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廢危廢檢查常見問題匯總
1、企業的廢氣治理設施每季度均會產生廢活性炭,但未在“工業固體廢物基礎信息表”內填報廢活性炭相關信息。
2、從事危險廢物處置的排污單位未填報接收外單位的危險廢物相關信息等。
3、企業在“危險廢物名稱”中填報了企業內部管理名稱,未填報危險廢物的代碼、危險特性等
4、企業尚未投產,建設項目環評批復文件要求部分工業固體廢物需要鑒別后判定是否為危險廢物,部分企業對未鑒別的工業固體廢物信息填報不規范。
5、企業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區內貯存后委外處置,工業固體廢物“去向”只填報了委托處置,遺漏了委托處置前在廠區內貯存的環節。
6、企業新建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項目,接收外單位的危險廢物在危廢庫內進行貯存,該企業未填報用于貯存“外來”危險廢物的貯存設施;且未將水泥窯作為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進行填報。
7、企業認為企業內部的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不屬于自行貯存設施,未對廠區內的一般固體廢物暫存間和危險廢物暫存間進行填報。
8、企業工業固體廢物的去向包括了自行貯存,但未填報自行貯存設施信息表;企業危險廢物自行貯存設施未填報貯存能力、面積等信息。
9、企業未在自行貯存設施信息表中填報工業固體廢物基本信息。
10、企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自行貯存設施信息表中錯誤的填報了危險廢物信息。
11、企業工業固體廢物自行貯存設施污染防控技術要求未按照HJ1200-2021相關規定完整填報,如:未填報標識要求,截留、收集要求等。
12、企業未在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表中填報工業固體廢物臺賬記錄要求。
來源:環保365
會議資料
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科技創新高峰 暨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發展高峰將于2023年9月20-22日在山東濟南召開!會議將邀請行業領域專家和優秀企業分享政策、管理、技術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共同深入探討技術原理與應用前景等,現將有關會議事項通知如下:
固廢內容:
討論對象按照無廢城市建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危險廢物(危廢焚燒、填埋和綜合利用,醫療廢棄物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高熱值工業邊角料、粉煤灰、脫硫石膏、工業污泥等)、生活源固廢(城市垃圾分類、市政污泥、餐廚、廚余、園林廢棄物、建筑泥漿等處理和利用)、農業廢棄物(廢棄農藥包裝物、畜禽糞污、秸稈)等產生、收集、貯存、處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等。
突出問題導向、服務現實需求,暢通、行業和企業的溝通渠道,以豐富、深入、精彩的交流內容打破信息壁壘,務求實效,使參會者在法規標準理解、管理要求執行、先進技術應用和轉型升級四個方面,取得收獲。
土壤內容:
1、土壤和地下水監測監管技術和裝備
2、污染物在土壤地下水中的遷移轉化
3、化工園區土壤地下水污染精細刻畫與預警
4、場地土壤地下水調查與風險評估
5、工業場地土壤地下水污染協同修復
6、耕地土壤重金屬風險管控及修復技術
7、金屬礦山污染防治與生態修復
8、石油污染場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與修復
9、地下水污染防控與修復技術
10、土壤地下水多功能修復材料
11、綠色低碳修復技術與理論
12、污染土壤、地下水生物修復
13、新污染物識別與風險管控技術
14、污染場地再開發安全利用及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