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全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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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充分發揮天水自然生態優勢,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建設最佳生態宜居、宜游、宜業城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5〕180號)的要求,結合天水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關于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和國務院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有關要求,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堅持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引領,緊緊結合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各項工作,科學規劃和統籌實施建筑與小區、道路與廣場、城市綠地與公園、城市水系統建設,努力實現海綿城市滲、滯、蓄、凈、用、排的功能。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推廣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構建海綿城市建設綜合治理體系,實現城市生態發展的良性循環。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規劃引領,科學示范。以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引領城市發展,以科學規劃引領海綿城市建設,因地制宜確定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和具體指標,科學編制并嚴格實施相關規劃,完善技術標準規范。積極打造示范工程,以點帶面,全面推開。 2.堅持因地制宜,生態為本。充分發揮山、河、林、濕地等自然原始地形地貌對雨水的自然積蓄、自然滲透、自然凈化功能,注重對城市原有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突出生態效益。 3.堅持民生為先,統籌推進。將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作為海綿城市建設的核心目標,加強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無縫銜接,提升城市吸水、蓄水、凈水、釋水功能。 (三)工作目標 通過海綿城市建設,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影響,實現75%的雨水就地消納利用目標。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5%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有效解決雨污水混流,消除城市洪澇災害等問題,努力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天水”。 二、工作任務 (一)科學編制規劃,完善標準體系 1.編制完善規劃,強化規劃管控。市規劃局在編制市縣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時必須充分體現海綿城市的規劃理念;在編制城市道路、園林綠化、城市水系、排水防澇等專業規劃時,要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剛性控制指標。市建設局負責編制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指導海綿城市有序開展,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市區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各縣區政府要在2016年8月底前制定《2016年度海綿城市建設計劃》,10月底前編制完成《2016—2020年海綿城市建設方案》和項目滾動規劃,確保本轄區每年有5%以上的建成區面積達到雨水徑流控制階段性目標要求,12月底前各縣完成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 2.制定完善導則,規范建設行為。市建設局負責,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規劃局等部門配合,加快編制符合天水實際的海綿城市建設標準規范、標準圖集、技術導則,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的關鍵性內容和技術要求,指導海綿城市建設。市規劃局、市建設局要嚴格執行各項規范和技術導則,將海綿城市相關工程措施作為規劃方案審核、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的審查內容,并將落實情況納入規劃綜合驗收和竣工驗收進行備案。 3.加強規劃建設管理。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分工協作,落實規劃確定的海綿城市建設控制目標、指標和技術要求。市規劃局負責,市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等部門配合,將建筑與小區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藍線劃定與保護等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和項目建設的前置條件,納入市政設施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出讓、規劃審批等相關制度、規范,并制定具體措施。市規劃局要嚴格控制開發項目規劃設計條件,依法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兩證一書”、規劃綜合驗收等城市規劃建設管控環節;在項目用地建設要求和規劃條件中應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的具體內容,市國土資源局在建設項目用地供應時,要將海綿城市建設內容納入供地條件。市建設局要在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中貫徹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標準和技術要求;加強建筑廢棄物再生透水材料在海綿城市建設中的推廣應用,提高資源使用效率;按照部門職能與市水務局配合制訂完善城市節水管理、城市再生水利用等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強制性城市排水標準,進一步規范城市供排水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制定完善園林綠化、河道水系管理標準,加強日常養護,確保海綿城市建設效益有效發揮。 (二)以點帶面,統籌有序推進 1.統籌推進城區海綿城市建設。市規劃局負責,市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配合,對新開發區域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加強規劃建設管理的全過程控制,積極發揮新建項目在海綿城市建設中的示范作用。對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筑、道路、公園、綠地、廣場、河道等公益性項目要率先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老城區要結合棚戶區和危房改造、老舊小區整治等,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體治理為突破口,推進區域整體治理,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 2.