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境綜合治理市場五大趨勢展望
時間:2020-09-08 13:37
來源:辰于公司
導讀
治理需求強烈及國家政策加持,推動水環境綜合治理持續穩定發展,但在廣闊的市場空間下,我們也看到市場驟冷回歸理性,農村機會多但尚待政策紅利,城鎮治理升級難度加大,行業主角發生更替亟需轉型,企業核心能力短板不一等諸多問題。
本報告對水環境綜合治理市場進行深度研究,探討了其未來發展的五大趨勢,以期為國內企業提供啟迪:
▪ 狂歡之后回歸理性,“十四五”將維持每年700~1100億元的市場規模
▪ 農村市場釋放尚待政策紅利,短期內“五水共治”的城鎮治理仍是主戰場
▪ 更多的央企與傳統環保企業強強聯手,共生共贏,構筑更開放的生態圈
▪ EPCO模式由于先天不足僅是曇花一現,PPP仍將是未來的主流模式
▪ 深根運營細水長流才是長久之計,污水廠的數字化轉型既是重點更是未來
水環境綜合治理現狀
傳統水環境治理采用“末端治理”的思路,以污水廠建設等單體項目為主,在“十二五”期間取得了顯著成果。末端治理能減緩水環境的惡化速度,或短時間內使水環境得到優化,但治標不治本,結構型、復合型、壓縮型水污染不斷凸顯,面源污染日益突出,氮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處于高位,可見末端治理絕非長久之策。進入“十三五”以后,我國水環境治理的方式逐步從傳統的單體項目轉向綜合治理,治理理念逐步轉變為“源頭減排、過程控制、末端治理”,將碎片化的單體項目集中打包,加強頂層設計,轉變為系統性工程,不但有利于提高資金效率,而且有利于水環境的改善得到可持續發展。
與傳統治理方式不同,水環境綜合治理的目標不僅定位于水環境(水質),還兼顧水安全(防洪內澇)、水資源、水生態、水文化等方向,是多目標綜合治理,通常需要建筑、園林、水務、固廢以及環保技術企業聯合作戰——建筑央企設計施工資質齊全、融資成本低、訂單獲取能力強;園林企業擅長生態修復、濱水景觀建設;水務、固廢企業在控源截污工程及后期運營方面經驗豐富;環保技術企業則以污水處理、河道清淤、水質在線監測方面的核心技術取勝。
水環境綜合治理可以分為前、中、后期三個階段(見圖1)。前期包括調查分析、模型預測、控源截污,通過對治理區域展開系統的調查,以此進行污水廠、再生水廠、排水系統的建設,控制外源污染,并進行底泥疏浚等內源污染治理的工作。傳統水環境治理往往局限于前期,且不重視內源污染的處理,即便現在向多目標治理轉變,控源截污依然是當前水環境綜合治理的核心工作,通常占總體投資費用的60%以上。中期則包括水利工程、生態修復、濱水景觀,在控源截污、保證水質安全的基礎上,還對水域的防洪內澇、水生態做出保障。后期主要進行智慧系統搭建、項目運營管理以及經濟文化建設,用先進的監測系統和運營管理對已獲得改善水環境進行維持工作,同時通過沿岸生態公園等方式發展水文化。
2016年9月,發改委出臺《“十三五”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建設規劃》,明確了需要進行綜合治理的五大治理方向、重點治理區域及儲備項目類型。五大治理方向包括重要河流、重要湖庫、重大調水工程沿線、近岸海域、城市黑臭水體,重點治理其中復合型污染特征突出、綜合治理任務較重的區域,或是水質面臨較嚴重威脅、環境功能較重要的區域。放入水環境綜合治理的儲備項目,主要有城鎮污水處理及相關工程、城鎮垃圾處理及配套工程、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飲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五大類。其中,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是一個完整的治理單元,要考慮協調流域的上下游、左右岸,根據當地對流域、城市生態環境的綜合規劃制定相應的全流域治理工程對策,在水環境綜合治理中體量最大、含金量最高。
水環境綜合治理五大趨勢
趨勢一:狂歡之后回歸理性,“十四五”將維持每年700~1100億元的市場規模
