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山東省城鄉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2013-2015)》(以下稱規劃)出臺,要求到2015年,我省所有建制鎮都要讓污水入網處理。為此,山東要求各地建制鎮也要開征污水處理費。
1062個建制鎮僅有292個鎮建污水廠
據了解,相比設市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和農村新型社區污水處理建設滯后、污水管網配套不完善、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落后、再生水利用進展緩慢等問題更加突出。根據統計,2012年全省1062個建制鎮供水量12.4億立方米,污水排放量10億立方米,只有292個鎮建設污水處理廠,27個建制鎮將污水并入臨近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集中處理率僅為27.28%。
到2015年所有建制鎮污水全入網
《規劃》要求,各地市要通過建設改造污水處理廠、改造污水管網等措施,今后3年內,我省規劃建設污水處理項目618個,新增污水處理能力365.1萬立方米/日。
建制鎮的污水收集處理可分類實施,靠近設市城市、縣城或其污水處理廠的建制鎮,可將污水排入該城區污水管網或直接排入該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具備條件的建制鎮,可依托鎮上的大企業,將污水排入企業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鼓勵遠離設市城市和縣城又沒有合適大企業依托的建制鎮,建設獨立的污水處理廠。
建制鎮后年將征收污水處理費
為確保完成預定目標,《規劃》提出了多項保障方案,包括將在全省建制鎮征收污水處理費,農村新型社區可適時開征。《規劃》要求,未征收污水處理費的建制鎮,要在2015年年底之前開征,征收標準為當地標準的50%,2020年之前達到當地標準。
山東省千余鎮僅三成有污水廠
時間:2013-10-10 來源:山東商報 作者:陳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