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賈靜華 來源 百度百家
如果說微信公眾帳號閱讀數讓一些自媒體人現出了原形,那么網信辦最近出臺的《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簡稱微信十條),讓不少自媒體人心生畏懼,畢竟沒人敢觸碰嚴厲的監管政策。
微信十條新規的出臺,折射出以微信為代表的自媒體行業亂象;更準確地說,是基于新聞、時政這一領域的自媒體亂象。
在科技領域,自媒體同樣是亂象叢生,此前一位自媒體人炫耀月賺30萬便是一個縮影。用句粗俗的話來說,這位自媒體小哥不是在炫耀收入,而是在炫耀自己裝逼的資本——自媒體。
利益沖昏的自媒體
自媒體圈子里從來不乏炫收入者,月賺30萬的炫耀,也不是第一例。想必很多人都非常清楚,前騰訊人程苓峰離職后,做自媒體半年賺了50萬的消息,成為當時各大媒體的熱點新聞。時隔一年多后,一位新入行的自媒體小哥,月賺30萬,把程苓峰這位自媒體前輩硬生生的拍死在沙灘上。
當自媒體這個概念剛剛映入人們的視線之時,已經被利益綁架。軟文植入,廣告投放,這些模式都可以支撐自媒體盈利,而且不是什么秘密。百度百家之所以迅速走紅,更多的是毫不避諱的將廣告打造成為自媒體的變現模式。
客觀地說,百度百家是理性的,也是務實的。或許很多自媒體人一味鼓吹新聞理想,標榜拒絕軟文投放的高大上姿態,這一看似“貞潔”的腔調,不過是掩耳盜鈴的意淫而已。
坦白地說,自媒體人,要么為名,要么為利。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環境下,不為名利的人為何還要玩自媒體?
顯然,做自媒體人卻不為名利是一個偽命題。百度百家推出半年有余,影響力已經超過了在這一領域小有名氣的兩家自媒體平臺,就是因為百家讓很多自媒體人實現了自己的價值。直白一點來說,一部分自媒體人通過百家成名,一部分自媒體人通過百家廣告分成獲取了收入。
名或利帶來的回報,是自媒體人價值的體現,但像自媒體小哥一樣炫耀自媒體收入的做法,是利益沖昏頭腦的表現,也是自媒體價值觀迷失的表現。不可否認,收入多少是自媒體價值的象征,但自媒體的價值和影響力,是不能用收入來衡量的。
自媒體人價值的迷失
誠然,收入可以衡量自媒體人的價值,但自媒體人的真正價值,是由影響力、品牌、內容等多個緯度來衡量的。追根溯源,對自媒體概念過于淺顯的認識,是自媒體人價值迷失的禍根。
當下,很多擁有一個微信公眾帳號,或者一個微博帳號,或是一個專欄的人,都自詡為自媒體人。從自媒體的定義上來看,這并無不妥。與傳統媒體相比,自媒體的重心仍然是媒體,只是信息傳播平臺不再局限于網站、報紙等傳統媒體,而是以微博、博客、微信等新媒體的形式傳播。
就本質而言,被定義為新媒體的自媒體,如果失去了媒體屬性自然無法立足。以這一標準來看,自媒體絕不是一個微信公眾帳號或一個微博帳號如此簡單了。具體來說,自媒體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豐富的行業經驗:媒體要傳播有價值的信息,沒有豐富的行業經驗,是難以向自己的受眾傳遞有價值信息的。如同很多傳統媒體招聘記者,要求應聘者要有一定的行業經驗一樣,豐富的行業經驗可以說是自媒體的敲門磚。
按照這一標準來看,有多少自媒體人符合這一準入資格的?尤其是在新浪微博上,早期充斥著大量水軍刷出來的大號,這樣的微博帳號,絕對不是自媒體。其實,微信公眾帳號和一些網站專欄,同樣不乏刷出來的帳號。
2、有價值的內容:內容是媒體的第一生產力,對于自媒體也不例外。與傳統媒體一樣,自媒體的影響力,靠大量有價值內容積累而成的。如何連續生產有價值的內容,不僅考驗自媒體人,也是自媒體的一個門檻。
3、一定數量的訂閱用戶:在紙媒時代,訂閱量與媒體的影響力成正比。進入互聯網時代后,訪問量與媒體影響力成正比。自媒體平臺,同樣沿襲這些指標,擁有一定數量的內容訂閱用戶,才能算自媒體。至于數量多少,要視情況而定,無統一的標準。
按照這樣一個標準,在行業里有一定影響力,能夠生產有價值內容的微信公眾帳號用戶,才能算得上一個真正的自媒體人。
在利益和KPI考核的驅使下,很多人開了一個微信公眾帳號就變身自媒體人,影響力、從業經驗等條件都成為空談,企業和公眾對自媒體人的認識也因此成為一個潛規則,自媒體人價值觀迷失亦是必然。
在科技這一領域,自媒體在人們腦海中留下的最深烙印,就是程苓峰炫收入的報道。自媒體的火爆,多多少少與利益驅使有關。或許炫收入在自媒體領域內是個案,但業內人士對自媒體過于單薄的認識,導致自媒體核心價值被嚴重扭曲。
在這樣一個環境之下,難免有人拿自媒體來裝逼。坦白說,那些拿自媒體裝逼的人并不清楚,自媒體不過是一個很普通的媒體形態,沒有任何裝逼的資本。