進入“十三五”之后,中央政府對水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視程度明顯提升,《“十三五”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建設規劃》中強調,地方政府應集中“打包”分類推進項目實施,努力解決項目碎片化問題,推動水環境治理領域加速從單體項目向綜合性項目轉變。與此同時,財政部發布《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提出在污水治理領域要“強制”使用PPP模式,大幅減小政府與企業的貸款難度及回款壓力。體量大、投資高,加上寬松的融資渠道,使得水環境綜合治理市場一度進入“狂歡”狀態,項目數量激增,投資金額大幅增長。
不過從2017年開始,政府對PPP項目開展清庫工作,部分環保企業由于項目被退庫,加上融資環境收緊,資金鏈驟然承壓甚至斷裂,舉步維艱。與此同時,地方政府新建水環境PPP項目的門檻也大大提高,促使市場在2018年達到頂峰后開始回歸理性,像過去幾年過山車似的暴漲暴跌將一去不復返。
展望未來,水環境綜合治理市場有兩大驅動因素:一是流域治理、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細分工程的需求量;二是以上細分工程被打包為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的比例。“十三五”期間,我國七大流域水質已得到明顯改善,曾經是綜合治理大頭的流域治理將會有所縮減,細分工程的需求量將出現下降拐點;但另一方面,污水、再生水、生活垃圾等單體項目被打包的比例將逐步提高,部分抵消了需求量下降的不利影響。辰于預計,“十四五”期間,水環境綜合治理將有約4500億的市場待釋放,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將是最主要的細分工程。不過,9%的年復合增速相比“十三五”期間的23%有明顯下滑(見圖2)。
趨勢二:農村市場釋放尚待政策紅利,短期內“五水共治”的城鎮治理仍是主戰場
隨著“十三五”各項任務相繼完成,我國城鎮水質整體趨向優良,污水處理率已超過90%,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的黑臭水體消除比例也達到了85%以上。相比之下,農村水污染仍不容樂觀,污水處理率只有30%左右,黑臭水體依然底數不清。表面上看,城鎮污染治理接近飽和,農村治理市場機會巨大,但我們認為,農村水污染治理雖然空間大,但至今沒有釋放的途徑。在過去5年的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中,僅有9%的項目包含農村污染治理。當前農村水環境治理主要面臨四大困境:
困境一:污染源頭錯綜復雜。農村缺乏配套的排水管網和處理設施,污水直接排放到低洼處、溝塘、水庫及流域,在嚴重污染地表水的同時滲入污染地下水。部分農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 雨水沖刷及垃圾滲濾液對地表水和地下水也會造成污染。農業面源污染則進一步增強了污染源的復雜性,農田中的土粒、氮素、磷素、農藥重金屬、農村禽畜糞便等有機或無機物質,在降水和徑流沖刷作用下,通過農田地表徑流、農田排水和地下滲漏,使大量污染物進入受納水體。
困境二:治理能力先天不足。與農村環境污染排放的分散性、隱蔽性、非突發性特點相比,我國農村地區的環境治理力量卻十分薄弱,與治理的高難度、高要求不相協調。當前我國的環境管理體系及制度設計主要針對城市和點源污染防治,而對農村和面源污染的防治考慮不足,導致農村環境治理在制度設計及運行機制方面嚴重滯后。
困境三:政策重城市輕農村。長期以來,我國的環境治理政策均以城市為主,環保資金、技術及人才主要向城市集聚,城鄉環境在權益分配上失衡。此外,農村政府官員的政績考核往往包含經濟指標,導致部分基層官員以發展地方經濟為首要目標,對投入巨大、周期較長和經濟回報率低的農村水污染治理項目缺乏應有的積極性。
