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實施城鎮排水許可管理。一是開展現有排水戶普查。各設區市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要結合地下管線普查成果,抓緊對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等排水戶開展普查,重點摸清排水口設置位置坐標、水質、水量等相關信息,并認真填寫《排水戶普查情況表》。二是實施分類管理。對于符合《辦法》中排水許可證申領核發條件的既有排水戶,各地應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證書補辦工作;對于不符合《辦法》中排水許可證申領核發條件的既有排水戶,要依法依規予以關停,督促整改。對于新增排水戶,各地要嚴格按照《辦法》要求,依法辦理排水許可證。
——規范證書管理。各地要嚴格按照城鎮排水許可實施程序和審批條件,做好城鎮排水戶排水許可的審查發證工作!冻擎偽鬯湃肱潘芫W許可證》發放應建立臺賬管理制度,做到一戶一檔。加強排水監測。各地要加強排水監測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建立或委托具備計量認證資格和檢測能力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排水戶排水的水質、水量進行監測,作為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的依據。各地定期監測排水戶水量和水質,監測指標可根據排水戶的排水性質、主要污染物項目及排水戶排水行為的規范性,按《污水排入城鎮地下水道水質標準》等國家或地方相關標準執行,水質監督性檢測相關報告資料應納入排水戶檔案。督促排水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排水口設置便于采樣和水量計量的專用檢查井及計量設備,積極鼓勵推廣采用信息化技術掌握排水戶污水排放情況。
——強化監督管理。各地要將排水監管巡查納入城市網格化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許可、監管、執法聯動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排水監管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排水戶開展巡查,并將巡查結果納入排水戶檔案。各地要落實批后監管措施,督促、指導排水戶按照《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上確定的鏈接管位置、排向、水質、水量排水,對違反排水許可規定的,要督促整改;未達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