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2022年污泥處置項目單一來源采購公示
2022年02月11日 15:54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顯示公告概要】
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項目名稱: 2022年污泥處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2022年污泥處置
數量: 1
預算金額(元): 6600000
單位: 項
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委托溫州宏澤熱電股份有限公司承擔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的處置工作。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6600000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需要委托溫州宏澤熱電股份有限公司承擔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的處置工作。
目前,溫州市區范圍只有兩家具有污泥處置能力的單位,其中位于龍灣藍田的溫州中環正源水務公司2013年通過市政府統一調撥方式承擔市區中心片和東片污水廠污泥處置,已處于飽和狀態,多余污泥量也是通過聯保機制運往溫州宏澤熱電股份有限公司處置。而溫州宏澤熱電股份有限公司是該區的唯一服務來源。并且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的處置工作在2022年之前通過招標由溫州宏澤熱電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服務。若更換其他承接單位,不但無法保證原有的項目服務要求,且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度增加。
為確保我區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達到污泥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的處置目標,且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號)“四、公共服務項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一)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更換承接主體將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資損失;(三)其他屬于《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導致只能從某一特定承接主體處采購的公共服務項目”。建議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向溫州宏澤熱電股份有限公司采購作為本項目的污泥處置實施單位,在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實施污泥處置工作。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 溫州宏澤熱電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園區管委會辦公大樓5108室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2月11日 至 2022年02月18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2.專家論證名單詳見附件。
五、聯系方式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聯 系 人: 蔣先生
聯系電話: 0577-56900270
傳 真: /
地 址: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浙南經濟總部大廈654室
2.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名 稱: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科
聯 系 人: 王先生
監管部門電話: 0577-86998861
傳 真: /
地 址: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十七路350號浙南經濟總部大夏
六、附件
專業人員論證意見(格式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