困境四:治理主體動力不足。水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一環是控源截污,而農村一半以上的污染源都來自農業面源污染,要想做好控源截污,必須升級農業生產方式,推廣生態循環農業。但我國目前對生態循環農業投入較小,每年的投資金額在10億元以下,政府、農民轉變農業生產方式的動力不足。
基于以上四點困境,農村成為水環境綜合治理主戰場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我們認為,短期內水環境綜合治理市場仍將以城鎮為主,但同時治理理念需進一步升級。
一方面,隨著我國城鎮人口數量不斷增加,城鎮污水、供水、垃圾處理等污染治理項目需求不減,投資規模穩中有升,且存在提標改造的需求;另一方面,城鎮給排水管網仍存在諸多隱患,老舊管網滲漏嚴重,信息化程度較低,城鎮的更新改造、升級勢在必行。除此之外,對于良好的水生態文明而言,污染防治只是基本,隨著污染問題逐步解決,水安全、水資源、水生態、水文化的需求也將日益突出(見圖3),在城鎮的水體污染情況得到控制后,還有再生水、水生態修復、濱水景觀建設等項目待釋放。
趨勢三:更多的央企與傳統環保企業強強聯手,共生共贏,構筑更開放的生態圈
水環境綜合治理主要采用PPP模式,參與企業不僅需要有“帶資入場”的能力,還需要強有力的當地政府關系。體量巨大的打包項目背后是數十億融資額和15~30年的回款周期,驗收移交周期長、竣工結算流程長,對于傳統環保企業可謂難以承受之壓,這使得央企在水環境治理領域享有天然優勢。與傳統環保企業相比,央企尤其是建筑類央企,不僅擁有更強的資金實力,而且技術研發、工程建設等方面能力也往往更強。
有利條件下,央企悉數進場,來勢洶洶。近五年來,央企通過投資、并購的方式不斷擴大在水環境綜合治理的布局:例如中電建2015年底成立“中電建水環境治理公司”,并于2019年正式更名為“中電建生態環境集團”,僅用三年時間就從一家水環境治理的項目公司成長為百億級生態環境集團,截至當前累計中標合同額已經超過800億。央企強大的訂單獲取能力也日益凸顯,過去四年,央企牽頭中標的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其投資金額占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總額的比例由2016年的36%上漲到2019年的67%(見圖4),而這一增長趨勢仍有望持續。
進軍水環境綜合治理市場的背后,是央企搶占區域環境治理市場的壯志雄心。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涉及項目打包,往往會牽動區域環境治理市場,這類項目涉及政治、經濟、地域以及產業,具有復雜性和特殊性,且體量龐大,綜合性強,地方政府往往傾向于與綜合實力更強的央企合作。對于建筑類央企而言,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則是一個絕佳突破口,在傳統基建項目已趨近飽和的情況下,轉戰生態環境市場是自身發展需要,更是基本國策。聚焦重點區域快速做大做強,占領先發優勢形成競爭壁壘,是央企搶占水環境綜合治理市場的主要打法:以中國電建為例,在過去三年內,其在廣東省共拿下總金額達342億元的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是金額排名第2的央企的4.4倍;進入2020年后,也已經與深圳簽下65億元水環境治理項目的合同(見圖5)。相比于其他幾家央企,中國電建在廣東的水環境治理項目中已處于壟斷地位。
在央企的猛烈攻勢下,傳統環保企業訂單獲取能力下降,逐步淡出牽頭角色。但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體量大,需融、投、技、建、運五方合作,團隊作戰依然不可或缺。傳統環保企業在水環境治理后的運營領域有多年的經驗積累,在技術、運營方面依然有明顯的競爭優勢。越來越多的傳統環保企業開始回歸初心,重新定位,主攻技術與運營方向,向輕資產轉型。以北控水務為例,早在2018年1月就發布了“資產管理+運營管理”的“雙平臺”戰略(見圖6),向輕資產企業邁進,并逐步從“投資—工程建設—運營服務”為主過渡到“投資與運營并重”,重新定位在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中扮演的角色。
