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網污泥又稱排水管網通溝污泥,即因外界排放、掉落,以及污水或雨水中部分物質因重力沉降、附著、截留等因素,在城鎮排水管網中存留的由砂石、垃圾、污泥等多種物料組成的沉積物。根據沉積物來源可分為管道、管渠和調蓄池等設施污泥。管網污水中的污染物(重金屬、有機污染物、病原菌、寄生蟲等)絕大部分被濃縮在污泥中,污泥的危害隱蔽、直接且難治理。
通溝污泥處理設備發貨現場圖
據資料顯示:上海市浦東新區每年產生的通溝污泥約54000 m³,平均污泥量為150 m³/d;上海地區通溝污泥有機質含量約為17.2%,無機質為82.8%,無機成分明顯多于有機成分;污泥中粒徑>10 mm的物料約占 25% ~ 30%,粒徑為0.2~10 mm的物料約占20% ~ 25%,粒徑<0.2 mm的物料約占50%。通溝污泥產量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排水管網(渠)建設規模、運行水位、管渠內流速、排水管網污泥清掏方式、清掏頻率等相關,應依據當地實際情況及管網產泥歷史數據分析得出排水管網污泥產量估測值。
通溝污泥處理系統一般包括定量進料、粗大物料分離、洗砂、精細篩分、工藝水回用、旋流除砂等環節,工藝流程一般如下:
來源:《城鎮排水管渠污泥處理技術規程》(T/CECS 700-2020)
(排水管網)通溝污泥處理系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具備定量進料功能,實現進料的固體負荷和體積負荷的均勻 穩定。排水管網污泥輸送至處理單元前端宜設置接料料斗,實現來料的緩沖與調配的功能。
2 應具備粗大物料分離功能,宜分離出 10mm 以上的粗大物料。粗大物分離裝置的處理設備可選用轉鼓格柵、振動篩等設備。
3 應具備不同粒徑物料分離功能,宜采用篩分、淘洗、旋流等工藝分離得到 0.2-10mm 和小于 0.2mm 的不同粒徑砂石物料。洗砂分離裝置的處理設備可選用旋流除砂裝置。
4 應具備有機物料分離功能,宜采用篩分、浮選、過濾等方法分離 2mm 以上的輕質有機物料。
5 根據排水管網污泥產物處置要求,可配備固液分離功能,宜采 用低壓板框或高效帶式脫水機等脫水工藝降低產物含水率。
6 處理單元內洗滌用工藝水宜具備循環使用的功能,即工藝水回用功能。工藝水宜經沉淀、過濾方式處理后回用,以防止堵塞沖洗設備。
7 應配備產物暫存設施。暫存設施應至少滿足7 天的儲存能力,并配套防雨、排水和臭氣收集與處理措施。
廣州某項目 撬裝式通溝污泥處理設備
德森環境研發制造的撬裝式通溝污泥處理設備,通過對通溝余泥進行擦洗、篩分分級處理,可對泥沙和雜物進行有效分離,分選出滿足對通溝污泥的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理需要。
部分內容摘自:《城鎮排水管渠污泥處理技術規程》(T/CECS 70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