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社會資本簽訂污水廠合同時注意五事項
1、進水量污水處理廠建成的前期,可能會受到外圍管道建設,來水量少,而滿足不了污水處理廠的設計需要。社會資本方為了保證自己的利潤,往往會在合同中簽訂,例如:如果來水量少,就要由政府部門給予補助的條件要求。這就要求在建廠設計階段,設計要科學合理,即考慮現有的污水處理能力,又要對未來一段時期的處理能力有提前量。
注意事項:設計能力,不能貪大。設計能力遠遠大于處理能力,再附有補助條款,就會造成(一)污水廠“喂不飽”,出現閑工的狀況;(二)開工不足就會給地方政府背上沉重的補助包袱。
2、水質要求水質要求分為進水水質與出水水質。
進水水質,如果有高度污染的水,就要給予高的水處理價格,對處理完的中水,高質量的水給予高價格,質量不合格的中水,還要有相應的處罰標準和措施。這就需要污水處理廠的水質要在合同中有明確要求。
3、污泥處理
對剩余的污泥,如何處理,在合同中應該有明確約定。污水廠主要的剩余物就是污泥,如果合同中不約定處理方式,就會容易出現政企業責任不清,將來會出現:(一)污水廠污泥隨意亂放,污染周邊環境;(二)如果污泥處理地和污水廠距離遠,運費由誰負擔的問題。
4、處罰條款
污水廠收到的高度污染的水,企業會收取高的水處理費,處理完的中水如果水質不達標,或是處罰標準低,就會在進來的高污水和出去的中水之間產生利潤差,如果沒有約束制度,企業就排放不合理的中水去追求此項利潤差,而影響環境。因此在合同中對污染程度要有嚴格的約定,企業排放要達標,如果不達標要由環保等部門進行執法。
5、外圍管網建設
污水廠建設配套的必要的設施外圍管網建設要在合同中明確寫明,由政府建還是由項目公司建設,如果由項目公司建設還要在合同中寫清楚,設計,規劃,工程質量,用地占地的等相關問題,避免未來由于社會發展,出現復雜問題而責任不清。
關注:PPP訂單持續加速 國禎環保凈利潤近持平 公司以3.7億收購麥王環境
公司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7.25億元,同比增長0.3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0.42億元,同比增長0.4%。截止本報告期,公司資產負債率達到75.9%,貸款余額超過17.55億元;財務費用0.68億元。沉重的財務壓力是制約公司外延發展和業績增長的首要因素。
收購麥王、GEAS公司,拓展工業、小型污水設備
公司以3.7億收購麥王環境,后者是高濃度工業廢水處理專家,膜技術較為先進,2015-16年利潤承諾為4167萬和5233萬元;麥王2015年中標天津鋼管水處理項目(5億元)。公司又收購挪威GEAS公司,布局小規模污水處理項目。公司有望通過上述布局,加速拓展工業、小型污水設備等市場,與傳統市政水務業務形成良好的補充和互動。
在手訂單充足,PPP模式加速拓展
公司在手訂單充足,目前執行中的訂單達超過12億元,其中巢湖流域DBO項目預計年底通水運營,衡山污水工程已投入運營;15年公司陸續中標清溪、懷遠、烏海PPP項目,合計8.3億元。我們預期四季度至明年為PPP項目的釋放期,公司“運營+工程+設備”一體化模式,訂單有望加速增長。
PPP訂單持續加速,關注增發進程
考慮增發完成,預計公司15-17年EPS分別為0.21、0.36、0.54元。目前公司訂單充足,且受益于PPP項目的快速釋放,訂單高增長可期。公司股權融資5億元、債券融資1.5億元均處于待審批狀態,建議積極關注融資進程。維持“買入”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