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嚴打企業偷排偷放污水
近日,江西省環保廳下發《關于嚴厲打擊工業企業污水偷排偷放違法行為的通知》。
《通知》指出,將加大監管執法力度。采取日常巡查、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等措施,持續保持嚴管高壓態勢;對偷排偷放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工業企業,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按有關規定進行掛牌督辦、約談或實行區域限批;嚴把項目審批關,嚴禁新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染料、煉焦、煉油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
本次嚴打行動主要針對利用現有超越管進行偷排偷放的,設置暗管(包括加裝閥門開關)意圖偷排偷放的,利用滲井、滲坑及納污坑塘等進行偷排偷放的,在排污口干擾在線監控系統運行或以篡改在線監控數據等方式進行偷排偷放的,利用雨水管偷排等10種情形。
江西省環保廳要求,要切實加強工業企業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排放水污染物單位必須按照環評要求建設污水處理設施,不得擅自停運或閑置污水處理設施,不得超標排放。二是工業園區內化工、焦化、農藥等排放水污染物單位應對廠區初期雨水、地面沖洗水進行收集,并處理達標后通過污水管網外排,不得通過雨水管網排放。三是工業園區企業污水排放口應規范設置,一個企業原則上只設立一個污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原則上設在廠界旁。四是加大對工業企業污染源在線監控的檢查力度。五是嚴格執行排污許可制度,對環境選址敏感、污染排放量大、環境風險高、環境治理水平低的排放水污染物單位實施排污許可現場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