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7日,咸豐縣城市管理執法局根據《咸豐縣曲江鎮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
驗收組成員現場實地檢查了項目實施情況和環保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關于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報告、驗收報告編制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匯報,審閱并核實了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咸豐縣曲江鎮垃圾衛生填埋場工程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咸豐縣曲江鎮(原丁寨鄉)楊家寨村牛耳洞。填埋場工程實際總占地面積86畝,有效庫容29.76萬m3,設計使用年限為13年。滲濾液處理工程建設規模為100 m3/d。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2年11月,咸豐縣民族經濟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南充市環境科學研究院&湖北睿龍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聯合編制完成《咸豐縣丁寨鄉垃圾衛生填埋場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2012年11月21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環境保護局以《關于咸豐縣丁寨鄉垃圾衛生填埋場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恩州環函[2012]204號)對該項目下達了批復,同意該項目建設。
2016年2月,咸豐縣曲江鎮垃圾衛生填埋場主體工程動工建設;2019年12月,填埋場主體工程竣工驗收;由于受新冠疫情影響,截至2021年2月,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工程建設完成并投入試運行,由咸豐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運行管理。目前滲濾液處理工程運行正常,具備竣工環保驗收條件。
根據建設單位描述,曲江鎮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工程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咸豐縣曲江鎮垃圾衛生填埋場工程實際投資為3694.8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74萬元,占比29%。
(四)驗收范圍
驗收范圍:咸豐縣曲江鎮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工程,主要包括1座滲濾液處理站(處理規模100 m3/d)及其配套設施等。
二、工程變動情況
對比項目環評及批復,本項目實際建設內容有變動,但未涉及項目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環境影響減少,均不屬于重大變動。
(一)滲濾液處理工藝級規模
(1)環評及批復內容:垃圾滲濾液處理系統采用MBR+納濾+反滲透工藝處理,處理規模為60 m3/d。
(2)實際建設:項目垃圾滲濾液處理系統采用“預處理+兩級DTRO處理工藝”,滲濾液處理規模100 m3/d。
(3)變動分析:滲濾液處理工藝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優化,滲濾液處理規模增大,環保處理能力加強,且能夠滿足現行排放標準要求,經分析不屬于重大變動。
(二)廢水排放去向
(1)環評及批復內容:垃圾滲濾液經處理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1997)標準后排入曲江河。
(2)實際建設:垃圾滲濾液通過滲濾液處理工程處理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物控制標準》(GB 16889-2008)表2中標準限值后經管道接入曲江鎮污水處理廠,再經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終排曲江河。
(3)變動分析:廢水由直排地表水變更為間接排放,可以避免不正常排污情況污染地表水,同時降低環境風險,經分析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填埋場垃圾滲濾液、生活污水等。
(1)垃圾填埋場廢水:垃圾滲濾液主要污染物為色度、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總磷、糞大腸菌群數、總鉻、六價鉻、總汞、總鎘、總砷、總鉛等。滲濾液通過收集主管引至滲濾液調節池,再通過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經處理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物控制標準》(GB 16889-2008)表2中標準后經管道接入曲江鎮污水處理廠,再經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終排曲江河。
(2)生活污水:管理區設置旱廁,當地村民定期清掏堆肥后用作肥料。
(二)廢氣
運營期大氣污染物主要為滲濾液處理設施散發的惡臭,為無組織排放,目前已對主要產臭單元密封處理,并加強了綠化,且周邊植被較為豐富,可以一定程度上減少臭氣污染。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滲濾液處理設備等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項目對運行噪聲較大的設備采取減振、利用建筑隔聲、加強綠化等方式降噪。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員工生活垃圾及廢水預處理池殘渣,均送至填埋場進行填埋。
(五)地下水
項目設置5眼地下水監測井:1眼本底井、1眼排水井、3眼污染擴散井。并根據排污許可證要求,定期開展地下水監測。
(六)規范化排污口、監測設施及在線監測裝置
項目廢水總排口安裝了pH、COD、NH3-N、流量在線監控設備和數據采集儀器,監管部門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咸豐縣分局。
(七)環境管理
該公司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環保檔案管理制度,各類環保檔案由專職人員進行管理,并協調與政府、環保等部門的聯系。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湖北華正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提供的監測數據表明:
(一)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滲濾液處理設施總排口廢水中色度、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總氮、總磷、糞大腸菌群、總鉻、六價鉻、總汞、總砷、總鎘、總鉛排放濃度均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標準要求。
(二)廢氣
在驗收監測氣象條件下,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氨、硫化氫和臭氣濃度監測結果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二級新擴改建標準要求。
(三)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噪聲監測點位晝間、夜間監測值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地下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本底井(☆1)、排水井(☆2)、1#污染擴散井(☆3)、2#污染擴散井(☆4)地下水中pH值、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氯化物、揮發性酚類、氰化物、砷、汞、六價鉻、鉛、氟化物、鎘、鐵、錳、銅、鋅、總大腸菌群監測結果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III類標準要求。
(五)總量控制指標
根據填埋場排污許可證,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COD:2t/a,氨氮:0.5 t/a。項目年運行365天,按100噸/天核算全年廢水排放量為3.65萬噸,根據本次驗收監測數據,核算本項目主要廢水污染物排放量為:COD:1.825t/a、氨氮:0.183 t/a,滿足總量控制指標要求。根據《湖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深化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鄂環發[2019]19號文),垃圾填埋場不需購買排污權。
五、驗收調查結論
根據本次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資料及現場檢查結果,本項目在建設和實施過程中,竣工驗收監測條件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根據驗收監測單位提供的監測結果,項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滿足相關標準要求,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條件。
六、后續要求
1、加強設施設備運行維護、保證正常運行,確保廢水達標排放。
2、建立完善的環境保護制度,落實專人負責日常維護,嚴格落實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要求,及時處置突發事件。
3、定期開展自行監測,保證水質數據正常。
七、公示信息及聯系方式
建設項目名稱:咸豐縣曲江鎮垃圾衛生填埋場工程
驗收項目名稱:咸豐縣曲江鎮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工程;
建設地點:湖北省恩施州咸豐縣高樂山鎮繞城北路紙紡溝;
建設單位:咸豐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建設內容:詳見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附件);
公示時間: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23日(20個工作日)。
聯系人:何總
聯系電話:18972405226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