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高州市分界鎮等5個鎮的生活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已由高州市發展和改革局以高發改審函[2014]148號~152號文件批復準予建設,已具備招標條件,根據政府工作安排,由高州市環境保護局作為招標人(發包人為各鎮政府與乙方分別簽訂建設合同),對該5個鎮的生活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運營采用EPC+BOT模式進行公開招標。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工程名稱:高州市中心鎮、潭頭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工程。2.2 本次招標的一期工程項目暫定總投資合計估算9733.32萬元(不含征地費),招標標段劃分按一個標段,要求建設期5個月。各鎮區的建設內容及投資如下表:
2.3 招標范圍:中標人成立具備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負責對高州市分界鎮等5個鎮的生活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工程進行勘察設計、融資投資、建設、運營、維護及移交。發包人將授予項目公司特許經營權25年(不含建設期),特許經營期期滿后,項目公司將運行良好的污水處理廠無償移交鎮政府或其指定機構。3. 投標人的資格要求:3.1 投標人須具備 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含)以上資質;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市政行業乙級(含)以上設計資質,或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含)以上設計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含)以上設計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 資質,施工企業具有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廣東省外企業(指資質單位)須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信息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顯示正常登記。3.2 擬委任的勘察負責人須具備地質(或巖土類)專業中級(含)以上技術職稱或注冊執業資格;擬委任的設計負責人須具有市政類(或環保類)專業中級(含)以上技術職稱或注冊執業資格;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廣東省外企業須委派市政公用工程一級建造師)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項目擔任項目經理。3.3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具有融資優勢和管理優勢的不同法人可組成聯合體進行投標,但聯合體成員不能多于4個,且牽頭人必須是主要出資人。4. 招標文件的獲取:投標申請人可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1 日(北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節假日除外)持以下資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聯合體投標的含聯合體成員);擬委任勘察負責人、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擬委任項目經理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辦理報名),或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發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辦理報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組成聯合體投標的須提交聯合體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廣東省外企業須提供已辦理通過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信息數據規范檢查顯示正常登記的帶標志網頁打印件。上述資料的復印件加蓋公章并與《工程施工投標單位報名表》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到 高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址:高州市府前路57號,聯系電話:0668-6637866)辦理報名手續和購買招標文件(¥500元整/套,售后不退),聯合體投標的由其牽頭人辦理報名手續。5. 投標文件的遞交: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2015 年 11 月 10 日 9 時 30 分,投標人應于當日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至 高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6. 發布公告的媒體:本次招標公告在 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茂名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和《廣東建設報》同時發布。7. 聯系電話:招標人: 高州市環境保護局,地址:高州市府前路80號,聯系人:呂先生,電話:0668-6682329;招標代理:茂名市建銀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聯系人:卓先生,電話:0668-2862738。
高州市環境保護局
二一五年十 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