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自然資源局:
《江門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審批廣東省開平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固體廢物資源化技改擴建項目)的請示》(江自然資〔2022〕615號)收悉。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和《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近期國土空間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21〕2號),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廣東省開平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固體廢物資源化技改擴建項目),請你局嚴格按該方案進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的置換。
二、本方案擬將廣東省開平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劃定的7.5923公頃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置換為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入地塊原劃定為其他建設用地(風景名勝設施用地)規模,位于百合鎮,現狀為農用地7.5923公頃(其中耕地0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調出1個地塊共7.5923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出地塊位于沙塘鎮,現狀為農用地7.5923公頃(其中耕地6.6378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
三、該方案調入地塊位于地質災害低易發區,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四、請你局按照有關要求在本批復下發30個工作日內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表:開平市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