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江蘇省政府發布《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其中明確江蘇將率先打造“海綿城市”,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70%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
未來,江蘇將建設海綿型道路和廣場。新建小區要規劃建設雨水系統,意見要求,新建住宅小區要按照低影響開發要求規劃建設雨水系統;推廣建筑雨水收集利用和屋頂綠化技術。小區室外步行道、停車場應采取透水鋪裝。鼓勵住宅小區綠地采用雨水花園等形式規劃建設蓄存雨水的景觀水體或相應設施。
特別是在城市低洼易淹易澇區和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江蘇提出要同步考慮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與排水設施能力建設。機關、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交通場站和商業綜合體等各類大型公共項目建設,要率先踐行生態優先的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規劃用地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建筑物要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
城市排水功能也將全面“升級”。意見提出,江蘇要全面推進城市排水防澇設施達標建設,加快易淹易澇片區改造等。(鹿偉)
江蘇打造“海綿城市” 新小區要建雨水系統
2016-01-09
來源: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