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進一步改善岸堤水庫水質,降低水污染事故風險,保障城區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確保水源保護區內的區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山東省臨沂市政府印發了《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岸堤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的意見》。
《意見》明確了保護區的界限和保護目標。《意見》指出,要加強保護區內的環境管理。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非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責令拆除或關閉。嚴禁運輸危險品車輛通過水源保護區。一、二級保護區內,禁止設置除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外的水污染物排放口,對已建成的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設項目,責令搬遷、關閉或拆除。準保護區內,禁止新建除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以外、日排廢水量100立方米以上(含)的建設項目。
《意見》強調,要實施保護區內的生態修復與保護。一級保護區內,嚴禁開展使用農藥、化肥等方式的農業生產活動和圍湖造田行為。岸堤水庫176米高程水位線以下(含)的庫濱帶淺水區域應結合岸堤水庫擴容工程,采取退耕還濕等措施,逐步增加庫濱帶水生植物覆蓋面積,科學放流凈水魚類,提高水體自凈能力;176米高程水位線以上的區域應采取退耕還林措施,逐步提高環庫森林覆蓋率。二級保護區內,限制開展農業生產活動,并限制使用化學農藥、速效肥料等方式進行作業,鼓勵退耕還林,逐步增加環庫森林覆蓋面積。準保護區內應盡量測土施肥,減少農藥化肥使用量,大力開展清潔小流域工程建設,減少水土流失,降低農業面源污染物入河量。
《意見》指出,建立區域生態補償與考核機制。市政府自 2014年起,每年按3500萬元規模安排蒙陰縣岸堤水庫水源地補償資金,同時建立補償遞增機制,3年內達到5000萬元規模。將岸堤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納入縣域經濟工作考核。
山東臨沂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時間:2013-11-04 來源:臨沂日報作者:志華 愛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