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三年內試點16個“海綿城市” 中央財政+社會資本合作建設運營

發布日期:2015-10-11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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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城市發展理念和建設方式轉型的重要標志,我國海綿城市建設“時間表”已經明確且“只能往前,不可能往后”。住建部副部長陸克華9日在國新辦吹風會上表示,我國計劃在3年內投資865億元,在16個試點城市開展“海綿城市”建設,建設面積達450多平方公里,大力整治城市內澇現象。一項針對351個城市的調查顯示,2008到2010年期間,超過6成被調查城市發生過內澇。而同時全國600多個城市中,缺水城市有400多個。為此,國務院部署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有明確的目標和時間表。
陸克華介紹,目前全國已有130多個城市制定了海綿城市建設方案。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部署,確定的目標核心是通過海綿城市建設,使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圍繞這一目標確定的時間表是到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區達到這個要求。如果一個城市建成區有100平方公里的話,至少有20平方公里在2020年要達到這個要求;到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區要達到這個要求。這是一個總要求,各地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目標,但是只能往前,不能往后。陸克華稱,按照國務院要求,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選擇了16個城市今年開展試點。根據此前公布的海綿城市試點名單,這16個城市分別是:遷安、白城、鎮江、嘉興、池州、廈門、萍鄉、濟南、鶴壁、武漢、常德、南寧、重慶、遂寧、貴安新區和西咸新區。江蘇、安徽、遼寧等省印發了指導意見,要求在全省范圍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通過人工和自然的結合、生態措施和工程措施的結合、地上和地下的結合,海綿城市建設將推動解決城市內澇問題,解決水體黑臭問題,調節微氣候、改善水生態等。海綿城市建設不是一個單純的目標,而是一個綜合目標,即城市發展理念和建設方式轉型。建設海綿城市,資金需求巨大。陸克華在此次吹風會上表示,海綿城市將創新建設運營機制,采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特許經營等方式,吸引民間資本參與。
根據財政部的有關通知,中央財政對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給予專項資金補助,一定三年,具體補助數額按城市規模分檔確定,直轄市每年6億元,省會城市每年5億元,其他城市每年4億元。對采用PPP模式達到一定比例的,將按上述補助基數獎勵10%。海綿城市,就是充分發揮原始地形地貌對降雨的積存作用,充分發揮自然下墊面和生態本底對雨水的滲透作用,充分發揮植被、土壤、濕地等對水質的自然凈化作用,使城市像“海綿”一樣,對雨水具有吸收和釋放功能,能夠彈性地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在城市開發建設中,加強規劃建設管控,通過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采取屋頂綠化、透水鋪裝、下凹式綠地、雨水收集利用設施等措施,使建筑與小區、道路與廣場、公園和綠地、水系等具備對雨水的吸納、蓄滯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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