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烏魯木齊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和排水管網維護費的通知
時間:2020-03-25
來源: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近日,烏魯木齊市決定調整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和排水管網維護費。詳情如下:
關于調整烏魯木齊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和排水管網維護費的通知
烏發改醫價〔2017〕1124號
各區(縣)經發委、財政局、水務局,烏魯木齊水業集團有限公司,新疆水磨河流域管理處,米東區供排水公司:
為促進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環境質量,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19號)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建廳《關于合理調整我區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的指導意見》(新發改農價〔2015〕145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決定調整烏魯木齊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和排水管網維護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
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由現行的0.50元/立方米調整至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含工業、商業服務業、特殊行業用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由現行的0.50元/立方米調整為1.40元/立方米。
二、調整排水管網維護費
居民生活用水、工業用水、商業服務業用水和特殊用水價格中包含的排水管網維護費由現行的0.10元/立方米調整至0.25元/立方米。
三、有關要求
(一)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強責任,加大污水處理費征繳力度,確保足額征收、足額上繳,全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二)要建立健全明碼標價制度,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費標準,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確保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和排水管網維護費調整工作的穩妥推進。
(三)對領取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低保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80元的水價補貼。
四、本通知自2017年12月 1日起執行。
附件:烏魯木齊市城市供水分類水價表
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烏魯木齊市財政局
烏魯木齊市水務局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烏魯木齊市城市供水分類水價表
單位:元/立方米
序 號 |
項目 |
自來水 價格 |
重點水利 建設投資 |
排水管網 維護費 |
污水處理費 |
水資源費 |
最終水價 |
1 |
居民生活用水 |
1.66 |
0.30 |
0.25 |
0.95 |
0.04 |
3.20 |
2 |
工業用水 |
2.70 |
0.30 |
0.25 |
1.40 |
0.04 |
4.69 |
3 |
商業、服務業用水 |
4.44 |
0.30 |
0.25 |
1.40 |
0.04 |
6.43 |
4 |
綠化、環衛、消防用水 |
1.66 |
0.30 |
0.04 |
2.00 |
||
5 |
基建用水 |
6.63 |
0.30 |
0.04 |
6.97 |
||
6 |
特殊用水 |
16.86 |
0.30 |
0.25 |
1.40 |
0.04 |
18.85 |
綜合水價 |
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