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各項任務要求,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發展改革委)制定并印發了《云南省推動成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2023年措施任務清單》(以下簡稱《任務清單》)。
《任務清單》從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5個方面,謀劃了加快推進產業優化升級、推進各類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財稅金融和標準體系、加快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持續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和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實施城鎮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行動、堅決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加快構建國土空間規劃體系、著力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奮力打造綠美云南、加快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持續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加強系統謀劃和統籌協調、深入推進能源革命、加強綠色發展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深化對外合作交流、完善生態文明監督體系21條清單化措施。
同時制定了責任分明的任務分工,明確了定期調度方式,調動省直有關單位齊抓共管、凝心聚力,堅持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堅定不移推進生態化進程,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綠美云南,確保2023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加快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全國排頭兵和國際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