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動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
來源:中國環境APP 作者:中環報記者文雯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忻經濟一體化發展的指導意見》《山西省太忻經濟一體化發展 2022年行動計劃》提出的“開展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試點”工作要求,山西省生態環境廳日前發布通知,要求推動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工作。
通知要求,太原、忻州、呂梁、晉中、臨汾、運城市生態環境局緊緊圍繞汛期污染強度高造成汾河流域水環境質量波動反彈的突出問題,加強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工作。
一要建立指揮體系。充分發揮省、市、縣生態環境部門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合力。省級層面負責對沿汾六市實施統一指揮調度,各市同步建立指揮機制,及時指揮調度各相關縣(市、區)開展工作。市、縣(市、區)之間要積極建立橫向聯系,強化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共同推進。
二要做好汛期防控。強化污水處理設施日常監管。汾河流域各縣(市、區)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降雨期應加大污水收集處理能力,要充分發揮進水調節池調蓄作用,實施生活污水“應收盡收”。嚴禁城鎮污水處理廠在雨期實施進水封堵,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實施“過度保護”。
通知還要求,強化工業企業汛期污染防控,強化農業農村日常污染管控。對農村溝渠存蓄的黑臭水體進行全面清理,通過送污水廠處理或用于農灌、綠化等方式,在降雨后及時清空,形成污泥的應及時清運處置到位。加強規模化養殖場面源清理。
通過精準攔污控污,加強汾河流域地表水斷面水質監測,斷面水質發生惡化時,相關市、縣(市、區)生態環境局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各自行政區域內污染處置負責。文峪河等重點流域有關生態環境部門,要制定重點排污單位雨天駐點盯防計劃,明確駐點名單和負責人員,加強入河排污口巡查。
通知強調,沿汾支流、入河排污口或重點排水企業出現超標5倍以上的重污染情況時,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第一時間向本級政府報告。
沿汾 6 市生態環境部門要積極與公安開展聯合執法,加強部門間聯勤聯動,落實線索通報、聯合調查、案件移送等制度,對重點污染企業違法排污等水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