未來,傳統環保企業或將出現兩類分化,一類企業重在運營,將逐步發展成為水環境系統集成服務商,其優勢在于對系統的集成與后期的整體服務能力,如北控水務、首創股份等;一類企業主打技術創新與數字化/智慧化,將逐步發展成為水環境專項技術供應商,以某一項技術作為核心優勢專攻市場,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部分這樣的中小型企業正在異軍突起。
趨勢四:EPCO模式由于先天不足僅是曇花一現,PPP仍將是未來的主流模式
雙重影響下,包括PPP項目清庫和多地政府支出逐漸達到10%的財政承受能力紅線,近兩年來PPP模式倍受打擊。可以看到,近兩年水環境綜合治理的PPP項目明顯減少,總金額也隨之下降,2019年項目總金額僅為420億元,相比2017年高位的1772億元,下降了76%(見圖7)。
由于“十三五”考核期限臨近,各地政府為確保任務達標,近兩年更多地開始采用EPCO模式。一方面,EPCO不用走PPP的流程,項目審批快;另一方面,EPCO項目不受10%的財承紅線約束,壓力小。對傳統環保企業而言,EPCO項目是一塊不可多得的蛋糕,不僅無需“帶資入場”,而且“O"的存在也使得其競爭優勢凸顯,部分項目甚至要求聯合體必須是運營單位牽頭。也正因為此,近兩年在EPCO模式的涌現下,傳統環保企業在項目獲取上短暫回春。
但EPCO模式先天不足,存在項目綜合管理角色缺位的問題。PPP模式下,社會資本作為出資方,以項目公司大股東身份,實際承擔起綜合管理責任,也承擔了項目的主要風險;EPCO的聯合體通常各司其職,各自按收入比例承擔風險,尤其不利于綜合治理這類大項目的統籌管理(見圖8)。對政府而言,PPP模式依然是水環境綜合治理的最佳選擇,我們判斷“十四五”PPP模式將回歸主流。
趨勢五:深根運營細水長流才是長久之計,污水廠的數字化轉型既是重點更是未來
就目前而言,無論是EPC、EPCO還是PPP模式,企業在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的主要收入來源依然是工程建設,運營收入微薄,甚至入不敷出。然而隨著治理的推進,水環境綜合治理的工程業務必將逐步收縮,無論是央企還是傳統環保企業,都應做好深挖運營價值的準備。在這一點上,傳統環保企業更為領先,央企則更有可能通過并購重組方式在短時間內彌補這一短板。
就內容而言,污水廠運營一定是重中之重。研究發現,2017年PPP清庫開始后,含有污水廠建設運營的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占比明顯增加,相比2017年之前的不到50%,2018、2019連續兩年這一比重都超過60%(見圖9)。
就方式而言,數字化、智慧化一定是未來。我們看到,傳統環保企業正加速智慧水廠運營平臺建設,致力于在運營平臺上,實現水廠運行管理和信息采集、公告發布、運營交流等功能(見圖10)。更有甚者,通過融合運用物聯網、大數據、GIS、BIM、AR、模型分析等多項技術,建立廠網河智慧聯動系統,為下一步實現點線面的水環境綜合治理智慧運營系統提供了硬件承載。毫無疑問,2020年初的這場新冠疫情將加速這一趨勢。
結語:隨著行業深化發展,水環境綜合治理逐步迎來變局,每一位參與者都應做好準備。對政府而言,未來的治理重心要向農村偏移,并逐步探索更合適的項目模式;對央企而言,主角的舞臺剛剛開始,全產業鏈布局提上日程,確立區域治理地位指日可待;對傳統環保企業而言,角色需要重新定位,技術和運營仍是強項,應把握優勢與央企互補共贏。辰于愿意分享我們在生態環境領域積累的戰略轉型與管理變革經驗,協助各類型企業更好地應對未來的挑戰。
報告采集的數據截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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