推進海綿型建筑、小區和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各縣區政府負責,市規劃局、市建設局配合,推廣海綿型建筑與小區,因地制宜采取屋頂綠化、雨水調蓄與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與小區的雨水積存和蓄滯能力。小區露天步行道、園路等應采取透水鋪裝,綠地要采用雨水花園等形式,建設蓄存雨水的景觀水體設施或其他相應設施。已批在建的建筑與小區應結合實際,遵循因地制宜、施工簡便、經濟實用的原則,通過優化設計和施工方案進行改造,落實低影響開發要求。 3.推進海綿型道路和廣場建設。各縣區政府負責,市規劃局、市建設局配合,在城市道路建設中按照海綿城市理念,統籌規劃設計符合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道路高程、橫斷面、綠化帶、排水系統,使用透水型材料和鋪裝工藝,改變雨水快排、直排的傳統做法,減輕對市政排水系統的壓力。新建、改建道路可采取不設道路側石或對道路側石進行改造、增加雨水排放口等措施,將雨水引入綠地進行雨水收集、凈化和吸納。道路綠化隔離帶和兩側綠化帶要因地制宜運用生物滯留設施、植草溝、濕地、水塘等多種形式的雨水調節設施,集中消納道路及周邊地塊雨水徑流,控制徑流污染。 4.加強海綿型城市綠地與公園建設。各縣區政府負責,市規劃局、市建設局配合,在新建公園綠地、城市廣場應因地制宜采取透水型鋪裝、小微濕地、雨水花園、下沉式綠地、植草溝、水塘等分散式消納和集中式調蓄相結合的低影響開發設施,增強公園和綠地系統的城市海綿體功能,消納自身雨水,為滯蓄周邊雨水提供空間,構建海綿型綠地系統。 5.推進城市排水防澇設施達標建設。各縣區政府負責,市規劃局、市建設局、市水務局、市環保局等部門配合,加強對城市河道、坑塘、濕地等水體自然形態的保護和整治恢復,嚴格控制河道藍線,嚴禁擠占河道行洪斷面、截彎取直,逐步消除河道硬化等破壞水生態環境的建設行為,加快市區渭河、藉河長50公里的蓄水濕地生態長廊和南北兩山長50公里綠化生態長廊建設,加快恢復被侵占、覆蓋的城市河道。結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澇要求,科學布局建設雨水調蓄設施,蓄集雨水,削減洪峰,加快改造消除城市易澇點。加強雨污分流排水管網和污水處理廠規劃建設,開展全域河道治理,加快完成市區呂二溝、龍王溝、羅家溝及渭河、藉河、潁川河、東柯河等重點流域河道截污和生態修復,充分發揮河道生態系統對雨水的積蓄、過濾、凈化功能,改善河道生態環境,確保到2017年年底基本消除建成區黑臭水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全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統籌調度和組織推進。各縣區政府是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責任主體,要完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嚴格落實各專業規劃要求及計劃任務,增強海綿城市建設的整體性和系統性,做到“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張網”。市建設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全市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和督促,加強海綿城市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市發展改革委要將符合條件的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納入專項建設基金申請國家支持;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要積極推進PPP模式,對海綿城市建設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市水務局、市環保局等部門要加強行業指導和監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作。 (二)完善支持政策。由市建設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配合,加快制定《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實施導則及標準圖集》等地方性法規和標準規范,指導海綿城市建設。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的資金支持,市財政局通過現有渠道統籌安排資金予以支持,并會同市建設局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積極引導海綿城市建設。“十三五”期間,市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數額的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海綿城市建設。各縣區在年度安排的專項資金中,優先考慮安排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市、縣區要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等方式募集資金,用于海綿城市建設項目。 (三)創新運營模式。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調控引導作用。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服務、特許經營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海綿城市建設,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海綿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通過制定相關規范和扶持措施,鼓勵引導各縣區將排水管網、河道溝渠等海綿城市項目建設及后期運營服務適當組合打包,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鼓勵有實力的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等與金融資本結合,采取總承包等方式統籌運作實施海綿城市建設相關項目。 (四)嚴格督查考評。市建設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海綿城市建設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將公園綠地、道路廣場、建筑小區、水系整治等方面的海綿體建設項目實施及運行情況作為評定海綿城市建設成效的重要依據,并將海綿城市建設與市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掛鉤,促進海綿城市建設落到實處。通過修訂和完善綠色建筑評選標準和建設工程獎勵評選辦法,增加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指標,將海綿城市建設目標納入評價指標體系,引導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共同推動海綿城市建設。 (五)強化宣傳培訓。各縣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多種媒體,組織開展海綿城市專題宣傳,營造全社會共同理解、關心、支持海綿城市建設的良好氛圍。加強政府引導,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海綿城市建設,引導建設單位在方案設計和工程建設中優先采用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的設計方案,組織開展專業知識培訓工作,提升從業人員業務素質和能力,主動適應海綿城市建設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