通知后,會同當地住建部門、水利部門等單位,對照示范城市建設相關要求,及時確定資金安排方案,務必于12月底前將資金安排方案報送到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備案。
三、資金安排方案確定后,請盡快將資金下達到具體項目,并根據相關規定,督促加快工作實施進度,確保項目順利實施。請按照《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訂<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1〕144號)及相關財經制度,加強資金監管和預算執行,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
四、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請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詳見附件)開展績效管理工作,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并于2025年1月底前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及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報我廳。
附件:1.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表
2.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
吉林省財政廳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2: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pdf
索 引 號 | 014000677/2023-01977 | 信息分類 | 財政經濟建設 |
發布機構 | 財政廳經濟建設處 | 發布日期 | 2023-12-14 |
信息名稱 | 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蘇財建〔2023〕186號) | ||
時 效 |
有關市財政局:
為支持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工作,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建〔2023〕333號),現提前下達你市2024年中央財政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指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達補助資金,專項用于開展系統化全域推進海面城市建設示范工作。具體預算金額詳見附件,支出列2024年預算,支出功能分類科目:2110302水體。請在2024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
二、請你們對照示范有關工作要求,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盡快確定資金安排方案。資金安排方案應于收到資金30日內報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省水利廳。資金安排方案確定后,請盡快將資金下達到具體項目,督促加快工作實施進度,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三、請你們按照《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21〕144號),加強資金監管和預算執行,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使用安全規范有效。
四、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請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并于2024年年底前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及績效目標實現情況保送我廳。
附件1: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分配表.xls
附件2: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2024年度)(分地區下發).xls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水利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的通知
浙財建〔2023〕132號
杭州市、金華市、衢州市財政局、建委(建設局)、林水局(水利局):
根據《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21〕144號)、《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建〔2023〕333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將中央2024年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項目編碼10000013Z135060079040)提前下達給你們,其中:杭州市9000萬元、金華市18360萬元、衢州市13500萬元。該資金用于支持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工作,相應增加你市2024年度“2119999其他節能環保支出”預算指標。待2024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規定撥付使用。
二、請你們根據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工作相關要求,及時制定資金安排方案,盡快將資金下達到具體項目,并督促加快工作實施進度,確保項目順利實施。要按照財建〔2021〕144號文件有關規定及相關財經制度,加強資金監管和預算執行,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資金分配方案務必于2023年12月30日前報送省財政廳、省建設廳和省水利廳,省級按規定報送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備案。
三、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請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你市績效目標(詳見附件)做好績效管理,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并于2025年1月底前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及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報送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水利廳。
附件:1.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2024年)(杭州市)
2.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2024年)(金華市)
3.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2024年)(衢州市)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水利廳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有關市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建〔2023〕333號),經商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前下達你市2024年中央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指標(項目編碼100000Z135060079040),用于支持你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工作。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節能環保支出”。
二、你局收到本通知后,請對照示范工作有關要求,確定資金安排方案,收到資金30日內報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備案。
三、請根據資金安排方案盡快將資金下達到具體項目,并根據相關規定,督促加快工作實施進度,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同時,請按照財政部財建〔2021〕144號有關規定及相關財經制度,加強資金監管和預算執行,確保資金使用完全規范有效。
四、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請在組織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你市績效目標(詳見附件2)做好績效管理工作,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并于2025年1月底前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及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報我廳。
附件:1.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分配表
2.中央財政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度績效目標表
安徽省財政廳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提前下達2023年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分配表.xls
附件2-1:中央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績效目標表(馬鞍山).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